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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宗教研究與人類文化遺產
澳門開埠以來,商貿蓬勃發展,迅速成為天主教遠東傳播中心。人稱澳門為“中國教會母地”,舊、新兩教亦從此開始“長征”華夏。
舊教亦稱“天主教”。這一稱謂為明末入華傳教的耶穌會所始定。其教原名稱基督教,意即耶穌基督所創立的教會,凡其信徒統稱基督徒。後因許多教派的出現,基督教成為總稱,各教派遂冠以他詞以示區別。歐洲各國以“公教會”或“羅馬公教會”稱,意為隸屬羅馬教宗的天主教,以區別於已分離出去的“希臘正教”或“東正教”及宗教改革的產物“新教”。
言及澳門宗教,必稱耶穌會。此會來澳時間最早,成就最大,影響最廣,故中國教會史對其在華事跡每每大書一筆,但天主教其他會團在澳及由此進入中國內地傳教的歷史也不應該為世人所忽視。
唐代傳入我國的景教,元朝的也里可溫除外,最早入華的天主教修會是方濟各會。方濟各會早在1246年便遣使元蒙首都和林,其入華史比耶穌會還早了300多年。1289年,教宗尼古拉(NicolaoⅣ)四世派方濟各會士孟高維諾率教士來華,獲得元成宗優禮相待,一時教化大行。後孟氏獲教宗格萊芒(ClementeV)五世擢昇,成為中國首位總主教。該會曾在閩南泉州留下痕跡,在澳的歷史也悠久長遠,實與耶穌會不分先後。1579年11月15日,7名方濟各會士(其中6名西班牙人,1名意大利人)從馬尼拉抵達澳門,欲人華傳教。至廣州被阻,遂回澳門,滯留本地,供職“發瘋寺”,並動手起造他們自己的修院。修院1580年2月2日竣工,其小堂供奉“天使聖母(Nossa Senhora dosAnjos)”,故亦稱“天使聖母修道院”,但其正式名稱為“聖方濟各修道院(Convento de S.Francisco)”,以紀念其聖保方濟各。此外,還興建了一所隱修院,起名“玫瑰聖母隱修院(Nossa Senhora doRosário)”,並附設一間“神學院,內有20名學生”。
就目前的學術研究來看,關於耶穌會的著書立説可列舉一份長長的書目,但對其他早期天主教會團如方濟各會、多明我會及奧斯定會入澳、入華史的研究,仍屬空白。他們同耶穌會一樣在澳門中外文化交流中扮演過重要的角色,曾為獨特的澳門文化之形成作出貢獻,澳門史不可卻其一席之地。近期由原紀念葡萄牙發現事業澳門地區委員會、澳門基金會與澳門理工學院聯手出版的《西方宗教人士與近代中國文獻對照述評(Os ReligiososOcidentais na China na época Moderna——Ensaio de Análise TextualComparada)》一書,為我們提供了一份較詳細的由澳門進入中國的四個天主教主要會團—耶穌會、方濟各會、多明我會及奧斯定會的西文研究書目。
國內關於後三會的研究也是十分薄弱的,近來出版的某些關於基督教在華早期傳教史的書籍,竟然對耶穌會以外的會團隻字不提。實際上,上述三會都有自己的通史出版,而且還有記錄在華傳教的專史與文獻集,例如多明我會有7卷的《多明我會在華傳教史(Historia de las misiones dominicanas de China)》。17世紀末葉,出現了第一位中國國籍主教——多明我會士羅文藻(16161691)。儘管羅文藻在中國教史上大名鼎鼎,尚不見有一部較詳盡的中文生平傳記,彰其宣教業績,倒是外國人寫了厚厚的幾百頁,為其立傳。方濟各會從1936年起,編輯出版了10卷15冊《在華方濟各會會志(Sinica Franciscana)》,記載了許多該會在福建及山東的活動事跡。我們以為,可先從翻譯入手,將幾部主要的著作介紹給漢語讀者。同時,編寫各會在華傳教士的簡明列傳及書目,為進一步的深入研究提供工具。若澳門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研究這一課題,除了能更好地發掘澳門的文化資源、推動旅遊業之外,還將促進國內宗教史的研究,充實明清史的內容,為某些地區的新編方志的撰寫提供新材料。其學術意義之大,毋須贅述。
宗教屬於文化的範疇。隨傳教士東來的西方宗教文化在澳門最具影響,形成了東西文化的交流融合。作為中西文化交流的窗口,其雙向性應尤加強調——引進西方文化,輸出中國文化,從而溝通融合兩種文化,孕育了一種新的文化。我們或許尚未具備條件去定義澳門文化,但中西宗教的聚合及由其推進不同文化的交匯,應該在澳門文化佔有一席之地。最令人驚嘆不已的是,各色宗教及其會團在澳門和平相處幾百年,從未在歷史上留下公開、大規模的宗教衝突。數百年來形成的宗教建築、文物與文獻,使澳門成為了一座名副其實的宗教文化博物館城。林立澳城的教堂大概是中西文化交流的最佳歷史見證人,其創始、發展凸顯了東西文化融合的歷史進程,成為澳門、中華民族、乃至人類歷史的重要部分。因此,有必要加強澳門宗教史的全面研究。嚴格、科學而論,澳門不是葡萄牙文化帶來的遺產,亦不僅是中國文化的簡單繁衍。她是由伊比利亞“航海先鋒”起始的“全球化”500年歷史文化的沉澱,融東西文化於一體,屬於全人類。從此意義上,澳門政府應責成有關機構,盡快申請獲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賦予的“人類文化遺產”的資格,從而塑造澳門全新的文化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