試論回歸前後傳統社團在澳門的社會角色

司徒英豪*

一、回歸前澳門傳統社團的社會角色


  傳統社團在澳門社會中發揮着整合功能,是華人社會的代表,且控制了社會大部份資源,在回歸前,澳門廣大的市民很自然地要求其扮演監督澳葡政府施政的角色,但由於受着種種因素制約,以致其對澳葡政府的施政監督受到阻礙。
  1.1傳統社團監督澳葡政府的渠道
  和大部份西方國家相似,傳統社團對政府施政監督主要透過以下三種渠道:
  1.1.1派代表參與立法會、市議會的選舉
  自澳門立法會引入間選及直選後,傳統社團一直探取積極參與的態度,憑其在澳門的雄厚的群眾基礎,強大的社會動員能力及龐大的財力,幾乎在每次立法會選舉中都穩佔大多數議席,如第五屆立法會中,共取得8個直選議席中的4個,間選和直選中合共取得1 0個議席,控制了接近一半的議席。而在第六屆立法會選舉中,傳統社團仍然在直選及間選共佔去9個議席,在直選議席中有“街坊總會”的梁慶庭、“工聯”的唐志堅和高開賢、“婦聯”的容永恩;在間選議席中有中華總商會的崔世昌、許世元、吳榮恪及“工聯”的關翠杏等,其中多人已是連任的。在澳門除了有立法議員選舉外,還有市政議員的選舉,當選的議員雖沒有立法議員這麼大的權力,但他們對兩個市政廳關乎民生的政策亦起到監督的作用,所以傳統社團亦沒有放棄這個機會,也派代表去參選市政議會的選舉,在現屆的市政議會中,直選和間選議席中亦佔了差不多半數議席。
  傳統社團利用參與議會選舉,使自己的代表進入建制內,而他們正是代表澳門華人社群向澳葡政府表達意見,且擔負起監督澳葡政府施政的角色。
  1.1.2獲澳葡政府委任為諮詢機構成員
  澳葡政府為一殖民政府,其統治的認受性在華人社會中一向很低,加上對本地華人社會缺乏了解,導致以前所推行的公共政策,不是不適合社會實際情況,就是在得不到大部份華人的支持而難以推行。踏入80年代初,隨着澳門的經濟起飛,立法會開始推行直選,本地華人參政議政的機會增加,對關乎民生的公共政策特別關注,如教育問題、交通問題、社會福利問題等等。而澳葡政府亦在這時成立了很多政府的諮詢機構,如諮詢會、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教育委員會、社會保障基金會和交通諮詢委員會等,它們全都屬於半官方機構,希望藉此吸納民意,從而使其公共政策可以順利的推行。而傳統社團正是大部份華人的代表,他們的核心成員便順理成章地被委任為這些諮詢機構的委員,於是傳統社團除了透過在立法會表達意見外,亦可在這些機構表達對公共政策的意見,從而能夠監督澳葡政府的施政。
  1.1.3利用社會輿論
  澳門的傳統社團除了利用選舉,使其代表進入建制內參政議政外,亦利用社會輿論去監督政府的施政,然而,由於澳門的電台及電視台屬半官方的,因而最具效力的理所當然是本澳的報章,現在澳門有20多家中、葡文報章,任何人或團體如對政府有任何意見,只要不涉及人身攻擊和誹謗,都可在報章自由發表,且根據澳門《出版法》,新聞工作者有批評公共行政機關的自由,對政治社會和宗教學説依法有思想表達的自由,不受任何形式的檢查,但禁止人身攻擊和誹謗。由於傳統社團主要是華人組成,所以社會對澳葡政府輿論監督主要責任便落在澳門的中文報章上,因此各傳統社團及其成員通常是透過報章,以作為發表對政府意見的媒介,而這方法往往能引起社會普羅大眾及其他利益團體的注意,從而喚起各方面對澳葡政府某項公共政策的不滿,而使澳葡政府對其作出撤銷或更改,達致監督政府的功能。
  典型的例子如在1999年初,當時澳門半島及離島的不動產物業轉移税是不相同的,在澳門半島為物業價值的6%,而在離島的為4%。澳葡政府為了劃一此項税收,卻把全澳物業轉移税統一調整為6%,此一舉措,引起了業內人士及坊間市民的不滿,因為此時澳門的經濟不振,房地產市道低迷,在各地產商會及市民均要求澳葡政府將物業轉移向下調整之時,現在竟然不減反加,便引起極大的民憤。
