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及澳門居民對社會問題之態度
陳欣欣
當社會不斷發展並朝向現代化進程之時,除了見到科技發達、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改善提升之外,同時也因爲社會體系之急劇轉變而產生了社會結構內不協調的現象,甚至是社會問題之萌生,這些社會問題之出現都是研究社會發展變遷的重要課題之一。
早在80年代的香港已有社會學者開始研究香港人對社會問題之看法,①研究發現靑少年、治安、房屋、交通、污染等問題均爲香港居民關注的社會問題,同時香港居民亦感到壓力,願意以行動來壓止這些問題之出現。雖然社會問題之討論已常挂在澳門居民的嘴邊,但較客觀科學的研究在最近才進行。②澳門有關居民對社會問題的看法之研究方式是參照香港,故此更利於作比較研究,以下乃就香港及澳門居民對社會問題之態度作比較分析及討論。重點在於比较香港及澳門居民心目中各個主要社會問題的嚴重程度,各個主要社會問題嚴重程度之排列,以及居民對政府處理社會問題之滿意程度。因此,本文之重點並不是集中研究某一個社會問題,也不是爲了找出解決社會問題之方案,而是從社會問題之指標來看香港及澳門兩社會之異同。
嚴重的社會問題及其嚴重程度之排列
在選取的12個社會問題當中,香港居民在80年代末期時認爲靑少年、污染、交通、治安、房屋、及老人等問題嚴重,每個問題均有超過五成的居民指爲嚴重,分別是74.7%、74.9%、63.2%、57.7%、56.8%和52.4%(見表1),值得注意的是靑少年及污染問題均有大約七成半的居民認爲嚴重;這情況與澳門相似,澳門近日也有大約七成半的居民認爲靑少年問題嚴重,其他的社會問題,例如:敎育、治安、交通等問題亦有超過五成的居民指出是嚴重,認爲這四個社會問題嚴重的分別是74.9%、64.5%、57.1%和51.5%(見表2)。


由是觀之,靑少年問題的嚴重情況不管是在香港或澳門,都被其居民指爲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現象;雖然有關香港的數據衹反映了80年代末期香港的情況,但當時香港的發展程度有類似今天澳門的情況;因此,高速經濟社會發展下之影響,都可於靑少年問題之嚴重程度中一一反映了。然而靑少年問題之嚴重,不僅在香港及澳門社會如是,它也普遍存在於其他華人社會當中,諸如中國大陸、新加坡、及台灣等,其情況也是日趨嚴重。事實上靑少年問題之泛濫,不單衹顯現在高速發展之華人社會當中,歐美日本等世界強國也不例外,這都反映了靑少年在社會結構改變當中的不適應,除了各社會要爭取經濟富強外,還應照顧個人,特別是年靑一代在高度社會經濟發展中之適應情況。
此外,不論是香港還是澳門,靑少年問題都被最多的居民舉列爲第一嚴重的社會問題(表3及表4)。在香港的12個社會問題中,有17.6%列此問題爲第一嚴重;而在澳門的6個社會問題中,則有42.4%列此問題爲第一嚴重。要注意的是僅次於靑少年問題,澳門居民把敎育問題列爲第一嚴重的佔20.3%,比靑少年問題少一倍,足以反映澳門居民對靑少年問題之嚴重認同較一致;而香港方面,僅次於靑少年問題是治安、房屋、交通等問題,分別有14.4%、14.2%和14%的居民列爲第一嚴重,與靑少年問題的比率相比,不見其問題之嚴重程度較顯著。因此,與香港的靑少年問題的嚴重程度相比,澳門居民應該感到靑少年問題給他們帶來更巨大的壓力,也表現出澳門居民對抗表少年問題之決心及對於靑少年成長之關心。
