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時期澳門未淪陷之謎
一、葡萄牙中立與澳門
在國際法範疇內,所謂的“中立”是指一個國家完全置身於其他國家間所進行的戰爭之外,對交戰雙方保持不偏不倚的態度而取得的法律地位。維護領土完整則為保持中立所取得的最重要的權利。
在延續了幾個世紀的中葡關係史中,中立乃葡萄牙在澳門所奉行的一貫立場。確保葡萄牙在澳門的存在,為此政策形成的基本原因。葡人向來清楚明白,澳門的生存完全取決於她同地主中國的關係。里斯本及葡印政府鞭長莫及,澳門葡人又無抵抗中國的後勤及軍事能力。這一政治抉擇,不僅明智而且實用,澳門曾受益無窮。鴉片戰爭之前,葡人通過“雙重效忠”來維繫同朱明滿清的關係335。鴉片戰爭中,澳門當局在中國及其老盟友英國之間採取了中立立場336。1931年“九一八”事件後,日軍佔領了東三省。面對中日開戰的局勢,葡萄牙外長費爾南多·阿烏古斯托·布朗克(Fernando Augusto Branco)便根據海牙第十三號公約,於1932年3月5日在日內瓦國聯總部發表正式聲明,宣稱“葡萄牙是中日世代的朋友”337,表達了葡萄牙對中日衝突所持有的中立立場。因此,葡萄牙從1932年起,便取得了中立國的法律地位。換言之,從那時起,澳門作為葡萄牙殖民地,也在國際法的層面取得了不受佔領的法律保障。
在“九一八事件”、“七七事變”及亞太戰爭的局勢下,澳葡當局再次乞靈於歷史上慣用的中立,以確保澳門的生存。為避免採取中立後來自西方國家的壓力,葡萄牙展開了一系列外交活動,向國際社會進行解釋338。她被迫與地主中國及侵略者日本保持一種名義上的、葡萄牙外交界稱之為“合作性中立”的非等距離的中立政策。此種中立的傾向因時而異。日澳雖無正式簽署的文字協議,但通過一系列的外交接觸造成了“事實關係”的格局。澳門歷史、尤其是鴉片戰爭以來的澳門歷史告訴我們,在變幻莫測的世界風雲中,澳門藉此“護身符”多次巧渡難關,化險為夷。
二、抗戰時期澳門幾個歷史問題的再探討
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前,澳門史學很少深入研究抗戰時期澳門這一課題。其中澳門為何未淪陷的原因,一直是最熱門與最令人感興趣的探討題目,迄今仍世説紛紜,孰是孰非,莫衷一是。中日學者的有關研究,已從掌故鉤沉一類的報刊文章339進入歷史學術探討340。此項研究至今未有精深成果的主要障礙,在於有關漢語文獻的稀少及無法充分利用葡日341方面的檔案資料,致使某些問題仍處於迷區之中。葡方有些報刊文章342、小説、回憶錄343記述亞太戰爭期間的澳門,但西方學界至今尚無一部全面研究這段歷史的專著344。
1 驅逐巴西日僑說
90年代盛行的驅逐巴西日僑説,已由日本學者宜野座伸治引用中日資料加以澄清345。在我們查閲的葡萄牙外交部及國立檔案館的原檔中,至今未見此類文獻或有關記載。至亞太戰爭,日本人大量移民巴西的歷史已近半個世紀,人數達到幾十萬,其中大部分已歸化巴西籍或是日裔巴西公民。鑒於這種實際情況,即便是向來與葡萄牙關係密切的巴西,也不會為澳門兩肋插刀,作出驅逐自己公民的舉動。美國對日宣戰後,充其量也祇是將居美日本人及日裔集中監管而已。
2 日本佔領帝汶346的原因
許多學者常將日本入侵帝汶與未佔領澳門相提並論,更有人認為“由於日軍可以軍事上需要為理由,隨時佔領澳門,就像他們對待南太平洋上的葡屬東帝汶那樣,……”347這一説法,顯然是出於對帝汶事件的不瞭解而作出想像的籠統比較。實際上,帝汶與澳門雖為葡屬,但各自情況截然不同。1941年12月15日,日軍潛艇出現在帝汶附近,12月17日,350名荷蘭及澳大利亞士兵藉口保護澳大利亞北部及荷屬西帝汶而在帝汶島登陸。這一軍事行動破壞了葡萄牙在太平洋戰爭中的中立,因此給日本的入侵提供了藉口。1942年2月19日,日軍同時入侵東西帝汶,將盟軍趕至內地。日軍佔領帝汶的主要目的,是開採石油及將其作為航空中繼站。這一事件之後,在葡方的一再抗議及各種外交努力下,日本副外相及日本駐里斯本公使表示達到自衛目的後,日軍將撤离,以尊重葡屬帝汶的領土完整。他們還表示祇要葡萄牙遵守中立,澳門的中立也將得到尊重。348
3 日本駐澳領事館之設立及福井保光被刺案
許多學者認為,日本在澳門開設領事館是某個秘密協議的直接後果。實際上,兩個有外交關係的國家互設領事館是正常的外交活動,並不需要有甚麼協議加以規範。旅澳日僑人數不多,其事務原由日本駐香港領事館兼理。然而,一旦日本入侵接管香港,其駐港領事館將失去原有職能。此外,為實地監控澳門當局中立政策執行的情況,並平衡日本軍方及情報系統在澳門的活動,亦有需要在澳門設立領事館。因此,葡萄牙殖民部於1940年9月7日向外交部發出機密函,通知説:“根據日本駐香港領事館的消息,日本政府擬於下月在澳門設立領事館。”349
日本駐澳門領事館於1940年10月1日成立,首任領事為福井保光。關於福井保光遇刺一事,從當時澳督戴思樂發給殖民部部長的兩份電報來看,所彙報的情況與某些歷史作者的記述出入甚大,尤其是福井保光遇刺的日期。
電報之一於1945年2月2日發出,內容如下:
“今晨兩華人刺殺日本領事福井保光及領事館書記官朝比奈(Asakina)。前者中兩槍,重傷。後者中一槍,輕傷。領事經手術後,住政府醫院。醫生認為領事傷勢嚴重,但並非無可救藥。警察開始調查。我不知此次謀殺的起因,因為該領事為人正派,受到普遍尊敬。”350
第二份電報次日發出,內容很簡單:
“日本領事今晨逝世。”351
3月23日,日本駐里斯本公使館公使森島守人(MoritoMorishima)約見葡萄牙外交部秘書長特謝拉·德·桑帕約(Teixeira de Sampaio),向其面呈一份致葡萄牙總理兼外交部部長薩拉查(António Oliveira Salazar)的口頭照會。其內容包括以下四點:
“1)葡萄牙政府需為此事件正式道歉;
2)全力輯凶並追查幕後人,予以法辦;
3)撤換澳門政府中有關職員;
4)為避免再次發生此類事件,希望澳門政府盡量監
控破壞份子,堅定地保護澳門地區的安全,尤其
注意保護日本駐澳官員及公民。”352特謝拉·德·桑帕約(Teixeira de Sampaio)秘書長逐條予以答覆:
“1)謀殺案件發生後,葡萄牙外交部禮賓司司長恩里克·達·格拉·夸雷斯馬(Henrique da GuerraQuaresma)已前往日本駐里斯本公使館致歉;
2)澳門政府在全力偵破此案,但尚未掌握關於凶手的重大線索;
3)因日方無法具體指出澳門政府中有關職員牽涉此案,此事無法辦理。如果曾經受到威脅,日本領事要求保護,而澳門政府未採取任何措施,那麼當局有瀆職的責任。此案不屬於這一情況。
4)澳門的安寧與安全也是葡萄牙的利益所在。駐澳日本機構深知葡方為此所付出的努力。”353歷經這一事件的文德泉(Manuel Teixeira)神甫回憶説:
“澳門應該感謝並紀念戰時在此擔任日本領事的福井保光。
此君為一位彬彬有禮的外交官354。人很聰明,心地善良。他很快意識到這個在澤榮作355大佐羽翼之下的黑手黨(Al'Capone)式的公司,利用犯罪手段來維持其骯髒的生意356。
福井保光阻止了這對邦妮和克萊德(Bonnie andClyde)357式人物———黃公傑358與澤榮作的黑道生意。
這位領事直接請示日本國內,幫助我們解決了許多難題。國內給澤榮作發來了許多命令,他不得不接受。必須除掉這一障礙。
領事住在牡丹斜巷359,每天步行外出。一天,他走到距其居所下方不遠的得勝馬路,為一位由澤榮作收買的刺客所殺。
我記得,當時我們都很難過。領事遇刺?凶手是誰?當然是國民黨人嘍。
澳門這下完了。我們都這樣說。
那些日子不好過,但後來居然沒有發生甚麼風波。
澤榮作散佈說是蔣介石特務幹的,但他未對他們採取甚麼行動。
這件事在日本人中間解決了。
澳門又一次化險為夷。”360
從日方未對此震驚澳門的刺殺事件予以深究的態度和做法來看,澤榮作買凶擊斃福井保光應為事實。若係國民黨特工所為,日本決不會就此善罷甘休。
三、日澳秘密協定探根究底
日澳間是否有過秘密協議,為太平洋戰爭時期澳門史上一大疑團。首先,宜明確“秘密協議”的界定。“秘密協議”應理解為雙方經過國家級外交談判而簽署,後得到兩國政府批准的文件。在此前提下,我們擬從葡日檔案的角度,對此課題進行新的探討,試圖作出一個有基本文獻支持的解答。