  作為本澳華人代表的部份傳統社團,便透過本澳最大報章《澳門日報》發表反對意見,如在1999年2月28日建築置業商會、地產商會及房地產商會召開記者招待會指出“政府調升離島物業轉移税,對地產市道帶來沉重打擊”。1在4月29日代表工會聯合總會的立法議員唐志堅指出“政府重擬物業轉移税新方案,應作詳細研究及諮詢各團體及居民意見。2”6月26日代表街坊總會的立法議員梁慶庭指出“有關修訂會壓低居民消費意慾,修訂無考慮社會整體發展”。3地產商會會長鍾小健亦指出“修訂物業轉移税率應謹慎,宜留待特區政府綜合考慮”。4各傳統社團充分利用社會輿論去對澳葡政府施壓,成功引起坊間市民關注及支持,政府在一片反對聲中,在回歸前宣佈維持澳門半島和離島現有税率不變,留待特區政府成立後再作詳細研究。
  1.2傳統社團在監督政府中所受的制約
  傳統社團雖在澳門有多種途徑去扮演監督澳葡政府施政的角色,但因各種內外因素的關係而出現種種制約:
  1.2.1華人對政治的冷感
  政治冷感的問題普遍存在於海外及香港的華人社會或社群之中,這可能是他們對政治參與並不熱衷又或認為參與政治所冒的風險大有關。而在澳門的華人亦不例外,其中原因有與其他華人社會相同,但亦有是與澳門獨特的政治制度、社會環境有密切的聯繫。其主要有以下兩大原因:
  (1)澳門一向以來都是一個殖民地,宗主國所作的政策只需考慮其自身的利益,對本地居民的利益可謂置之不理,而且,因市民與澳葡政府官員言語不通,長期以來便形成對澳葡政府政策產生一種無力感。根據一項調查,超過四分之三的澳門華人覺得他們完全沒有能力去影響政府的決策。這種對政府政策的無力或無奈感,普遍影響到澳門市民對實際政治參與的積極性和加入公民、政治和其他自願團體的意願。5典型的例子是在1998年澳門政府在延長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的賭權至2001年時,在該專營合約加入了一項條文,規定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將每年的純利某個百分比給予一間名為“東方基金會”的民間組織,該基金會的主席是由一位澳葡政府前政務司擔任的,後經社會各方面調查所得,發現該基金會的大部份資源不是用於澳門,而是用在葡萄牙。事件被揭發後,在澳門華人社會引起很大的回響,各個傳統社團紛紛指責且要求澳葡政府嚴肅處理這事件,然而澳葡政府所給予的回應是該基金會為一民間組織,其財政運用獨立,且不受其監督。
  從以上的例子可看出,這件事本質根本是澳葡政府與該基金會在掠奪屬於澳門的資源,而且不是一個小數目,動輒每年數以千萬以上,然而,即使澳門華人社團引起強烈的反感,大小報章差不多每天發表文章指責,可是澳葡政府對這些行動並不理會,這就可反映出澳葡政府只顧及其自身的利益,對於本地大部份華人的切身利益置諸不理,這種殖民地式統治直接影響到本地居民參政議政的意欲,久而久之,居民便會覺得他們對政府的政策沒有影響力,這種對政府政策無力感,定必影響到本地華人加入傳統社團的意願,這對傳統社團的代表性有一定的削弱。
  (2)而本澳華人傳統上對介入政治存有戒心,這與其傳統文化及受過去的一些政治運動影響有關,而且,華人對與澳葡政府官員打交道或向澳葡政府部門求助缺乏信心。6因此,他們很少主動參與政治,寧願由政府決定一切,對政府政策很少持有異議。這種現象可能是關係到中國傳統文化不鼓勵老百姓去參與公共事務有關。傳統文化強調家庭倫理的觀念,一個國家的最高領導人,正如一家之主,擁有絕對的權威。人民有義務去服從領導,但沒有義務去參與政府決策。7雖然這種説法可能未必完全是澳門華人對政治參與不積極的唯一原因,但這也是其中主因之一。
  事例就如上述的“東方基金會”事件,此事由1988年發生至1999年回歸前獲得解決,期間足足十多年,本澳居民竟然可以默默忍受在澳葡政府授意下,任由東方基金會不斷掠奪澳門社會資源的事發生,期間很少市民在報章發表反對意見,更很少就此事向澳葡政府請願示威,直至在澳門回歸前,中國政府的介入才迫使葡方對此事作出處理。其實這件事對澳門市民影響很大,但偏偏他們的反應相當平淡,其獲市民關注程度可能不及澳門一年一度舉行的大賽車!
