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會對華傳教政策演變基因初探
——兼論葡、西征服中國計劃
一、東西文明的踫撞
中國是人類歷史上文明發達最早的國家之一。中國的四大發明對世界文明產生過巨大影響。直至明初,中國航海、軍事、印刷、建築等科學領域仍處於當時世界的領先地位。明中葉起,中國的科學技術開始呈現頹勢。然而,在歐亞版塊的西端,作爲資產階級革命先聲的文藝復興已蓬蓬勃勃。文藝復興爲西方文明史,乃至人類文明史上的一場革命,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它標誌着歐洲中世紀與近代的分界。在人文主義的影響下,科學和技術衝破了中世紀的黑暗與桎梏,蓬勃發展。之前,人們對自然的認識一直受到傳統物理學、醫學、天文學、基督教神學的支配,直至以哥白尼、哈維、伽利略、牛頓爲代表的解釋自然現象的新理論出現後,這一情況才出現巨變。地理大發現是人類歷史上一場“空間的革命”,溝通東、西半球,聯繫新、舊大陸,古代有關大地球形的猜想得到了證實,中世紀狹小的世界觀有了擴展,人類進一步發現了其生存的地球,也更加認識了自己。“15世紀至17世紀之間,開始形成一個世界規模的生活方式的結構,產生了將影響其他經濟的世界貿易的初始元素及一種世界文化的輪廓。它使東西、南北之間的思想、書籍及其食物和風俗習慣得到了交流。”①技術領域內,文藝復興亦成就燦爛。15世紀中葉發明了古登堡活字印刷並迅速廣泛傳播到歐洲各地。伊比利亞半島的葡、西兩國航海家,在歐洲本身科技長足發展的基礎之上,吸收了各國、尤其是阿拉伯世界的商業知識及航海技術②,推進了一系列跨洋洲際航海活動,成爲“新世界”的尋路人,將歐洲文藝復興的新智播揚全球。“新世界”的發現及印度海路的開通爲歐洲文藝復興的重要內容之一。就世界史的分期而言,地理大發現推動了全球範圍的海陸考察硏究,新的地質、地理、人文資料迅速積累,引發了地球科學的飛躍,由古代階段上昇至近代階段。這一發現,亦促進了天文學、航海學、造船技術、氣象學等學科的近代化進程。“15至17世紀的歐洲海外擴張,首先意味着這場巨大的空間革命,同時意味着全球、經濟、政治及文化國際權力的中心已從伊斯蘭世界移多向基督敎世界。”③但在“15 世紀,全球科技、軍事及經濟大權仍掌握在伊斯蘭及華夏文明手中。15 世紀起,尤其是16及17世紀,是歐洲向世界及上述霸主挑戰的世紀。”④在文明的競爭中超過伊斯蘭文化後,基督敎文化開始向東方文明、主要是華夏文明推進。古老的中國面臨一種復興、新興文化的挑戰。明末淸初,耶穌會傳敎士之東來帶來了文藝復興後西方先進的近代科學技術文化,促進了中國傳統科學文化的甦醒與更新。長期以來,史學界對明末淸初耶穌會來華活動的歷史或諱莫如深或一筆抹殺。我們以爲,衹有在對耶穌會來華的背景及目的有所瞭解後,才有可能探討耶穌會對華傳敎政策演變的基因。
中華文明體系完備、獨特,因此任何外來意識形態很難滲透。1583 年屬於葡萄牙保敎會的意大利耶穌會會士利瑪竇、羅明堅叩開“停滯的中華帝國”的大門,實施科技傳敎政策,通過譯書立說,將歐洲文藝復興的科技引入中國。至於利瑪竇、羅明堅的成功,一般將其歸功於耶穌會傳敎政策的演變。從沙勿略的硬闖國門至學習漢語、上層路線、科學傳敎及合儒補儒,但學者很少實質性地探討耶穌會對華傳敎政策演變的背景、基因與過程。
二、葡萄牙東方保教會
葡萄牙人於1493年從羅馬敎皇處獲得了非洲及亞洲,即所謂的“東印度”或“葡屬印度”的保敎權,因此任何國籍的傳敎士前往亞非均在葡王的管轄之下。爲獲得敎皇對其海外擴張的支持,葡王亦樂意贊助傳敎事業,藉此獲得對上述地區人民的精神管轄權。葡王保敎權之下的傳敎,也意味着推廣葡萄牙文化。
利瑪竇、羅明堅雖是意大利人,但他們是葡萄牙東方保敎會屬下的傳敎士,受葡萄牙國王與教皇雙重領導。葡萄牙國王爲他們提供活動經費、住所、保護等。由於1521-1522年“西草灣”中葡衝突後,“佛郎機”在中國造成的負面印象,傳敎事業受阻。1552年沙勿略客死上川。1553年葡人入居澳門後,1562年首批耶穌會會士抵達此地,但無法進入中國。爲完成“精神征服中國”的宣敎的大業,1579年耶穌會派范禮安⑤來到東方,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了新的傳敎策略。明末嚴厲的閉關鎖國爲旣定國策。它阻礙了耶穌會的入華計劃。同時,此種局面與早期來華葡萄牙人的不軌行爲有關,因此必須在表面上與“佛郎機”“劃淸界限”⑥。1579年,羅明堅應范禮安之召,來到澳門。1580年葡萄牙並入西班牙王室,因此可以說與“佛郎機”毫無關係了。1582利瑪竇⑦抵達澳門。1583入華在肇慶傳敎。爲實施范禮安制定的“中國化”新傳敎政策,必須先正名,於是出現了《澳門記略》中所記載的:“澳今西洋意大里亞夷人僦居。”一說。