1 葛古諾(Carlos Gorgulho)訪日
1937年“七七”蘆溝橋事變爆發後,葡駐華外交機構密切注視日軍的在華行動。1938年3月22日,葡萄牙駐廣州總領事莫嘉度(Vasco Martins Morgado)分析“葡萄牙的處境”時這麼説:
“據守澳門的葡萄牙祇能考慮保持中立以及和未來的勝者達成協議這些問題。至於誰將取勝,我們將和哪一方打交道,有兩種可能。但戰爭將以何種方式結束則有好幾種可能性:
——如果日本的目的是佔領華北,而將與‘滿州國'一模一樣的局面維持下去,那麼,儘管還有困難對華實現徹底的征服,但可以說,它已經贏得了這場戰爭;
——如果日本有意佔領整個中國,迫使蔣介石投降,我認為日本應是失敗者;
——如果中國想光復包括上海在內的北方省分,重新控制它們,幾乎不可能做到;
——如果蔣介石政府指望不再接受任何強加條件,而是平起平坐,那麼,到目前為止所進行的抵抗使其擁有這一權利。這樣的話,我們將看到一個新的華中和華南政府,其首都和港口將位於上海以南的地區。
但不管是何種情況,即使由於日本出於要取得勝利必須關閉南方通道的考慮而對廣東實施封鎖,對其進行攻擊和破壞,我們仍將和一個中國政府打交道。
如果我們必須和一個南方政府相處,我們祇能保持一個一直為該政府所讚賞的立場,而不影響衝突雙方,始終完全對其予以尊重。”361
接著,他又分析了澳門的具體情況,敦促葡政府保持嚴格的中立,避免澳門成為各方的諜報中心:
“日本侵犯華南迫在眉睫的可能性驅使我作出這樣的估計:解決捷克斯洛伐克危機的努力進行得正是時候。
今天的澳門是日本的間諜中心,同時也成為中國反間諜中心。
在這個殖民地,針對有親日傾向的中國人或者甚至是僅僅被懷疑為同情日本者的恐怖活動頻頻發生。
而我們則受到交戰雙方的密切注視。
我們兩邊的朋友都對我們持不信任態度。我們處在這樣一個位置上,實在不妙,使得我們任何沒有達到絕對平衡、一視同仁和明白無誤的動作都將受到他們不信任目光的質疑。
澳門處於中國大陸和日本海軍的夾縫中,處境險惡,完全取決於它在友鄰之間保持絕對的中立,但同時還得被這些鄰居所承認(目前的情況並非如此,因為不管是哪一方都不相信這一中立)。
澳門目前光依靠自己無法為其居民提供生活資料。如果日軍想阻止任何國家從這一邊和中國進行聯繫而開始從中山那裡推進,澳門和華南唯一的連接處以及與為殖民地生產和提供物資的地方的聯繫將面臨被切斷的危險。
日本人也想向幫助蔣介石政府並允許其從那裡運輸戰爭物資的香港的生活製造困難。
我們的防衛已盡力而為,情況是好的,擔負這一使命的是那些一直懂得保衛我們祖業的葡萄牙人。但還需做更多的事情,必須對香港政府的協作有把握。我們的艦隻在任何必要的時候都需要這樣的支持。
如果開戰的話,我們的地位就會不一樣,和英國多個世紀的友誼可能會成為一個對我們不利的因素。
中國人不相信香港能給我們提供幫助,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就不會用現在這樣的目光來看待我們。
所以,使這一中立變得明確和不被曲解就愈來愈變得絕對的必要。如果有可能,我們應盡全力避免澳門成為任何人的間諜大本營。
我認為,如果我們研究一下這些間諜活動對我們構成的危險,就不難做到。”362
應該指出的是,澳門祇是在中日衝突初期具有情報中心的功能。
1938年12月21日廣州落陷後,澳門面臨日軍的佔領。在此嚴峻的形勢面前,澳葡政府為保存澳門,對日展開了一系列外交活動。一週後,葛古諾訪問廣州。葡駐穗總領事事後報告道:
“1938年12月29日,由柯利維(Albano Magalh~æs deOliveira)中尉擔任艦長的‘澳門號'砲艇來這個城市訪問,載來了澳門警察司令葛古諾上尉。他來這裡拜訪日本佔領軍的高級官員,尤其是安藤利吉總司令363。
他們在總司令的官邸裡受到了午餐招待,我因為健康原因沒有出席。
這次訪問以及砲艇前來這裡並載了軍人前來拜訪日本當局,成了外國領事們議論的話題。他們對一切都表示懷疑!!!
砲艇於1938年12月31日駛離這裡。”364
1939年2月中旬,葛古諾又由澳門總督派遣訪日。因此有學者推斷葡日之間已達成了一些秘密協議。此説何據,不得而知。本文作者之一吳志良已據今存里斯本外交部歷史-外交檔案館中的葛古諾訪日機密報告澄清了這一問題365。在此,根據有關文件再分析一些細節。
至於有無秘密協議,葛古諾向澳門總督提交的訪日機密報告的開場白十分明確:“因我曾受閣下之命訪日,執行特殊使命,茲將此次使命的實際結果及我在日期間的見聞向閣下彙報如下,或許會引發閣下及政府的興趣。”從“此次使命的實際結果”一語可知,葡日之間未達成任何見諸文字的秘密協議。葛古諾訪日祇是澳門政府試圖與日方保持親善關係的一個部署,並無簽約的使命,所以他説“此次出訪目的很不明確,也祇能這樣。”但日本報界對此訪問多有猜測,或故意放出澳日雙方達成某些諒解的風聲,致使葛古諾日本之行弄得滿城風雨。他在報告中向總督再三解釋説:
“誠如法國作家克勞德·法雷(ClaudeFarrere)在《亞洲的大悲劇》一書所言,在日本,一切來訪者最可怕的敵人是記者。
我未提供任何專訪,亦未同任何記者交談。
在日本一家大報的一再要求下,我祇是同意讓他們為我拍了一張照片。然而報紙上卻刊登了許多我不曾涉及,甚至想都未想過的子烏虛有的東西。
我以為,是他人藉我之口說出了他們自己的想法與幻覺。
對此消息的發佈我無任何責任。為避免它給此次使命的圓滿結束可能帶來的損失,我適時作了闢謠366及抗議。幸好,葡萄牙駐日代辦可為此作證。
值得注意的是,報刊上的那些文章是在我離開東京後發表的。”367
關於葛古諾訪日成果,葡萄牙駐東京公使館代辦於1939年3月4日向外交部部長彙報説:
“為利用此次來訪,葛古諾上尉曾接受指令,就三個與澳門殖民地有重大關係的問題試探日本當局的態度。他希望,據他所言,日本人對以前他在澳門幫過日本人的忙加以回報,將較容易地從海、陸軍處達到此行的目的。這些問題是:
1)釋放幾艘在日軍佔領廣州時被扣留的葡萄牙船隻。當時珠江已遭封鎖,它們無法出來。
2)要求對去年1月30日日本人轟炸肇慶天主教會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3)關閉兩、三個位於葡萄牙領水內的中國稅廠。
4)最後一點、或許不是最不重要的一點:澳門界址及有爭議的邊線。關於這最後一點,葛古諾上尉對我說,祇需獲得東京海、陸軍當局對已作出的允諾給予正式的書面確定。這是以前安藤(Ando)將軍許下的諾言,即設法使未來的中國政府接受葡萄牙的觀點。鑒於他在澳門幫過日本海軍的忙,他認為此事易如反掌。在要求確實這一許諾時,他將提醒此事。葛古諾上尉還對我說,這是澳督與中央政府有了默契後為其下達的指令。”368
葛古諾訪日後,中外報刊一度盛傳369葡萄牙將承認滿州國。此説首見於1939年3月1日東京《朝日新聞》的報導:
“1)葡萄牙政府可能正式承認滿州國。
2)簽訂一項日葡外貿協定。
3)澳葡當局盡量為日本陸、海軍提供方便,而日本當局則協助葡萄牙確保經濟措施。日本當局取消澳門港內的中國海關,澳門增加日本商品的進口。
4)在澳門設立日本領事館。”370
為此,日本駐東京公使館曾登報闢謠,葡萄牙駐華外交機構也展開了活動。凌馬(Lebre e Lima)公使於1939年5月10日照會中國外交部,對此加以闢謠:“三月初,上海報界刊登消息説,澳日間簽訂了一項合作協議。通過它,葡萄牙將以承認滿州國來換取日本政府為澳門殖民地提供某些優惠。……也許澳門總督與日本當局之間在航行便利方面有某種約定或地方性協議,但我可以榮幸地向閣下保證,關於葡萄牙政府與日本政府有任何條約或談判的消息實屬不確。”5月22日,中國外交部部長王寵慧對上述照會回答如下:“照會收悉。十分感謝閣下的肯定答覆。我國政府真誠地相信,在澳門與外國的關係上,葡萄牙會適當考慮到中葡之間的坦誠關係。”371
與此同時,中國外交部又兩次照會葡萄牙駐華公使,向其通報了所獲得的關於對葛古諾訪日的情報。其中1939年5月11日照會內容如下:
“中國政府獲得如下報告:
葛古諾上校前往東京與和田談判澳日合作事宜。涉及問題如下:
1)對面山及前山併入澳門。關閉拱北中國海關。
2)過路環闢為日軍行動基地。
3)日本在澳門設立領事館。擬派和田為領事館顧問。
4)澳門政府將允許日本人利用澳門為通訊基地,令日本人有能力杯葛香港。
5)某些政府成員贊成葛古諾上校倡導的親日政策。”3721939年6月17日另一份照會內容為:
“中國政府獲得如下報告:
日本人正在使用澳門一個特別電台並使用澳門小型機場供其飛機起飛、降落。
日本人運用各種方法,影響澳葡與其合作。
葛古諾上校訪問東京期間,就如下問題達成了協議:
1)在日本的支持下,澳門政府將完全佔領澳門附近三島並解決懸而未決的問題。
2)將釋放被日本人扣留的三艘葡船。
3)臺灣與廣州間的航線可延至澳門。日本人可利用澳門作為鞏固葡日合作的中心並說服葡萄牙加入反第三國際條約。”373
由此可見,在中日衝突及亞太戰爭中,由於澳門成為了孤島,澳葡當局所面臨形勢是複雜而嚴峻的。葡人無足夠的軍事及後勤能力抗衡日本人,於是運用外交手段與日本周旋以保存澳門,但同時亦不敢鬆懈與中國政府的關係,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誤會。為避免受到國際社會的壓力,澳門當局還在取得葡萄牙中央政府的默契後,採取了較低規格的外交活動,將其置於“地方性”的層次。葛古諾素與日本人有接觸,成為訪日的最合適人選。關於葛古諾與日方達成秘密協議的諸説,實際上是當時中外報刊的猜測,並無實據。但無可否認的是,雙方就許多問題進行了頻密、在當時國際形勢甚至可以説是不尋常的接觸,達成了一定的默契。從現在披露的葡萄牙駐日本公使館代辦的報告來看,在釋放葡船、佔領澳門附近三島及關閉拱北中國海關的機構等問題上,外界傳説與葛古諾的使命吻合。作為中立國,葡萄牙不能與日本簽訂任何協議,否則她將失去這一地位。然而,有無嚴格意義的“秘密協議”並不重要,雙方實際的默契的效果不亞於正式條約,從澳葡角度看目的已達到,澳門在“風潮”中屹立不到的事實可為明證。
2 1940年日葡秘密協議
至於所謂的1940年間日葡秘密協議,實際上是葛古諾訪日中最重要的任務,亦即前述葡駐日領事報告中所強調的“最後一點、或許不是最不重要的一點”——謀求日本協助佔領澳門附近三島374的續篇。自從獲得中立國的地位後,葡方所擔心的已不是澳門是否會遭到日本的佔領。澳葡政府的最終目的,是欲藉此亂世千載難逢的機會達到一個長期努力未果的目的——實現佔領對面山及大小橫琴的野心375。葛古諾訪日時,亦明確向葡領事表明“這是澳督與中央政府有了默契後為其下達的指令”。這是澳日接觸中葡方的核心議題,但因迄今為止未接觸到有關檔案,一直為學界所不知。近期陳錫豪披露了幾份今庋藏台灣的民國時期的外交檔案,為所謂的1940年間日葡秘密協議的深入探討提供了新的中方資料。376但我們應該看到,這祇是中統收集的情報,無獲副本。故辯其真偽,誠屬必要。
下面引述的葡萄牙原始檔案,為這一歷史疑團的開解提供了新的途徑。
1940年9月23日,葡萄牙外交部政務及內政總局局長若澤·德·科斯塔·卡內羅(Joséda Costa Carneiro)轉告殖民部部長辦公室主任説:
“我非常榮幸地通知閣下如下:
1)據葡萄牙駐東京公使館的緊急通報,日本政府通過其外交部亞洲總局局長要求,不要以再出口中國貨物的方式為日本的敵人提供協助。
2)他還要求澳門當局對拱北海關施加壓力,令其接受一名日本關長。據他說,整個華南的海關均由日本人任關長。
3)最後,他要求如香港一樣,禁止在澳門殖民地的華文報紙上刊登反對南京政府的文章。
4)對於上述要求,葡萄牙公使回答說不知海關一事,因此不知澳門政府在此問題上有何介入。最後,他表達了中日事件發生以來的多次場合中,葡萄牙政府一再證明的與日本政府合作的良好願望。”377
1940年11月18日,殖民部部長辦公室主任阿爾瓦羅·埃烏熱尼·內維斯·達·馮都拉(Álvaro Eugénio Neves da Fontoura)回函如下:
“至於這些問題,澳門總督已通過其147號密碼電報作了答覆。其性質也是機密的,內容如下:
a)可以聲稱,可用以援助日本敵人的物資,如武器、彈藥、飛機及其配件、卡車及火車物資未經過葡萄牙領水。
至於汽油,已頒佈的2901號訓令已實施。這一問題已完全解決。如同殖民部部長一再囑咐的那樣,這並不影響我們保持中立的立場。
b)決定對當地刊物進行最嚴格的新聞檢查。無不愉快事件發生。
至於要求澳門當局對拱北海關施加壓力,令其接受一名日本關長一事,日本駐港領事在澳也提出了同樣的要求,但總督先生通過145號密電說已回答不接受這一要求後,又通過147號密電說,根據殖民部部長81號密電的建議,在適當的時候將告訴日本人,他會盡量滿足他們的願望。”378
的確,澳門當局應日本的要求,對澳門的華文報刊進行了最嚴格的新聞檢查379。
對當地報刊的理解,不應侷限於華文刊物。葡文報紙《澳門之聲》也因刊登有關天皇的敏感新聞而遭到審查,甚至被勒令停刊4個月。380
此外,葡萄牙外交部擬定了對日本所提出的要求的正式答覆:
“葡萄牙公使館函告說,接日本外交部正式通知稱,一旦在對面山的中國非正規軍潰散,日本軍方將很快下令目前駐紮該島的日本正規軍撤退。
葡萄牙政府十分欣賞這一聲明,並希望日本政府在短期內有條件下令上述日軍撤退。據知,上述日軍的行動不僅局限於葡中有爭議的對面山部分。
葡萄牙政府在中日衝突面前保持了最嚴格的中立。她未像其他國家那樣需要同日本簽訂特別條約,她向澳門當局下達了最嚴格的指令,禁止向中國再出口軍用物資,鐵路、飛機、卡車器材或汽油。上述物資從未經過葡萄牙領水。為此,採取並保持了必要的措施。至於汽油的再出口,澳門政府頒佈的2901號訓令已經生效,完全解決了這一問題。
至於澳門報刊對中國中央政府的涉及,葡萄牙殖民地政府已採取了必要的措施,以恪守完全中立的原則。
這一原則得到了遵守,本地報刊未刊登任何可能引起中央政府不悦的東西。
至於拱北中國海關的問題,葡萄牙政府認為,日本當局應與其關長直接談判,以尋求解決辦法。目前階段,似以葡萄牙當局不介入為宜。但在葡日之間現存友好關係的準則內,在適當的情況下,葡萄牙政府將十分高興能做些有用的工作。”381
從“她未像其他國家那樣需要同日本簽訂特別條約”一語,可證實日澳間不曾有過所謂的秘密協議。宜野座伸治查閲日本外交歷史檔案館所藏關於澳門及葡萄牙的文獻以及房建昌研究庋藏北京圖書館的日本駐澳門領事館的檔案後,均未對秘密協議有任何涉及。作為當事雙方的檔案中均無任何秘密協議之存在,各秘密協議説似可不必再深究。
有趣的是,日方向澳葡提出的上述四點,經過中統捕風捉影、邀功請賞上報後,竟然變成多達“28條,另附文120項”的《日葡澳門協定》。幸好,國民政府亦對其可信性存疑,指示駐葡代表和澳門機構進行調查。382
3 1941年日葡“臨時協議(modus videndi)”
1941年日葡間有頻繁接觸,後通過交還備忘錄的形式,達成了某種“臨時協議(modus videndi)”。其經過如下:
1941年9月3日,澳門總督戴思樂向殖民部部長彙報説:
“我榮幸地向閣下呈報我第226號密電中所涉及的日本駐澳門領事照會及建議書的副本,以及我的答覆的副本。
我可以向閣下保證的是,我嚴格執行了最嚴格與公正的中立。日本人唯一可以抱怨的是,中止了原來允許他們在澳門擁有的某些自由的做法。這些做法大大冒犯了我們的中立,因為其本身便是對我們的法律的蔑視。
或許這是日本人照會的理由,而絕不是由於我的立場所致。我的立場從無張颺,在我們的尊嚴受到危及的情況下一貫堅定。”383
日本駐澳門領事1941年8月27日給戴思樂總督的照會全文如下:
“根據日本帝國政府的指示,我非常榮幸地請您關注在澳門進行的不利日本的下列活動。這已得到日本有關當局所獲得的情報及調查結果的證實。請您特別注意如下三點:1)協助重慶政權的社團向重慶政權控制下的地區走私軍事物資及交通器材。2)重慶政權所屬組織在此的秘密活動。3)反日宣傳等。作為日本帝國及重慶政權之間戰事的升級,華南日本軍事當局將通過海禁及陸禁嚴格禁止重慶政權控制下地區物資的進出。日本政府將與南京國民政府合作,尋求東亞的和平及全面繁榮。
鑒於此,我希望閣下考慮到日本與葡萄牙的歷史友好關係,盡早尋求接受所附建議書的途徑,以示澳門政府願意真誠地同日本對南京政權政策的合作。”384日本駐澳門領事建議書全文內容如下:
“1.禁止向重慶政權提供軍事物資及交通器材,以協助重慶政權管制下的地區。
a)禁止通過澳門從中國沿海、緬甸、法屬印度支那、廣州灣等向重慶政權管制下的地區提供一切可以幫助重慶政權的軍事物資及交通器材。
b)大量進入重慶政權管制下的地區的軍事物資及交通器材,許多是通過澳門的走私小艇進行的,破壞了日本的海上封鎖。必須對澳門灣內的一切船隻進行隨時的檢查,以防止走私。
c)日本當局將協助澳門政府施以嚴禁,以保證前兩款(a與b)的執行。為此,澳門政府為日本當局駐澳船隻及人員提供便利及保護。
2.關閉重慶的機構並遣返日本當局指定的敵對人士。
a)在日本當局的指定下,關閉重慶政權旨在於日本佔領區製造混亂情報的組織及(驅逐)間諜人員。
b)對以公司或個人名義所進行的禁運物資的運輸,採取嚴格的禁止措施。
3.全面取締反日宣傳、謠言、印刷品及組織。
a)取締任何國籍人士的反日宣傳及反日、反南京中國政府的電台、影片及政治活動。
b)取締恐怖活動並防止此類人員進出澳門。”385
同日,澳門總督致函日本駐澳門領事福井保光,對建議書予以答覆如下:
“我榮幸地告知您,本月27日閣下的公函收悉。您根據天皇陛下政府的命令,請我注意‘澳門某些對日本不利的事實與活動',並在上述公函中附發了一建議書。其大意如下:
1.禁止向重慶政權管制下的地區走私軍事給養及物資。
2.關閉以公開或秘密的方式在澳門進行協助重慶政權的機構並遣返有關特工。
3.全部取締以謠言、印刷品或其他如何方式進行的反日宣傳,取締恐怖活動。
在我發表看法之前,我想再次明確重申我對閣下口頭說過的內容:
鑒於這三個建議的論據完全符合我執行我國政府的命令所嚴格遵守的中立的義務,我無任何反對意見。
祇要能夠幫助我執行真誠及公正的中立,我不但接受,而且表示感謝。但有些執行做法(modus faciendi)方面的細節,我認為有損於我們的主權,對此我不予以接受,也不準備談判,祇是將其通報我國政府。
某些要求我是無法承諾接受的,因為平心而論,我無法誠而有信地作出某些從人道的立場無法執行的允諾。
的確,閣下曾對我口頭表示說,我對建議書的理解過於拘泥字眼,日本當局絕無冒犯我們主權的意思。
我記錄了閣下的聲明,但它無法改變我的看法,因為我是以絕對的誠實、無絲毫的狡猾來考慮建議書的,我的承諾祇能局限於它的明確意義,而不是它的限制性解釋。再者,祇有起草的當局纔可給予限制性解釋。
我非常感謝、滿意地記錄了閣下的解釋,它改變了我對建議書的初期看法。
無此解釋,儘管無理由使我們的關係不友好,建議書的文本卻與一再重申的我們兩國之間的傳統友好關係不符。
本人有意將一般性的評論置於對您的請求及建議書的答覆的末尾,因為這有個人因素。
日本天皇陛下政府認為有必要同一個澳門這樣的下級政府交涉的本身便可得出必然的結論說,澳門的做法導致了這一直接交涉。
除了天皇陛下政府肯定會對我國政府予以通知一事之外,本人也必須將閣下的交涉報告我國政府。我國政府一定會認為,本人嚴重地破壞了中立,違反了它所要求的真誠、公正保持絕對中立的正式及嚴格的命令。
我以為,本人的基本職責是將一切情況及違背它的命令的跡象作出彙報,因此,請求閣下向日本當局索取閣下公函中所說的通過情報或調查得來的事實。
儘管從本人的主觀意識而言,我們嚴格執行了我國政府嚴格命令的中立,我向閣下保證,將毫無保留地向我國政府彙報任何日本當局有可能對我提出的任何抱怨的理由。”386
1941年9月5日,日本駐澳領事又向澳門總督函發了對“建議書”中某些條款及文字進行解釋的備忘錄:
“我非常榮幸地向您函送一份備忘錄,並希望您諒解我對日本政府批准的‘建議書'中某些條款及文字所進行的解釋。”387
備忘錄全文如下:
“關於1941年8月27日發給閣下公文所附建議書中某些有爭議條款及文字,我榮幸地向閣下保證這些條款及文字可作如下解釋:
第一,第1款中的c項中‘協助'的含義是日本海、陸軍當局應通知澳門政府對可以的船只、人員提供情報並要求驅逐之。第二,第2款中“指定”的含義不是否認澳門總督的權力或澳門政府的管轄權,日本當局必須出示證據。第三,第3款中‘全面取締'的含義是取締一切可能。”388
同日,澳門總督戴思樂對日本駐澳門領事福井保光的解釋予以答覆如下:
“閣下本日來函及所附備忘錄收悉。本人非常滿意地告知閣下,本人接受閣下8月27日函中所附建議書及上述備忘錄。
除了接受閣下的建議書之外,本人請求閣下明確地通知貴國政府本人真誠合作的願望。本人的願望定會得到日本當局的嚮應,在貴我兩國之間傳統友誼之上,在互相諒解、尊重的氣氛中發展我們的關係。”389此後,日本方面又提出了執行的具體方案。
“建議書執行之要點(計劃)
A澳門政府方面應採取的措施:
1)停止一切木帆船貿易。
2)設立一個與日本有關當局聯絡的機構並提供一切與走私有關的情報。
3)與日本有關當局配合,對進入澳門領水的涉嫌走私的船隻、貨物及武器採取措施。
4)向日本有關當局提供在港務局註冊的船隻名冊副本。
5)向日本有關當局提供航行於澳門、廣州灣、海防及西貢的船隻的報單:可於船隻離開前一天午時或入口時向上述當局提供。依相關程序盡快向日本有關當局提供往來於港澳之間的正常渡輪的名冊副本。
6)除了政府及香港船隻外,禁止其他船隻在澳門港口內行駛。
B日本當局方面應採取的措施:
1)陸軍機關首長配合澳門政府控制陸地。
2)海軍機關首長配合澳門政府控制領海及其領島。
3)上述日本兩個軍事當局的人員與船隻隨時在澳門陸海巡邏,為此澳門政府必須為他們配備武器,以備在必要的情況下用來自衛。
備註:執行的細節待與澳門政府磋商後再予以詳細規定。”390
1941年10月27日,澳門總督戴思樂致函殖民部部長,詳細彙報了有關情況:
“1.作為9月3日第73號機密函的補充,我非常榮幸地向您抄送我同日本領事就此問題交涉的函件副本,以及我因日本人引發的事件致日本領事的函件。
2.日本領事9月5日公函所附的《解釋備忘錄》(第1號文件),實際上是對首次建議書的修改,消除了一切我認為有損我們尊嚴的地方。通過我同日發出的公函,我接受了‘帶有備忘錄解釋'的建議書。
3.在過渡討論執行做法時,聯絡官提出了一份‘執行計劃'(第3號文件)。不僅提出了新內容,而且還重提曾被拒絕了的問題。
4.經過幾個小時的討論之後,我仍堅持拒絕提供外國船隻的報單及給予日本海、陸軍‘人員'在澳門領水及陸地的‘自由'
5.儘管我明確地拒絕了他們,例如我曾對他們說,至於報單一事,我不明白他們為何竟敢要澳門政府為日本進行經濟間諜活動。在一次聯絡官與港務局局長舉行的會議上,前者居然聲稱我接受了‘執行計劃'的全部條款。
6.利用他們這一彌天大謊給自己造成的難堪,我派人對他們說,我將中止談判,將此問題提交我國政府,因為我無法同有意篡改事實的人談判。
7.依日本的禮貌,他們對此‘誤解'表示遺憾,將責任推到翻譯頭上。
8.由於我們是在東方,我讓他們以此新謊言挽回面子,達成了如下幾點共識:
1)中止木帆船貿易;
2)緝私活動集中於港務局,成立一支‘特別緝私隊';
3)允許緝私部門的六名日方情報員攜帶自衛武器;
4)給他們提供一份在港務局註冊船隻的清單;
5)禁止馬達船夜間在我水域內航行;
6)允許聯絡官擁有兩艘自己的船,但需向港務局註冊。因其私人性質,船員不得為軍人,不可懸掛日本海軍旗幟,不得進行任何稽查或警巡活動。
9.明確保留說明中止木帆船貿易是短期的。他們接受這一點,使我有了堅定的道義立場來突破某些利益問題。儘管這對澳門經濟是一個沉重打擊,但在損害我們尊嚴的方面無甚麼讓步。
10.實際上,這一損失祇是表面的。一如我預料,祇是在‘走私機制'適應新情況時有所損失。的確,在中國沿海全線遭到軍事佔領的情況下,祇有在親日中國當局及日本人的配合與利用下纔有可能。他們不會輕易放過這些利益。
11.我的估計未落空,因為9月的出口有所增加。僅以出口指數為例,香煙消費稅一般在25000澳門圓左右,9月昇至60000澳門圓,10月至今已達70000澳門圓。
12.結論是,走私中的日本‘股東'還大有人在。需向這些人拿錢,但從他們那裡可以保證得到更大的方便,所以‘生意'更加興隆。
13.的確令人難以置信,但說來說去是個錢的問題。與人們對日本人的通常看法相反,日本人也不比華人強多少!