  1.2.2政府運作透明度低
  澳葡政府運作透明度低一向為社會各界人士所抨擊,以致外資卻步,貪污成風,造成此情況主要有以下原因:
  (1)澳葡政府為一殖民地政府,其在80年代之前的組成結構是上層官員為直接從葡萄牙派來的人員擔任,中層官員為澳門的土生葡人,下層人員才為本地的華人,其運作使用的語言很自然為葡萄牙語,因此便形成政府高官與外界社會接觸造成障礙,政府既不知道社會對公共服務要求,市民亦沒有途徑去反映自己的素求。隨着社會的發展,政府所實行的法律及行政程序可能已不合時宜,他們亦不察覺需要改善。
  (2)澳葡政府日常運作並沒有一個獨立部門去作監督,而每個部門亦沒有設立讓市民申訴的機制,這正好使公務員容易造成貪污的便利,因為行政程序越複雜,行政手續越繁瑣,商人、市民對他們的依賴度便越高,他們為求快捷地辦妥事情,商人、市民便可能會主動或被動地給予公務員一些好處,包括金錢、禮物等,而公務員知悉這樣會獲得好處的話,便有意或無意地將行政運作蓋上神秘的面紗,不讓外界知曉。
  (3)澳葡政府所要實施的重大公共政策大都採取封閉的方式進行,原因是所實施的政策可能是要執行宗主國執政黨的命令,涉及到宗主國的利益,又或所制定公共政策都是在澳督與各政務司商議後便實行,而不需要諮詢社會公眾的意見,這種“黑箱作業”制定政策的形式,往往使所實施的公共政策不符合社會實際,而導致給人的印象是政府運作透明度低。
  由於以上三個原因造成澳葡政府的運作透明度低,結果是使傳統社團欲監督政府的施政無從入手,因為政府內部運作複雜,不為外人所知曉,每當市民就某些問題,要求有關傳統社團代為向澳葡政府部門交涉時,他們都要花費很多人力物力去首先了解各樣的行政程序,然後才能向有關部門作出反映,如有關當局採取不合作或愛理不理的態度,可能會導致有關問題的解決相當費時,或不了了之,其後果往往使傳統社團在監督政府施政時相當被動。
  1.2.3傳播媒介宣傳渠道狹窄
  澳門傳播媒介主要包括有一個電視台和一個電台及有20多家中、葡文報紙,雖然傳統社團可透過這些媒介去發表對政府的意見,從而引起市民的關注,然而,澳門的傳播媒介作為傳統社團宣傳其政治理念或觀點的渠道,未免過於狹窄,其原因以下兩點:
  (1)澳門電視台和電台,屬半官方機構,其報導觀點雖不致於過份偏向澳葡政府的市場,但對於一些過份敏感的政治問題,亦存在避重就輕的情況。再者,作為一個地方的電視台,必為任何事物宣傳的主要途徑,因為觀眾是直接接收電視所播出的訊息,很可惜澳門電視台成立差不多十年時間,但其一直虧損且所播的節目並不吸引澳門的市民收看,一般市民經常收看香港電視台的節目,對於澳門電視台的節目只是收看它的新聞報導或近年直播的足球節目,其餘節目收視率極低。
  (2)澳門有20多份不同的報章,但銷量高度集中於一、兩份中文報紙上,其他報紙銷量很少,而且他們常被指有“普遍自律”的現象,各中文報紙的“立場觀點以至在許多具體的事件中支持什麼、反對什麼、擁護什麼,根本與官辦報紙一樣”。8澳門中文報章另一特色是對政府政策及社會事務的觀點很多時相同,而且大多為描述性報導。對於以上的論述可能會將情況有點誇大,但亦不為過,因為澳門市民確實只集中在閲讀一、兩份中文報紙,而從中所接收的訊息並不廣乏,這是一個不折不扣的事實。
  傳統社團是通過社會輿論對澳葡政府施政進行監督,而社會輿論監督的責任主要由澳門的傳播媒介承擔,然而,由於澳門電視台及澳門電台有官方背景,收視率低,對澳門市民缺乏影響力,而報章只有少數受到市民的青睞,雖然這些報章的報導亦比較關注“民生和公共利益”方面的問題,謀求反映公眾意見,監督政府,但畢竟力量較少,因此,傳統社團要通過社會輿論對澳葡政府的施政進行監督,便出現宣傳渠道狹窄的局面。
  1.2.4強大的商界力量
  回歸前,澳門失業率持續高企,據澳葡政府統計司調查所得,1998年第二季本澳的失業率為4.2%,較1997年同期上升0.9個百分點。另一方面,就業不足率亦較1997年上升0.7個百分點,為1.6%,人數約為3300人。與失業人數兩者相加突破一萬人。這反映出本澳勞動力運用不足的情況相當嚴重。從就業不足人口所處職業的分析中看到,79.7%是工業手作工人及非技術工人。9
  究其原因,澳門傳統社團普遍認為,近年日益擴展的輸入外勞政策,是導致失業率急升的重要因素,因此部份傳統社團,如“工聯”,都代表本地工人向政府施壓以減少輸入外勞數目。然而,資方(商界)因要承受缺工壓力及為了緩解工資壓力,較傾向贊成完全自由輸入外勞,因此,商界亦同時給予壓力政府以保持輸入一定的外勞數目。而在輸入外勞政策上,澳葡政府是搖擺多變的,根本沒有一個整體的規劃,因此導致勞資雙方中,只要任一方向政府施加的壓力較大,就會產生對那一方有利的決議10,而在勞資雙方在外勞問題的角力中,因資方每年繳納予政府龐大的税款以及其他附屬收益,所以澳葡政府在外勞政府方面自然偏袒資方,每當政府對外勞輸入政策有所收緊時,工商界團體便會向政府施加壓力,就會令政府改變初衷。