僅次於靑少年問題,被次多的香港居民列爲第一嚴重的治安、房屋、交通及污染等問題都超過一成的比率,除房屋問題外,其餘相似的情況也可以在澳門內找到;僅次於靑少年問題,澳門居民列敎育、治安、交通等問題爲第一嚴重,除敎育問題外,其餘幾個社會問題均與香港的情況近似。關於房屋問題,可能香港地少人多,租金樓價極爲昂貴的原故,以致很多人未能在較理想的居住環境中生活,所以被視爲一嚴重之社會問題;相對於香港,租金樓價在澳門較便宜,每人平均的居住空間亦較香港爲寬敞,故未被大多數的澳門居民視爲一種嚴重的社會問題。不過敎育問題則不然,香港早在70年代初已設立9年免費強迫普及敎育,6嵗至14歲的兒童都可享受入學就讀的福利;但澳門政府向來沒有設立免費強迫普及敎育,很多適齡入學的兒童都未能接受正規敎育,雖然在1995年的秋季學期開始,澳門政府推行7年免費敎育,但並不是每個適齡的學童均能受惠,況且問題重重,故此敎育情況成爲了澳門社會中一個嚴重的問題。至於交通及污染等問題的出現,多與進行工業化及都市化的過程有關;由於香港及澳門正處於經濟發展的階段,眾多的人口集中居住在市區,上班上學都會構成了交通工具及道路的高度使用,交通擠塞的情況在所難免,故兩地居民必須經常在交通上花費許多時間,因而覺得交通現象是一嚴重的社會問題。而在工廠林立、人口密集的居住環境中,污染的情況也不易處理,加上環保的意識未能廣泛推行,故香港及澳門的居民都認爲污染問題嚴重。


對政府處理問題之觀感
一般來說,居民都常把解決社會問題的責任歸咎於政府當局,並對政府處理社會問題之表現時作討論。
八十年代的香港,以較多數的香港居民以“一般”爲政府處理社會問題的評價,佔35.9%;認爲是“不滿意”及“滿意”者的百分比相差不遠,分別佔29.0%及27.6%(見表5)。現時澳門方面的情況與香港不一樣,有超過五成(53.7%)以上的澳門居民對政府處理社會問題表示“不滿意”,是香港的兩倍,認爲是“一般”的,衹有38.1%,不到一成(8.2%)表示“滿意”(見表6)。從整體的數據來看,澳門居民比香港居民較爲不滿意當地政府處理其社會問題。不過,也同時反映出社會問題在澳門的威脅性頗高,澳門居民沒有足夠對抗社會問題的能力,衹有寄望於有關當局,但政府所做的,也使其居民感到十分失望。
性別沒有在香港構成其居民對政府處理社會問題的滿意程度上之差別,但在澳門則不同。澳門的男性較不滿意政府處理社會問題之表現,達67.0%,而女性則衹有42.7%表示不滿意。女性人口中表示一般的佔最多,達46.8%,男性則衹有27.4%。而認爲滿意的,女性有10.5%,男性衹得5.7%,可見澳門的男性對政府處理社會問題的態度上較女性具批判性。但此情況不在香港出現,可能是兩性在香港社會中已取得較平等的關係,故不論男女都面對同等的對待,包括正負兩面的經歷;而澳門的情況可能不一樣,男女的社會地位高低相距較遠,女性仍受到傳統男尊女卑的思想影響,面對不合理的事情,女性多逆來順受,不敢大力反抗與批評,尤其是談討政府處理社會問題之表現,女性較易被政府的權威所影響,不敢對它妄加批判,以較溫和的態度接受政府的表現。


針對年齡而言,香港居民當中越年靑的則越表示不滿意政府處理社會問題之表現,靑年佔40.3%,中年佔28.4%,老年佔13.8%;反之,老年有38.8%表示滿意政府處理社會問題,中年則有29.7%,靑年衹有16.2%。澳門的情況則有別於香港,不管靑、中、老均對政府處理社會問題表示不滿意者居多,分別49.0%,62.4%,46.9%,中年人較多認爲不滿意。年紀越輕的越關注社會的各種現象,以及政府的角色與表現,對於政府抱較批判的態度,故有較多的靑年表示不滿意政府處理社會問題之表現。而年紀較大的可能傾向接受現況,不管是合理或不合理都習已爲常,很多事情都可以逆來順受,沒有對政府期望過高,也不願以大批判的態度來看待政府之處事方針,故持滿意政府處理社會問題的居民以年紀較大的人佔較多。
此外,敎育程度也是一項可以影響居民對政府處理社會問題的滿意程度之因素,結果發現香港與澳門兩個社會同樣是敎育程度較高的人對政府持較批判的態度。在香港的調查顯示,42%的高等敎育程度的被訪者“不滿意”政府處理社會問題的表現,相比之下,衹有32.8%中等敎育程度和20.6%低等敎育程度的被訪者表示“不滿意”。在澳門,敎育變數的影響更加突出:高達94.1%高等敎育程度的被訪者“不滿意”澳葡當局對社會問題的處理表現,相比,衹有55.3%中等敎育程度和42.7%低等敎育程度的被訪者表示“不滿意”。