14.至於‘特別緝私隊'及接著允許的持槍許可的條款,我之所以接受了,是因為這些條款可預防他們在將來突然說走私橫行,等等。如果他們說水警有合謀(我從心裡認為這是可能的),那我就回答他們說,沒有他們的合謀這是不可能的。
15.‘特別緝私隊'由五名我建議他們提名的華人組成。警察中尚有華人輔助警員的空缺,我同意接納他們,立即將他們派往港務局。當然,這些警察的地位與其他我們的華警相同,僅服從其上級的命令。
16.六名情報員為便衣,我允許他們持槍,他們的任務僅為提供情報。
17.這些人的勤勉與廉正大可懷疑,但他們是日本人推薦的,所以日本人無可抱怨。
18.我們來看看他們是甚麼人。一個情報員到一走私販那裡去說,祇要他拿出250澳門圓給他和海軍聯絡官手下一條船的船主,他可協助滿載走私貨的船隻通過,而且由上述海軍船拖拉!
如同歌劇一般!但這是東方!
19.其餘問題不值一評。
20.我發給日本領事關於與日本人衝突的公函十分明了,毋須評論。
21.儘管我確信東京不會有任何舉動,我僅僅電告了瞭望哨所的衝突事件。一是此事嚴重,二是宜在東京抗議,因為在華日軍幾乎是獨立的,不太理睬政府對他們的指令。
22.所以,我盡可能在此解決將來出現的問題,僅電告重大事件,其餘以公函形式彙報,讓您瞭解這裡的情況及澳門政府度過大部分時光的辦法:忍耐日本人。”391
此組重要的文獻,基本上澄清了所謂1941年日葡秘密條約的問題。我們看到,日澳間的接觸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國家級談判,而是一國與另一國管制下一個地區的交涉,內容也局限於澳門政府內部運作,其結果僅為一份以交換備忘錄形式達成的“臨時協議”,從無任何兩國政府間的條約。
4 1943年日葡協議
事實上,1943年年中,由於葡萄牙向英美提供了亞速爾空軍基地,下半年則出現日軍有可能佔領澳門的謠傳。1943年9月8日,葡萄牙駐華盛頓公使畢安祺(João Bianchi)電報外交部説:“本地報紙刊登了重慶來電。據中方消息説,日本威脅若不接受向澳門派遣軍事顧問,將全面軍事佔領澳門。”392由此可知,日本於1944年年初纔開始考慮佔領澳門的問題。
1946年12月19日受命出任葡萄牙駐香港領事的布拉藏(Eduardo Brazão)在其回憶錄中寫到:“這一例外(指澳門未淪陷——譯者注)的原因之一,是我們的中立政策。它由里斯本堅持,得到了當時住在那裡的我們自己幾個人393的巧妙協助。同時,或許更主要的原因是,佔據這塊彈丸之地無甚利益。”394
看來,身為外交官的布拉藏的這番分析並不“在行”。的確,通常認為日人未佔澳門的原因是澳門不具佔領的經濟軍事價值,但事實並非如此簡單。日軍佔領區中有許多遠不及澳門之處,便説明此論點值得商榷。日本未軍事佔領澳門,乃出於其更長遠經濟利益考慮。日本駐澳門領事福井保光在一份呈外相重光葵殿的絕密文件中分析説:
“經濟方面,即使在現在,澳門還是鎢、桐油、草蓆及其他土產品的集散地。雖然在大東亞戰爭前作為取得軍事物資的基地,已經失去其利用價值,但還是日本方面所需要生存必需物資的補給地。”395
澳門的確成為日軍一些“必需物資的補給地”。最明顯的是為日軍提供汽油,因此遭到美國空軍的多次轟炸。就澳門的軍事重要性而言,該文件承認“澳門本身沒有甚麼軍事價值。敵人方面的策動,其中英國領事館對香港、廣州的諜報謀略,對日本的作戰警備造成妨礙。祇要重慶方面參與盟國方面,他們就很容易在澳門中立領域進行策動。與其説他們的行動常常是協同進行,不如説他們的根據地在日本方面直接監督下卻(纔)能很方便地行動。尤其是澳門的照明成為夜間轟炸的目標,艦船的行動也為他們所掌握。從敵人方面迅速報導的實況看,澳門的存在從距離上看,對他們是有利的。”因此,福井保光建議日政府“對中立地區澳門應在政治、軍事、經濟等方面採取的對策”還是首先基於政治考慮“政治方面,對澳門的方針政策,應以增進日本與葡萄牙的友好關係,引導國際關係向有利於我們的方向發展為出發點,先採取積極的、善意的措施,如給予暢通的物資補給等。”至於葡英關係,福井保光亦建議日本政府不嫌舊惡,“對於當前的狀況,應考慮到如前所述的英國與葡萄牙的歷史關係,以及當地葡萄牙人的思想狀況,盡可能地採取恩惠的措施。”身處實地的他相信:“祇要努力辦理,一定會有結果。”396
通常認為,日本未佔澳門是為了利用澳門作為情報收集中心。但澳門當時的實際情況是:“從對重慶政治情報工作關係看,澳門是很好的地點,因地域狹小,便於秘密的行動,但也有中立性脆弱的缺點。現在似乎沒有要人來住,沒有可以成為對象的人住在澳門,重慶方面的機關也停止了活動。鑒於現狀,作為工作基地的利用價值很少。”397“風潮”初期,澳門可能有過較大的情報中心功能。但是,澳門最終免於日軍蹂躪的基本因素是我們前面分析過的葡人傳統的中立政策。“總之,從真正確立對大東亞共榮圈的宗旨來講,澳門實際上是累贅。澳門作為西歐帝國主義侵略東亞殘留下來的魔都,應該乘此機會加以清算。葡萄牙本國祇要具有濃厚的親同盟國的色彩,就會仍然保持著中立的政策。如果卷入國際糾紛,就需要考慮大致的措施。依據日本中央的方針,與現地其他機關保持密切的(原文如此),在尊重澳門中立的同時,應給予適當的援助。”398由“依據日本中央的方針”一語可知,尊重澳門的中立,即不佔領澳門為日本一項既定的國策。
從目前掌握的檔案來看,似乎可以説,日澳(葡)間從無正式落成文字、由官方簽訂的協議來保證澳門的領土完整。至多是在某一時期,圍繞具體問題,以交換備忘錄的方式達成某種“臨時協議(modus videndi)”來維持雙方的關係。從1932年3月5日里斯本政府在日內瓦國聯總部發表正式中立聲明起,澳門便跟隨葡萄牙取得了中立國(地區)的法律地位。回顧亞太戰爭期間澳門所經歷的坎坷,葡萄牙在澳奉行的靈活、多變的中立政策總体上來説是成功的,避免了澳門直接卷入戰爭,因而保護了澳門領土的完整,為中外人士提供了一個避難場所及進入中國內地的安全通道399。這可以説是澳葡政府在亞太戰爭期間最大的功德。
實際上,早在近半個世紀前,亞太戰爭一結束便有葡籍記者提出了秘密條約説400。有趣的是,過了50年又在中國學者間引起了一場熱鬧的討論。對文首提出的問題,在前述這些葡日檔案的佐證下,我們似乎可以肯定,日葡(澳)間從無就軍事佔領澳門與否簽署任何正式的政府級書面協議。但需要指出的是,這祇是目前的結論,不排除將來有新資料披露於世,重新對此問題進行探討的可能性。
5 日澳交涉的主要議題
俗話説,“無風不起浪”。風聞風傳的秘密協議諸説的來源是日澳圍繞中葡間多年有爭議的島嶼,主要是對面山及大小橫琴的交涉。這纔是日澳接觸的核心議題,因雙方各有所圖,各有其利。葡方的利益是,藉日軍佔領廣東之際,借勢一舉解決這個懸而未決的問題。日方則需要佔領上述三島,確保對中國內陸實施有效的封鎖。
葡日關於此問題的官方接觸始於1937年1 1月27日。當時,日本駐香港總領事對葡萄牙駐港領事館進行了一次私人訪問。在交談中,日方表示希望瞭解那些是中葡有爭議的島嶼401。葡領事回答説他不是有權處理此問題的官員,但他以私人的身分表示,日本應考慮到那些有爭議的島嶼並提供了附有澳門地圖的幾本書402。同時,他向澳門總督巴波沙(Artur Tamagnini de Sousa Barbosa)密報説:
“我十分榮幸地通報閣下如下:日本駐香港總領事來訪本館。他欲知哪些是包括在澳門殖民地領土內的島嶼,哪些是有爭議的島嶼。他表示,鑒於日本海軍在澳門領土附近對中國海岸所進行的封鎖,需要這些情報,以免與澳門政府產生麻煩。日本熱忱希望避免這些磨擦。從其話語中,我體察到日本的企圖是佔領澳門週圍新的島嶼。”403
同年12月3日,日本駐香港總領事前往澳門會晤澳督。12月4日,葛古諾受澳督之命,攜帶一幅澳門地圖到葡駐港領事館。葡駐港領事後來報吿道:
“當我與葛古諾上尉交談時,日本總領事突然來訪。由我作翻譯,葛古諾上尉按照澳督的指示,向他解釋了他所感興趣的問題並面交了上述地圖。