二、回歸後澳門傳統社團的社會角色


  在澳門回歸祖國後,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澳門人自己當家作主。進入新時期,華人社會有能力直接與特區政府進行溝通,傳統社團在特區政府下的社會角色有需要作出重新定位,繼續發揮其整合社會功能。
  依筆者分析,澳門傳統社團在回歸後基本上應扮演下列三重角色:
  (1)積極參政議政,監督特區政府施政;
  (2)作為特區政府與市民溝通的主要橋樑,使官民建立互信;
  (3)履行辦會宗旨,為市民提供更多元化和完善的社會服務。
  2.1積極參政議政,監持特區政府施政
  在澳門回歸前,社會上有聲音擔心,回歸後澳門主權屬於中國,原親中代表澳門華人監督澳葡政府施政的傳統社團,在這方面的功能會否出現減退,而當這股擁有雄厚群眾基礎的社團力量不再監督政府施政,又或與政府在任何的公共政策採取“一言堂”的態度時,對澳門社會整體發展極為不利。這種觀點雖有其道理,但筆者認為其忽略了傳統社團賴以成功的主要因素,就是社會群眾的支持,而這種支持正好是來自他們一向作為社會大眾的代言人,對政府所施行的公共政策作出監督,使市民大眾的聲音能上達到政府的高層。這充分體現在每次的議會選舉中,傳統社團幾乎壟斷所有的直、間選議席,從而可知他們擁有雄厚的群眾支持。對於傳統社團來説,得到群眾的支持,卻使他們在建制內對政府公共政策發揮影響力,達到監督施政的目的。如一旦傳統社團放棄作為社會大眾的代言人,並與政府聯成一線時,可以説他們將失去群眾的支持,以及他們的支持者將流失,而轉為支持其他新興的社團,這樣對傳統社團來説可謂有百害而無一利。
  由此可知,筆者認為傳統社團不論在主觀意志、專業研究及客觀環境等三方面都被要求其繼續積極參政議政、監督特區政府施政。(1)正如上文所述,傳統社團成功的主因正是其在澳葡時代積極扮演監督者的角色,而使其深受市民大眾擁戴。因此,作為傳統社團本身當然不會貿貿然打破這賴以成功的基石。相反,筆者認為在回歸後傳統社團更應把握這“澳人治澳”的大好時機,積極參政議政,以鞏固其在這方面的社會角色。正如澳門兩大傳統社團(“工聯”和“街坊總會”)
  對自己未來在特區政府的社會角色定位,便可見一斑。在2000年11月及12月,“工聯”及“街坊總會”分別召開了會員大會,兩會的理事長潘漢榮和吳仕明分別在其工作報告指出兩會的未來工作方向,摘錄如下:
  -“工聯”的工作報告第四點:“提高參政議政能力:工會將繼續通過建制內多層次、多方面的參與,提高參政議政能力,……同時發揮好在建制外對政府施政的監督作用,共同為建設美好家園作出更大貢獻。”11
  -“街坊總會”的工作報告第一點:“積極發揚愛國愛澳精神,參與社會,關注民生,努力維護居民合理權益,促進社會均衡發展:澳門回歸後,街坊總會需發動坊眾,以主人翁的精神,積極參政議政,既大力支持特區政府,全面落實‘一國兩制'、‘澳人治澳',但又要認真監督政府。……從現在開始,要為2001年的議會選舉作準備,爭取獲得良好的成績。要爭取街坊總會基層社團對特區政施政決策和分配資源的影響力。”12
  從以上兩大傳統社團的理事長的講話可以得知,傳統社團並不會放棄作為市民大眾的代言人,相反,他們只會通過建制內外更積極地去參政議政,更認真地去監督特區政府施政,因為他們皆不想失去原有的民意基礎。因此,傳統社團在其主觀意志上仍然將會以廣大會員和市民為基礎,積極通過建制內外參政議政,監督特區政府施政,以維護會員及群眾的利益。
  (2)從學者專業的研究中,理想的政府與社會關係應該是“強政府強社會”的關係,因為只有在這種模式下,民間社團、精英扮演重要的政治角色:一方面與特區政府直接互動,支持及監督政府的施政;另一方面與民眾直接互動,組織和整合社會力量。同時間,日趨成熟的市民社會積極參政論政,與政府直接互動,支持及監督政府的運作。13而事實上,回歸後,要解決澳葡政府遺留下來的大堆問題,妥善處理澳門各方面不同的利益和盤根錯節的社會人際關係,澳門特區確實需要一個強勢政府和一位處事果斷的政治強人出任行政首長。一方面,在未來特區政府,澳門市民真正成為社會的主人,代表不同市民階層和利益的傳統社團,將會更積極投入政治,負起監督政府的政府責任,從而形成一個“強政府強社會”的政治體制,這將會是一較為理想並切合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情的一種政府與社會關係。