一般而言,敎育程度較高的人會對社會上所發生之事情特別關注,也較主動監察政府之行政及評價所施行之政策,他們又較淸楚地了解政府在社會中的角色與責任,倘若社會問題不斷出現,而且還越來越嚴重地存在着,他們都會抱批判的態度來評價政府處理社會問題之表現。由於香港及澳門的情況頗一致,這都反映了學校敎育同時在兩個社會中起了作用,敎育程度較高的居民都願意肩負起社會批判者的角色,對政府實行政策,起了一定程度上的監察。
總言之,從香港及澳門兩個社會來看,性別的因素衹在澳門社會中起作用,影響了其居民對政府處理社會問題之滿意程度;年齡的因素則衹在香港社會構成其對政府處理社會問題之滿意程度之影響;但敎育程度則普遍影響着香港及澳門居民對政府處理社會問題之滿意程度。
結語
社會問題之研究一直以來都是西方社會學之重要課題之一,由於香港的經濟起飛早於70年代已開始,社會也因其高速發展而帶來了一系列之變遷,特別是社會制度內的適應問題不斷出現,社會問題之擾攘也有學者歸咎於社會結構之轉變與解體;故此,有關香港社會問題之研究,早已在七、八十年代展開了,而關於香港居民對其社會問題之態度的社會指標研究,也在80年代中期開始進行,定期訪問全港居民。但是,澳門方面的研究又怎樣呢?雖然澳門的經濟起飛不及香港的早,但70年代末期已相繼展開,八、九十年代便能看到其成效,由於近年的急劇發展與變遷,也帶來了一些令人感到因惑的社會現象,可惜有關澳門社會問題較嚴謹的學術研究極之有限,更不用說關於澳門居民對其社會問題之態度的社會指標研究,爲塡補這個研究空白,筆者曾於1995年春季展開了一項有關這方面的調查,期望日後可繼續定時進行,以作指標之比較。
本文僅就香港80年代有關社會問題的指標數據與筆者近期在澳門所做調查結果作比較,發現香港及澳門居民所共同感覺嚴重的社會問題包括靑少年、治安、交通、污染等,而不同的是房屋問題較受香港居民關注,澳門居民則較重視敎育問題。至於居民對政府處理社會問題的態度如何?香港居民則較多數認爲是“一般”,而澳門居民則普遍表示“不滿意”,這反映出社會問題給澳門居民的壓力較大,而政府並沒有適當地處理;相比之下,香港政府在其居民心目中的形象要比澳門政府在澳門居民心目中的好得多。
以比較香港及澳門兩地的社會問題指標爲題的研究還未見普遍,本文可說是一個先例,由於數據資料的有限,故不能深入作討論,期望日後兩地學者能作更多更詳盡之研究,尤其是對有關社會問題指標方面的探討,進一步作更全面的比較兩地情況。
(本文曾發表於余振(編)《雙城記——港澳的政治、經濟及社會發展》,澳門:澳門社會科學學會,1998,頁281-301。)
註釋:
①1986年香港中文大學劉兆佳敎授率先在觀塘進行有關香港社會指標研究,透過香港政府統計處以系統抽樣方式抽出800個居住地址的樣本作問卷調查,訪問對象爲樣本居住地址內以隨機抽樣方式抽取18歲或以上之人士,全部成功地訪問了539人。在1988年再以同樣方式在全港進行研究,一共成功完成了1,662個訪問。由於1986年的觀塘樣本背景與全港的極之接近,故能比較此兩年之變化。有關香港社會問題指標之研究,可見於Lau Siu-kai&WanPo-san,“Attitudes towards Social Problems,”in Lau Siu-kai&others(eds),Indicators of Social Development:HongKong 1988.Hong Kong:Hong Kong Institute of Asia Pacific Studies,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1991,pp.25-40.
②筆者參考註①之研究方式於1995年向全澳居民以電話訪問方式進行一項有關“澳門對社會問題之看法”的問卷調查,以1994年澳門電訊公司所出版的電話簿爲依據,全部有231頁,以系統抽樣方式在每頁抽取一個家庭電話用戶來訪問,若有不能回答的樣本,以後一個家庭電話用戶代替,如此類推,直至找到一個能夠回答的家庭電話用戶爲止,然後以隨機抽樣方式向該家庭內的18歲或以上人士抽取一位來作答,是次調查總共成功地訪問了231人。調查結果發表於筆者所編著《澳門社會問題》,香港:廣角鏡,1995,頁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