幾個鐘頭之後,日本總領事又返回本館,拿來一份將呈送其政府的備忘錄給我看。這一備忘錄涉及澳門界址,以我們向他提供的情報為基礎。他給我留下了一個副本。
這是一個我職權以外的問題,我無法辦理。於是我對日本總領事說,鑒於他向澳門政府瞭解情況的願望並考慮到問題的微妙性,最好將此備忘錄送澳督閱覽。此件交給了當天回澳門的葛古諾上尉。雙方約定,第二天即星期日,由我親自去澳門。此件若有改動,改過的版本再由我帶回香港。
本月5日,我抵達澳門時,葛古諾上尉受澳督之託,已在碼頭迎候我,帶我去澳督府開會。
總督建議對前5條進行修改。修改處以葡文撰寫,由我帶給日本總領事。我表示承擔這一使命,但我強調說,在通知日本總領事時,最好強調此文係屬於通報性質,因此不具有任何性質的義務。最後幾點(6-10)應作為他個人的意見及同總督會晤的自然結果而呈報日本政府。
本月8日,我收到日本駐港總領事發來的據說已呈送東京政府的備忘錄的副本。該副本存於本館,內容如下:
備忘錄
1)葡萄牙一直聲稱對對面山、小橫琴及大橫琴持所有權,尤其是根據1887年條約,當(中葡)雙方討論澳門及其屬地的界址時。
2)(中葡)最後一次談判結束時,上述各島東側的擁有權本來是要歸屬葡萄牙的404。由於所屬協議未獲簽署,澳門西部邊界及其屬地仍有爭議。
3)鑒於上述島嶼的地形特徵及澳門的需要,澳門邊界的經緯度至少應為東經113°31',南部邊界至橫琴島,即南緯22°6'8”。
4)如果中國派兵至上述三地,葡萄牙有權佔領上述三島的東部。據此,葡萄牙在不久前已有所行動。
5)鑒於此,若任何國家派兵至上述島嶼登陸,葡萄牙保留有佔領上述三島東部的權利。
6)如果日本向上述三島派兵,應下令不得進入葡萄牙所要求部分的範圍之內。
7)不宜向對面山派兵,因為中國軍隊已在附近駐紮,而葡萄牙也很可能介入這一衝突。
8)如果日本向上述島嶼派兵,葡萄牙可提出抗議,但這僅是外交程序。然而,在此情形下如果不提出即時抗議,將理解為葡萄牙對與中國爭議部分的放棄。抗議乃必需的外交程序,以保留葡萄牙的訴求。然而,葡萄牙不得派兵進入上述界內。
9)日本對上述島嶼採取任何行動時,必須事先通報葡萄牙駐港領事或澳門當局,以便迅速採取必要的措施。
10)至於對面山,如果出於澳門防務的特別需要,位於上述邊界附近的最高點可由葡萄牙控制。
1937年12月4日於香港
葡萄牙領事阿爾瓦羅·布利楊特·拉布利紐(Álvaro Brilhante Laborinho)和日本領事廣作綠頭川(Kosaku Midzusawa)各執一份上述聲明之副本。”4051937年12月10日,葡萄牙駐東京公使館曾向外交部部長進呈一份高度機密的函件,提出了對此問題的看法:
“1)由於政府欲繼續戰事,如果南京的佔領無法結束目前的衝突的話,如我前天的第46號報告所言,極有可能在南京成立一個親日的政府。親日如果不是最恰當的字眼,至少不具辱罵的意義。日本為迅速消滅前政府的影響,將不得不對華宣戰,對其進行封鎖。
2)此種可能性使我再次考慮到澳門週圍有爭議的島嶼。我的看法是,作為其軍事行動及對華封鎖的必要措施,日本會考慮佔領這些島嶼。如同我早已向閣下彙報過的那樣,他們依據的事實是,在中國軍方參謀部繪製的地圖上將其標為屬於中國的島嶼。
3)如發生此種情況——我絕無向閣下提出任何建議的想法,似乎這是在有利葡萄牙的條件下,徹底解決葡萄牙與中國之間這一由來已久的界址問題最適宜的時機。我以為,在封鎖中國海岸的情況下,由她或由任何一個她所信任的不偏不倚的中立國來佔領這些島嶼,對日本而言,無甚區別。
4)藉日本佔領之機,葡萄牙事先與日本政府達成一個口頭秘密協議,葡萄牙可佔領上述島嶼而不遭到世界的抗議,中國政府也無抗議的理由。日本政府則根據這一協議及葡萄牙政府在封鎖期間所嚴格遵守的中立對新政府施加影響,以便她對葡萄牙的佔領予以考慮,將其作為一個既成事實加以接受。這一新政府如同滿州國政府一樣,為日本所操縱。
5)毋須贅言,我不曾向任何人提及這一想法。然而我以為,日本政府不會有太大的反對。而且法國在1931年第一次衝突時,對兩個有爭議的島嶼採取了同樣的行動。儘管中國政府的抗議,法國還是實際佔有了這些島嶼。在我們的情況下,中國政府不會抗議。”406
1937年12月11日,葡萄牙駐東京公使館報告外交部説:“在日本駐香港領事、我們的領事及澳門政府代表的一次交談中,日本領事説日本準備在華南的軍事行動中佔領香港及澳門週圍的島嶼,其中某些是葡萄牙與中國有爭議的地區。”407澳門政府代表宣稱“葡萄牙一直要求對對面山及大小橫琴的擁有權。在以前的談判中,曾將上述每個島嶼的東側給予葡萄牙。因協議未實施,所以澳門以西界址及其屬地仍有爭議。這一界址至少是東經113°31′,南面的界址為橫琴部分至南緯22°6′8″處。如果中國佔領另一側,葡萄牙有權佔領東側。實際已這樣做了。如果其他國家派兵佔領上述島嶼,葡萄牙保留佔領東側的權利。”408
的確,1937年12月28日,日本人準備在大橫琴登陸時,澳門警察在當地臨時設置一“陣地”並曾豎立一塊小碑記敍此事:“1937年12月28日全體士兵及葛古諾上尉立”409。葡萄牙一位史學者也稱,“1940年(3月20日)——鑒於日本軍隊進入對面山,一支由60名葡萄牙警察組成的武裝部隊佔領對面山東側。”410
四、餘論
綜上所述,自1932年葡萄牙在日內瓦國聯總部發表聲明,表示在中日戰爭中保持中立,在國際法框架下,澳門其時作為葡萄牙殖民地,便沒有淪陷之虞。誠然,澳葡當局所謂的中立政策,完全是見風使舵式的中立,其偏向性在不同形勢下甚為明顯。葡萄牙祇要能保住遠東的殖民地澳門,中立政策是可以很靈活的,時常左搖右擺411,故有“合作性中立”之稱。
但是,史料告訴我們,抗戰時期日澳(葡)間的頻繁交涉始終根本上並非因為澳門,而是圍繞對面山及大小橫琴而展開的,且各有企圖。日方出於對華戰爭的戰略需要,必須全面有效封鎖全部海岸線,以切斷國外對中國抗戰的援助,作好應付中國大反攻的準備412;而葡方則“藉日本佔領之機,葡萄牙事先與日本政府達成一個口頭秘密協議,葡萄牙可佔領上述島嶼而不遭到世界的抗議,中國政府也無抗議的理由。”即借日本人的力量在戰亂中侵佔澳門附近島嶼,造成既成事實逼中國承認,趁機解決1887年條約所遺留下來的“屬地”問題,擴展澳門殖民地的界址。
抗日戰爭期間,前述兩份備忘錄大概是日葡間僅有的落成文字的“約定”,因未由雙方政府正式簽字,仍不屬正規的“秘密協議”,內容亦未曾涉及軍事佔領澳門與否的問題。由於此一類“協議”沒有所謂實施問題,葡萄牙雖曾有所行動,但並無達到長期佔領對面山及大小橫琴的最終目的。不過,日澳(葡)圍繞此事而展開的外交接觸,卻令雙方達成了相當程度的默契,從而避免了澳門直接捲入戰火,減輕了戰時澳門的動蕩不安和居民的苦痛,同時亦使外界一直誤以為,澳門在太平洋戰爭中未似香港那樣淪陷而成為亞太區的孤島,是因為日澳(葡)之間在不佔領澳門問題上有一個“秘密協議”。看來,要澄清澳門近現代史上諸多似是而非的問題,仍待史學界的不懈努力,尤其是加大挖掘、整理、翻譯和研究原始檔案史料的力度。
335龍思泰《早期澳門史》,吳義雄、郭德焱、沈正邦譯,章文欽校註,北京,東方出版社,1997年,第92頁。又見吳志良《生存之道》,澳門成人教育學會,1998年,第56-82頁。
336參見日諒(Alfredo Gomes Dias)輯、金國平譯《第一次鴉片戰爭期間葡萄牙中立問題文件》及《太平天國起義及新鴉片戰爭期間葡萄牙中立問題文件》,《葡中關係史資料彙編》專題系列第一卷和第二卷,澳門基金會、澳門大學,1998年。又見吳志良《生存之道》,第106-134頁。
337葡萄牙外交部歷史-外交檔案館,廣東領事館檔(Arquivo Consulado deCantão),M116。