  (3)在客觀環境上,社會傳播媒介、社會知名人士亦期望澳門傳統社團應繼續積極參政議政,監督政府施政。原因是傳統社團作為澳門的主流社團,除教會團體外,其擁有着龐大的社會資源及動員群眾的力量,因此,他們是少數能與政府在公共政策上有討價還價的能力的一群,一旦傳統社團放棄這項責任,政府便有可能失去應有的制衡,導致整個社會失去平衡,此乃社會媒介及社會人士不願意看見的。因此,在回歸前後亦紛紛撰文討論傳統社團在回歸後的社會角色。
  如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在2000年11月發表“澳門社團現狀與前瞻”的研究報告中提到,“在政黨政治尚未成氣候時,社團參政成為必然趨勢,社團參政議政能力能否提高,對社團的認受性和未來發展頗有影響。”14這份報告在澳門回歸一週年前發表,可以説對傳統社團在回歸後社會角色定位極具參考作用,而以上提到的一點就是意味着傳統社團在今後的發展中,需不斷提升自己在建制內外的參政議政的能力,包括多關注民生、多反映民意、多發揮對政策的影響力等,做到積極監督政府施政,否則,其在市民大眾心目中的認受性將受到頗大的影響,而最終的結果是對傳統社團未來的發展產生極大阻礙。
  又如澳門教育工作者黎義明先生在2000年8月發表的“澳門社團重新定立、參與社會動員”一文中提到,“澳門在‘一國兩制'下,社會繼續走向多元開放不可逆轉,澳門居民呼喚公開、公平、公正、民主和廉潔,呼聲不會停息。澳門社團的重新定位應參與監督政府施政,確保社會處於開放狀態。”15從以上論述中,可以看到有社會人士對社團的作用抱有頗大的期望,而傳統社團作為澳門主流社團,更應擔當這樣的重任,就是繼續積極參政議政,監督政府施政,確保社會處於多元開放的狀態,使澳門市民大眾能享有公開、公平、公正、民主和廉潔的社會環境。
  2.2作為特區政府與市民溝通的主要橋樑,使官民建立互信
  傳統社團在澳門歷史悠久,經過多年的發展,現在不但成為澳門的主流社團,而且憑藉其雄厚的群眾基礎及擁有的龐大的社會資源,亦成為回歸前能與澳葡政府抗衡的團體之一,對公共政策往往發揮着極大的影響力。在回歸後,澳門回歸祖國,在“一國兩制、澳人治澳”的政策下,傳統社團除扮演回歸前的監督政府施政的角色外,筆者認為傳統社團亦有條件扮演作為特區政府與市民溝通的主要橋樑而令官民建立互信。確實地,不論傳統社團本身、學者見解及客觀環境同樣也有這樣的要求:
  (1)回歸後,全澳各社團基本上都期盼能扮演政府與市民的溝通橋樑,相信傳統社團亦不例外,因為當傳統社團作為官民溝通的主要橋樑時,他們就能為市民反映民意、為政府推動公共政策,從而可以發揮影響力,這樣,不但能為其會員爭取最大的利益,而且亦得到政府的信任,政府與市民增加互信,最終的結果亦能對其自身的發展更為有利。正因如此,傳統社團在主觀意志上亦要求自己擔當此種角色。
  如上文所提及過的“工聯”的工作報告第四點:“反映各業職工和廣大居民的意見和訴求,促使政府重視平衡社會各方面利益,從而發揮支持特區政府施政,維護各業職工的作用。另一方面,廣泛推動各業職工參與社會事務,廣泛宣傳推廣基本法,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治澳。”16
  另外“街坊總會”的工作報告第一點:“澳門回歸後,街坊總會需發動坊眾,……既大力支持特區政府,全面落實‘一國兩制'、‘澳門治澳',但又要認真監督政府,從澳門整體利益出發去批評政府工作的不足之處,要求政府改善民生。街坊亦要積極反映民意,進一步發揮橋樑作用。在參與社會事務的過程中,街坊總會要站在廣大坊眾的立場上,要努力維護坊眾的合理權益。”17從以上的例子可知,兩大傳統社團都要求自己在回歸後扮演特區政府與市民溝通的主要橋樑,目的是令官民建立互信,使他們繼續發揮整合社會的功能。
  (2)上文提及,“強政府強社會”的模式對澳門整體社會的發展最為有利,強勢政府加上發展蓬勃的社團,前者的責任是維持和保證一個穩定和法治的政治和社會環境,後者的責任是營造一個和諧的守望相助的社會大家庭,分擔不同的社會功能,而產生良性互動。回歸後,在“澳人治澳”的政策下,官民應該多建立溝通的渠道,而傳統社團作為本澳最具規模及影響力最大的社團,更應擔起特區政府與市民溝通橋樑的角色,使兩者建立互信。這樣,特區政府在推行公共政策時,較易得到市民的認同及支時,而市民在對政府任何重大政策有意見或不滿時,亦可通過傳統社團的整合去向政府反映,使政府對市民竟見的重視度增加,從而提高傳統社團和市民對政府的影響力,而當官民彼此形成互信後,對特區日後穩定的發展必然起到積極的作用。正如學者余振先生所説,“傳統社團一向兼容並包,兼顧各方面的利益,對維持(澳門)社會的和諧和安定,起着一定的積極作用。而在未來特區政府下,傳統社團應該繼續發揮其社會整合的功能”18