338葡萄牙外交部《外交政策10年》,里斯本,官印局,1973-1993年,第2版。此書彙集了1936-1947年間幾乎所有的外交文件,其主題如下:第一部分:《在葡英聯盟政治格局內的軍備更新與捷克斯洛伐克的外交事件,遠東戰事,德國的殖民地訴求,二次世界大戰即將爆發(1936-1939)》:第二部分:《葡萄牙與西班牙解放戰爭,歐洲列強在此衝突中的立場,葡西友好互不侵犯條約(1936-1939)》;第三部分:《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的中立宣傳,羅斯福宣言,印度洋戰事,葡屬東非海岸的警戒與防衛(19391943)》;第四部分:《尋找戰爭的決策,合作性中立,向盟國提供亞速爾基地(1943-1945)》;第五部分:《遠東戰爭,帝汶事件,帝汶回歸葡萄牙主權(1941-1945》;第六部分:《經濟戰中的葡萄牙,協議及葡萄牙供應的困難(1939-1945)》及第七部分:《葡萄牙與美國,葡美在亞速爾的合作(1945-1947)》。全書共15冊。此套彙編、薩拉查檔、國際國防警察檔、葡萄牙外交部歷史-外交檔案館、海外歷史檔案館、軍事檔案館二次世界大戰檔、海軍檔案館二次世界大戰檔、澳門歷史檔案館及當年葡語報刊上有關這一時期的文獻,為研究抗戰時期澳門情況的主要葡語資料來源。
339濠江客《日軍為何不進駐澳門》,載1992年8月24日《澳門日報》;笙秀《抗戰期間三個謎》,載1994年6月25日《澳門日報》及梅士敏《澳門與巴西的交往》,載1994年7月16日《澳門日報》。之後國內某些刊物也發表過類似文章。
340費成康《澳門四百年》,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414-429頁;譚志強《澳門主權問題始末(1553-1993)》,臺北永業出版社,1994年,第221230頁:鄧開頌《澳門歷史(1840-1949)》,澳門歷史學會,1995年,第81-110頁;鄧開頌等主編《粤港澳近代關係史》,廣東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262-306頁;吳志良《生存之道》,第237-243頁;陳錫豪《抗日戰爭時期的澳門(1937-1947)》,華南師範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第41-44頁;鄧景濱《日本因何不侵佔澳門》,載《鏡海鉤沉》,澳門近代文學學會,1997年,第70-71頁;鄧開頌、吳志良、陸曉敏主編《粤澳關係史》,北京,中國書店,1999年,第437-504頁;黃啟臣《澳門通史》,廣東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378-390頁及鄧開頌、黃鴻釗、吳志良、陸曉敏主編《澳門歷史新説》,石家莊,花山文藝出版社,2000年,第374-443頁。
341利用日本外交歷史檔案館及駐澳日本領事館文獻為基礎撰寫的論文,有宜野座伸治的《太平洋戰爭時期的澳日關係—關於日軍不佔領澳門的初步考察》(《澳門研究》,1997年第5期,第76-84頁)及房建昌的《從日本駐澳門領事館檔案看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日寇在澳門的活動》(《廣東文史》,1998年第4期,第26-29頁)二文。
342 20世紀90年代《澳門》雜誌等刊登了十餘篇有關文章。
343文德泉《戰爭期間的澳門》,載《賈梅士學院院刊》,1981年第15卷(12合期),第33-67頁。另有一單行本。
344澳大利亞學者傑弗里·昆(Geoffrey C.Gunn)利用英、美、日情報資料及澳門政府檔案對亞太戰爭期間的澳門做了一個簡單、詳實的論述。參見昆氏著《澳門探尋—在中國邊地的葡萄牙城邦,1557-1999》,澳門基金會,1998年,第161-179頁。1999年伊薩貝爾·瑪利亞·佩蕭托·布拉加(Isabel Maria Peixoto Braga)在澳門大學葡文學院完成《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的澳門—社會、體育與運動(Macau Durante aⅡGuerra Mundial:Sociedade,Educação Física e Desporto),其中社會一節(第48-128頁)可供參考。東方基金會將出版《葡萄牙在遠東史(História dos Portugueses noExtremo Oriente)》第四卷《共和時期的澳門與帝汶(1910-1950)》,亦會有所敍述。
345宜野座伸治《太平洋戰爭時期的澳日關係—關於日軍不佔領澳門的初步考察》,載《澳門研究》,1997年第5期,第76-84頁。
346關於此問題可見卡爾洛斯·特謝拉·達·莫塔(Carlos Teixeira da Mota)《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的帝汶問題—英國文件(O Caso deTimornaⅡGuerraMundial—Documentos Britânicos)》,里斯本,葡萄牙外交部外交學院,1997年:卡爾洛斯·維耶拉·達·洛楂(CarlosVieirada Rocha)《帝汶:二次世界大戰日佔史(Timor:OcupaçãoJaponesa durante a Segunda GuerraMundial)》,里斯本,獨立史研究學會,1996年,增訂第2版及傑弗里·昆(Geoffrey C.Gunn)《帝汶500年(Timor Loro Sae 500 anos)》中第12章《1942-1945年戰爭時期的帝汶》,澳門,東方文萃出版社,1999年,第247-265頁。
347參見《粤港澳近代關係史》,廣東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292頁。
348關於葡萄牙圍繞帝汶同日本展開的交涉,可參見《外交政策10年》第10卷,第2871、3169及3176號文件,以及第11卷第5、6、8及34號文件。
349葡萄牙外交部歷史—外交檔案館,2°P A 48,M217,Pr.34.27 No 1423P4/66EG/MF。
350國家檔案館薩拉查檔(Arquivo Salazar),Aos/CO/UE10 A PT4。
351同上。
352莫伊澤斯·費爾南德斯(Moisés Fernandes)《澳門葡中關係大事紀(19451995):編年史及文獻選輯》,里斯本,東方基金會,2000年,第510頁,第2號文件。
353同上,第511-512頁,第3號文件。
354不特葡人有此好評,英國人也認為他“對英國居民友好。”參見安德拉德·盧伊斯·德·薩(André Luís de Sá)《澳門航空-百年歷險記》,東方文萃出版社,1990年,第1 15頁。房建昌在查閲庋藏北京圖書館的日本駐澳領事館檔案後也認為:“駐華日軍與外務省官員一直就有矛盾,隨著日軍自1942年走下坡後,外務省官員對軍部的跋扈日益不滿,福井儘管入外務省有軍人背景,但他對駐澳日軍特務機關的殘暴是有所不滿的。”參見房建昌前引文,第27頁。
355此人以領事館武官的公開身份領導日本在澳的特務組織。
356販賣武器、軍用物資,操縱米市。
357美國大蕭條時期一對搶劫銀行、殺人越貨的青年男女。
358日駐澳特務機關特工隊長。
359牡丹斜巷1號,參見房建昌前引文,第27頁。
360文德泉《戰爭期間的澳門》,單行本,第27-28頁。361參見薩安東輯《從廣州透視戰爭-葡萄牙駐廣州總領事莫嘉度關於中日戰爭的報告》,澳門,東方葡萄牙學會,1998年,第55-56頁。這是葡萄牙駐廣州總領事莫嘉度(Vasco Martins Morgado)寫於1938年2月至1939年5月期間的政治報告。原庋藏於葡萄牙外交部歷史-外交檔案館,廣東領事館檔(Arquivo Consulado de Cantão),M 197。漢語版已由澳門基金會贊助、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於2000年11月出版。