  從以上的分析,傳統社團扮演官民溝通的主要橋樑在澳門相信是最具條件的,因為回歸前澳葡政府長期忽視與市民溝通,特區政府剛成立一年多,實在有需要組織強大的傳統社團作為其與市民橋樑,以使官民的溝通不會出現任何誤解,這樣對市民、傳統社團自身,甚至社會整體的發展都起正面的作用。
  (3)回歸後,對於社團擔當官民溝通的橋樑的問題上,社會亦有熱切期望的聲音。如在2000年7月《澳門日報》的社評中,有一題為“新形勢下社團要多做實事”一文中提到,“社團應會員所急,展開關心會員的工作。也就是要集中精力多做實事。……才可進一步增強社團凝聚力。社團有了凝聚力,才能更有威信,才能在社會上發揮更大作用。但要得到會員的廣泛認同和支持,社團負責人一定要有積極進取的精神,與時並進,不可只滿足於傳統的會務案頭工作,等人找上門,等問題浮現。應摒棄較封閉的家長式制度或一言堂作風,深入基層,隨時關心了解會員的最新情況和心聲,與基層會員同呼吸,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幫助會員解決困難,及時向政府反映意見和建議,促進和監督政府不斷改善工作。”19
  從這裡可得到啟示,傳統社團作為主流社團,回歸後要多幹實事,就是關心會員情況,且及時向政府反映民意,令會員的困難及時獲得解決,而政府亦可不斷改善其服務,這就是傳統社團擔當官民溝通的主要橋樑的意義。
  又如澳門地產發展商劉藝良先生在2000年8月份發表的《淺談澳門社團發展路向》一文中提出,“回歸以後,在愛國和‘澳人治澳'前提下,社團發展將有很大的空間,……(社團)與政府在建設澳門、促進社會和經濟發展上目標一致,溝通對話也更直接、更容易。
  而社團在民間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也可以更快捷地反映到政府方面。這正是‘澳人治澳'帶來的好處。”20
  從以上論述可知,社會人士認為在回歸後,在“澳人治澳”下社團理所當然地成為特區政府與市民溝通的橋樑,繼而使彼此建立互信,而傳統社團為澳門規模最大的社團,對擔當這社會角色更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2.3履行創會宗旨,為市民提供更多元化和完善的社會服務
  傳統社團欲繼續受到市民大眾的支持,除要積極扮以上兩種角色外,還需回到根本積極履行辦會的宗旨,為廣大市民提供更多元化和完善的社會服務。回歸後,特區百廢待興,經濟仍未走出低谷,失業率高居不下,許多居民的職業和生活陷於困境,解決居民經濟困難目前已成為社會的焦點。傳統社團應按辦會宗旨,展開關心會員的工作,切忌浮誇和只做門面功夫,不要辦虛有其表、華而不實的活動,要集中力量,研究如何真正協助會員解決困難,提供適合會員的社會服務,這樣,便可增強傳統社團的凝聚力。有了凝聚力,才能更有威信,傳統社團在社會上才可發揮更大的作用。
  對於以上傳統社團在回歸後應扮演的角色,傳統社團本身及社會人士亦有意識到,並在他們的工作報告和撰寫文章中可略知一二。
  (1)工聯在其工作報告中第三點提到:“保障工人就業權利:改善生活質素是工會的基本職能,也是工聯半個世紀以來的主要工作。今後兩年,工會將投放更多資源,加強有關工作,繼續敦促政府和社會切實落實《就業政策和勞工權利綱要法》,盡快健全社保制度和制訂監管輸入外勞法例。……在經濟結構轉型和科技迅速發展的時代,要增強各業職工的知識水平,加強培訓工作。”21
  另外,街坊總會亦在其工作報告第二點提出:“服務社群是我們始終不渝的宗旨:街坊總會必須繼續努力開展多元化服務,為居民辦實事,謀福祉。要不斷提高街坊總會的服務質素,要因應社會需要去拓展更多的服務,因地制宜地開辦一些新的服務單位。要在一些新區發展街坊總會的服務和設立服務點,並且開辦個就搞好一個,不流於形式,要使街坊總會的服務單位在專業化、正規化的同時,能夠真正貫徹總會的宗旨。總會要加強對社會服務的領導,做好統籌計劃,要對坊會的服務機構給予協助與指導,對屬下中心開展全面的優質管理,使街坊總會的街坊系統網更臻完善,進一步為坊眾提供優質的服務。”22