362同上,第188-189頁。
363訪問日程見葡萄牙外交部歷史-外交檔案館,2°P A 48,M217。
364參見薩安東輯前引書,第267-268頁。
365吳志良《生存之道》,第239-240頁。
366葡萄牙駐東京公使館也登報澄清説,葛古諾(Carlos Gorgulho)來日送文件給公使館並順便訪問日本軍事當局。參見葡萄牙外交部歷史—外交檔案館,2°P A 48,M217。
367《葛古諾(Carlos Gorgulho)訪日報告》,葡萄牙外交部歷史-外交檔案館,2°P A 48,M217。
368葡萄牙外交部歷史-外交檔案館,2°P A 48,M217,No1,Proc.23/34,第2-3頁。
369葡萄牙外交部歷史-外交檔案館,2°P A 48,M217內保存有大量此類剪報。
370葡萄牙外交部歷史-外交檔案館,2°P A 48,M217。
371葡萄牙外交部歷史-外交檔案館,2°P A 48,M217。
372葡萄牙外交部歷史-外交檔案館,2°P A 48,M217。
373葡萄牙外交部歷史-外交檔案館,2°P A 48,M217。
374關於此三島的史地詳細情況,可參見《澳門專檔》第1卷,第253-256及
258-260頁。關於葡萄牙對此三地的領土訴求,可見薩安東主編、金國平漢譯《葡中關係史資料彙編》,專題系列第三卷《澳門問題備忘錄》,澳門基金會、澳門大學,1999年。
375這是1909-1910年葡中香港勘界會議的主要議題,詳見馬楂度著、舒建平、菲德爾合譯《勘界大臣馬楂度葡中澳門勘界談判日記》,澳門基金會,1999年及《會勘澳門及其屬地界務九次會議簡明議案》,載《澳門專檔》第3卷,第528-606頁。
376陳錫豪前引文,第42-43頁。稍後,黃啟臣也涉及了這份資料,但祇披露了極少內容。參見黃啟臣《澳門通史》,廣東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
378頁,註釋1。
377葡萄牙外交部歷史-外交檔案館,2°P A 48,M217。
378葡萄牙外交部歷史-外交檔案館,2°P A 48,M217。
379葡萄牙外交部歷史-外交檔案館,2°P A 48,M221。內有一專檔,記錄了葡、中報刊遭查禁文章的日期、題目及內容。
380葡萄牙外交部歷史-外交檔案館,2°P A 48,M221。
381葡萄牙外交部歷史-外交檔案館,2°P A 48,M217。
382陳錫豪前引文,第42-44頁。
383葡萄牙外交部歷史-外交檔案館,2°P A 48,M212,Proc.33.2,澳門總督戴思樂1941年9月3日致殖民部長公函。莫伊澤斯·費爾南德斯(Moisés Fernandes)先生惠告此組文件,謹此鳴謝。
384葡萄牙外交部歷史-外交檔案館,2°P A 48,M212,Proc.33.2,澳門總督戴思樂1941年9月3日致殖民部長公函附件。
385葡萄牙外交部歷史-外交檔案館,2°P A 48,M212,Proc.33.2,澳門總督戴思樂1941年9月3日致殖民部長公函附件。
386葡萄牙外交部歷史-外交檔案館,2°P A 48,M212,Proc.33.2,澳門總督戴思樂1941年9月3日致殖民部長公函附件。
387同上。
388同上。
389同上。
390同上。
391葡萄牙外交部歷史-外交檔案館,2°P A 48,M212,Proc.33.2,澳門總督戴思樂1941年10月27日致殖民部長公函。
392葡萄牙外交部歷史-外交檔案館,華盛頓公使館檔(Legação deWashintong),M 12,P79,No 813。內附英語剪報。
393亞太戰爭期間澳門當局的三巨頭是總督戴思樂(Gabriel MaurícioTeixeira),警察局長布英沙(Eduardo de Madureira Proença)及經濟局長羅保(PedroJosé Lobo)。尤其是後者來自帝汶,熟悉東方人心理,善於同日本人打交道。此外,還有“國際三巨頭”。“可以説,無戴思樂總督在身體欠佳的情況下於1944年10月15日接受連任四年的任命給大家的支持與鼓舞,澳門的狀況會大不相同。這是一種不同尋常的情況。里維爾(Reeves)領事的作用大大提高。福井保光領事的溫和立場亦值得稱道。在這‘三架馬車'的格局內,軍人祇可受命而行。”參見傑弗里·昆(Geoffrey C.Gunn)前引書,第179頁。
394布拉藏(Eduardo Brazão)《唐吉訶德回憶錄》,科英布拉出版社,1976年,第236頁。
395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編輯、張海鵬主編《中葡關係史資料集》,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下卷,第2099頁。
396同上,第2098頁。
397同上,第2098-2099頁。
398同上,第2099頁。
399除了中國共產黨在營救、掩護在香港的著名人士及通過澳門將他們輸入內地所作出的巨大努力,英國特工及英國駐澳領事所設立的渠道及澳葡政府提供的方便也是這一救援行動成功的因素。參見傑弗里·昆(Geoffrey C.Gunn)前引書,第174頁。
400“若葡萄牙政府放棄了這些秘密協議,她將毫無意義地犧牲掉被日本人重重包圍了的澳門這一殖民地。”參見《復興報》,1945年10月10日。
401葡萄牙外交部歷史-外交檔案館,2°P A 48,M 175,第799號密函。
402葡萄牙外交部歷史-外交檔案館,2°P A 48,M 175,第833號密函。
403葡萄牙外交部歷史-外交檔案館,2°P A 48,M 175,第798號密函。
404這是香港勘界會議期間,葡中雙方爭論的要點,參見《會勘澳門及其屬地界務第三次會議簡明議案》中葡使説帖第10及11條,載《澳門專檔》第3卷,第545頁。
405葡萄牙外交部歷史-外交檔案館,2°P A 48,M 175。
406葡萄牙外交部歷史-外交檔案館,2°P A 48,M 175。
407國家檔案館薩拉查檔(Arquivo Salazar),Aos/10/NE 5B P8。
408同上。
409參見施白蒂著、金國平譯《澳門編年史(二十世紀1900-1949)》,澳門,澳門基金會,1999年,第275-276頁。
410同上,第282頁。
411例如廣州淪陷前澳葡政府基本上是同情、甚至支持抗日運動的,但之後態度有明顯改變。抗戰勝利前夕,又向中國表示友好,私下提供方便(見吳志良《生存之道》第241-242頁)。當年領導組織中山九區抗日武裝的歐初也回憶説:
“澳門的中立地位和微妙態度,為我們提供了有利的條件。1944年春季,我們先後派鄭秀、郭寧等化裝成普通百姓,進入澳門尋求立足點,並很快建立起一個秘密辦事處。從此街頭巷尾、酒樓茶肆,到處傳播著共產黨的抗日主張和敵後游擊隊的勝利消息”。
“我們與澳門當局的關係相當默契,抗日戰爭期間,還進行兩次秘密談判。……談判的主要內容是維護澳門外圍治安。那時,澳門外圍常有偽軍、土匪進入澳門市區內騷擾,作案後又溜回它們的黑窩和落足點。澳門當局無可奈何,希望我們給予打擊或清除。我們應諾給予幫助;他們也答應以三個條件回報:一是同意安排游擊隊的小部分傷病員到澳門留醫;二是同意我們到澳門購買一些急需的葯品和子彈;三是同意我們派人到澳門秘密發動愛國抗日募捐。雙方談判是誠意的,而且在此後確實都實踐了各自的承諾”(歐初《孫中山故鄉抗日鬥爭二三事》,載《炎黃春秋》1995年第11期,第49-51頁,北京,1995年)。
412參見日本駐里斯本公使館關於日軍佔領對面山致葡外交部的照會。葡萄牙外交部歷史-外交檔案館,2°P A 48,M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