  從兩大主流傳統社團工作報告中,在關於履行辦會宗旨和提供完善社會服務予會員和公眾的內容來看,便可知兩大社團在回歸後,皆重視到社團如要不斷壯大,不斷增加威信、繼續在社會發揮作用,都應從根本開始,就是履行辦會宗旨,多關心會員的處境,提供多元化和更完善的服務,使會員對社團產生歸屬感,增加傳統社團的凝聚力。
  (2)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在其發表的《澳門社團現狀與前瞻》的研究報告中指出:“根據自身能力、成員質素向成員及社會提供優質服務。服務應從點到面,繼而擴大服務領域及渠道。通過各項具特色的工作,真正達到社團服務多元化。”23
  另外,在劉藝良先生的《淺談澳門社團發展路向》一文中亦提到:“強化社團宗旨,將社團的各類服務和活動落到實處,體現社團的承諾。保持和發揚光大社團的社會基礎和形象。”24從以上可知,社會人士亦意識到社團履行宗旨、落實服務的重要性,所以亦呼籲傳統社團應強化辦會宗旨,盡量擴大服務的領域和渠道,信守社團服務的承諾,真正做到服務多元化及完善化。而令傳統社團更具民意基礎,更受特區政府的重視。

結語


  澳門傳統社團自20世紀初發展至今,遍佈各行各業,包括工、商、漁、農等行業團體及街坊、婦女等各個層面的社團組織。由於澳葡政府一向缺乏與澳門華人社會溝通,以令傳統社團得以成為澳門華人社會與澳葡政府溝通的橋樑,再者傳統社團因其愛國宗旨的背景,亦成為澳門在殖民地時期中方的代言人。傳統社團憑藉其深厚的群眾基礎,而使其在澳門社會各方面均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力,這從1966年所發生的“一二·三事件”後更顯突出,套用學者余振先生的論述,在當時形成了“強社會弱政府”的社會模式,傳統社團幾乎壟斷了澳門的社會福利和慈善救濟服務,而使澳葡政府的運作幾乎陷於癱瘓,管治威信受到極大的損害,而傳統社團亦在這時逐漸形成一種民間力量,成為現代市民社會的雛型,對政府間接施予壓力及監督。
  隨着“葡國革命”推翻極權,成立經由人民選出來的民主政府,新政府實行“非殖民地化”政策,承認中國對澳門的主權,中國政府也承認葡國對澳門的管治。1976年“澳門組織章程”正式實施,澳門舉行了具有現代議會政治意義的第一屆立法會選舉,其後立法會中入間選及直選議席,傳統社團便積極參與,而且往往取得大部份的間選及直選議席。而澳葡政府為有效管治澳門,亦吸納傳統社團的精英加入政府的一些諮詢機構中,給予他們正式發表意見的渠道。
  因此,傳統社團不論在建制內外都對政府施政極具影響力,所以在回歸前,傳統社團主要是扮演監督政府施政的角色。然而,傳統社團在監督施政過程中,同時亦受到各種內外因素的制約,如華人對政治的冷感、政府運作透明度低、傳播媒介宣傳渠道狹窄、強大的商界的力量等,這些因素都使傳統社團在回歸前對政府施政監督造成一定障礙。
  1999年中國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在“一國兩制、澳門治澳”的政策下,特區政府除向中央負責外,亦需對澳門廣大市民負責,特區政府日常所用的官方語言主要為中文,由此便加強了政府與市民的溝通,從而使澳門華人能積極參政議政,這樣亦減少了傳統社團在監督政府施政過程中所出現的制約,大大提高其監督政府施政的效果。但與此同時,社會亦有聲音指出,回歸後政府與傳統社團的關係可能會出現微妙的變化,在監督施政過程中,可能由過去的對立形式改變為服從形式,由過去對不合理的公共政策進行議論、批評改變為順從、附和,而使整個社會只剩一種聲音,出現“一言堂”的情況,這樣對澳門社會發展可謂是有百害而無一利。就此問題,筆者經過三方面(包括傳統社團自身定位、學者之見解、社會對其訴求)的探討,發現不論傳統社團的主觀要求,亦或學者專業研究及社會人士對其客觀的訴求,傳統社團在回歸後都應繼續扮演監督政府施政的角色。此外,還應作為官民溝通的主要橋樑,以及為市民提供多元化的社會服務。
  傳統社團在回歸後所扮演的社會角色,部份在回歸前亦存在,只不過在回歸後需繼續深化,如與政府關係當中,監督政府施政的方式將由過去對立的形式改變為協商的形式,因以前澳葡政府所實施公共政策,很多時不是以澳門人的利益為首要考慮,嚴重時往往使傳統社團採用一些較為激烈對抗方法,如示威遊行、動員社會各大社團反對、採取不合作態度以阻止其執行等,現在特區政府與傳統社團關係良好,未來很多重大公共政策的制訂可能會先諮詢一些較大的傳統社團或有較大的切身利益的社團,在諮詢其意見後才實施,或在實施後遇到反對聲音會從善如流去作出改善。與民眾關係當中,因過往華人社會因語言問題而很少主動向政府提出意見,回歸後,市民可不透過傳統社團亦能與政府各部門進行交涉,因此傳統社團為了繼續獲得廣大市民的支持,便需要注重民意,而所提供服務的對象亦應由過往的華人為主而轉變所有澳門人(包括土生葡人、華人、居住在澳門的外國人等),這才可以使各傳統社團得到市民認同。
  而最後值得一提的是,澳門暫沒有正式的政黨,參加立法會、市議會選舉都是一些代表社會不同界別的社團,而這些社團亦基本具備發展成政黨的基礎條件。而傳統社團作為澳門的主流社團,是最具有發展成政黨的條件,其實,發展政黨政治的好處,就是政黨所爭取的目標往往超越某一階層的利益,其工作更着重於審視整個社會的發展,更着重於社會的整體利益。25隨着澳門社會的知識水平及民主程度的提高,發展政黨政治將能夠吸引更多的市民因為政黨所具有前瞻而全面的政治理念、積極而充沛活力、嚴密的組織管理模式、相當強烈的凝聚力26,而積極地去參與政黨事務,使市民提高對政治、公共政策的關心,市民主動參政議政,對整體社會的民主發展有極大幫助。因此,因應未來社會的發展,政黨政治將可能是澳門社團未來發展的方向,作為澳門主流社團的傳統社團,應及早研究這課題,以帶領澳門的社團發展進入另一層次。
  註釋:
  1 見《澳門日報》A 6版,1999年2月28日。
  2 見《澳門日報》B 4版,1999年4月29日。
  3 見《澳門日報》B 13版,1999年6月26日。
  4 見《澳門日報》B 7版,1999年6月25日。
  5 見余振,劉伯龍,吳德榮著:《澳門華人政治文化》,澳門基金會,1993年版,第81頁。
  6 同上,第81頁。
  7 同上,第81頁。
  8 見《訊報》“議論縱橫”一欄,1994年4月2日。
  9 見澳門統計暨普查司:《98年第二季就業調查》,第49-55頁。
  10 見余振主編:《澳門回歸前後的問題與對策》,名流政策(澳門)研究所,1999年6月版,第297頁。
  11 見《澳門日報》B 1版,2000年11月24日。
  12 見《澳門日報》B 1版,2000年12月31日。
  13 同註10,第360頁。
  14 見《澳門社團現狀與前瞻》,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2000年11月,第27頁。
  15 同上,第54頁。
  16 同註11。
  17 同註12。
  18 同註10,第362頁。
  19 見《澳門日報》B 1版,2000年7月2日。
  20 同註14,第45頁。
  21 同註11。
  22 同註12。
  23 同註14,第27頁。
  24 同註14,第45頁。
  25 同註14,第26頁。
  26 同註14,第26頁。
  *中山大學行政學碩士
  參考書目:
  1.阿爾蒙德和鮑威爾著(曹沛霖等譯):《比較政治學》,上海譯文出版社,1987年2月。
  2.吳國昌:《民主派》,香港青文書屋,1990年4月。
  3.湯家耀:《民主派對傳統社團分析、策略和前景(上)》,資訊傳真,1991年7月。
  4.余振、劉伯龍、吳德榮等著:《澳門華人政治文化》,澳門基金會,1993年12月。
  5.余振編:《澳門政治與公共政策初探》,澳門基金會,1994年10月。
  6.《澳門社團現狀與前瞻》,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2000年1 1月。
  7.余振主編:《澳門回歸前後的問題與對策》,名流政策(澳門)研究所,1999年6月版。
  8.郭正林、王金紅著:《公共政策分析引論》,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年12月。
  9.夏書章主編:《行政管理學》,中山大學出版社,1997年1月。
  10.余振編:《澳門:超越九九》,廣角鏡出版社有限公司,1993年6月。
  11.Lo Shiu Hing,“Political Development In Macau”,The Chinese University Press,1995
  12.伍啟元:《公共政策》,香港商務印書館,1989年10月。
  13.陳欣欣:《澳門發展現況》,廣角鏡出版有限公司,199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