利瑪竇、羅明堅來華時,葡萄牙尙未失國,但當他們入華時,情況有了變化,他們的贊助人已是西班牙國王。他“將中國的傳敎事業列入本朝的主要政事之一,與繼承葡萄牙王位一樣重要。”⑧中國讀者較熟悉的裴化行所著《天主敎十六世紀在華傳敎志》部份介紹了阿隆索·桑切斯(Alonso Sanchez)武裝傳敎的論點⑨,但這僅爲一次高潮。此前此後曾有過多次類似的討論。
三、征服華夏
地理大發現時代的海外擴張是征服性的,征服則又以佔地爲其主要目的。無可否認,開通印度海路東來的葡萄牙人及發現“新世界”的西班牙人亦爲此種動機所驅使。以《明史歐洲四國傳註釋》一書揚名中西交通史史壇的張維華先生曾指出:
“有明一代,鑒於倭禍之烈,海禁最嚴,外商入市,最所不喜。葡人東來中國,乃欲發展其在東方之貿易,其時尚無侵佔中國之野心,且葡萄牙在當時亦未具備此種力量。然與當時政策,則極不合。中葡所有衝突,亦即由此發生”⑩。
“其時,葡萄牙人的中國觀尚未形成,進入中國沿海後也沒有意識到需要轉變在印度洋所扮演的征服者角色。他們面臨的不再是力量分散、有機可趁、任憑宰割的南亞小國,而是一個雖已由盛轉衰但仍比歐洲許多國家強大的明帝國,沿用往時或馴服結盟貿易或武力征服掠奪的策略,造成衝突便在所難免。”(11)
外交與戰爭構成國與國間關係的不同階段。幾個世紀以來的葡中關係主體是外交接觸,貿易往來,宗敎傳播,但在此種關係受阻或產生嚴重危機的情況下,武力征服中國之議曾幾度沸颺。閱讀16世紀葡、西有關中國的文獻,我們不難發現時有滅華之議。此種討論曾有多次高潮,大致可分爲三個時期:
1.第一時期
這一時期上限可追溯至葡萄牙海外擴張的動因,其下限是1522年末兒丁·甫思·多·減兒敗走“西草灣”。葡王唐·曼努埃爾一世得到達伽馬關於華人的情報後,對遠東地區的發現極爲關注。1505年,葡王派遣唐·弗朗西斯科·德·阿爾梅達出任葡印艦隊司令時,便囑咐他說“……對滿剌加及尙未十分瞭解的地區”(12)進行開發。但他出於政治及戰略原因,未完全執行國王的囑托。翌年,唐·曼努埃爾一世再令其開發南洋群島,設法在滿剌加或其附近設立一城堡。他未採取大規模的行動,衹是派遣了些間諜打聽情況。因被沿海居民察覺,他們退回原地,致使唐·曼努埃爾一世於1508年派遣一艦隊再航滿剌加。艦隊司令塞格拉(Diogo Lopes de Sequeira)從國王處獲得的指令是:
“你必須探明有關秦人的情況,他們來自何方?路途有多遠?他們何時到滿剌加或他們進行貿易的其他地方?帶來些甚麼貨物?他們的船每年來多少艘?他們的船隻的形式和大小如何?他們是否在來的當年就回國?他們在滿剌加或其他任何國家是否有代理商或商站?他們是富商嗎?他們是懦弱的還是強悍的?他們有無武器或火砲?他們穿着甚麼樣的衣服?他們的身體是否高大?還有其他一切有關他們的情況。他們是基督徒還是異教徒?他們的國家大嗎?國內是否不止一個國王?是否有不遵奉他們的法律和信仰的摩爾人或其他任何民族和他們一道居住?還有,倘若他們不是基督徒,那麼他們信奉的是甚麼?崇拜的是甚麼?他們遵守的是甚麼樣的風俗習慣?他們的國土擴展到甚麼地方?與哪些國家為鄰?(13)”
塞格拉的船隊於1509年駛抵滿剌加後,馬上展開與在當地經商華人的交往。華人運銷滿剌加的主要貨物爲麝香、絲綢、樟腦、大黃等,以換取胡椒和丁香(14)。華商一般趁3、4月的季風前來滿剌加,於5、6月又趕風返回中國。葡萄牙人千方百計向華人打探中國的情況,企圖擠入中國與東南亞的貿易網中。他的艦隊在滿剌加逗留了數月,後因無法補充給養而撤退,但與華人進行了初步接觸。
1510年2月6日,當時身陷囹圄的代理商盧伊·德·阿拉烏熱從滿剌加獄中偸偸發出一封致阿豐索·德·阿爾布科爾科(Afonso de Albuquerque)的信件,詳細向其彙報了滿剌加的貿易、航行及防衛情況(15)。
同年,阿豐索·德·阿爾布科爾科揮師佔領果阿。此後,開始向滿剌加挺進。這是其擴張計劃的重要部份,以致他親自出征。滿剌加是印度洋與太平洋的交通要衝,又是向中國沿海進軍的基地。
1511年5月,阿豐索·德·阿爾布科爾科率領19艘大船、1400士兵進攻滿剌加。在攻打滿剌加的過程中有以下叙述:
“阿豐索·德·阿爾布科爾科在下令焚燒古吉拉特人的船隻時,要求對停泊在滿剌加港中的外國船隻勿加迫害。這是5條華人的平底帆船。幾天前,滿剌加國王徵用船長及其他船員去同正在與其交戰的阿魯(Daru)(16)國王作戰。此時,阿豐索·德·阿爾布科爾科正好率其艦隊趕到。滿剌加國王深信華人懼怕已停泊港內的葡萄牙人,不敢逃跑。此外,他要照顧自己,留心自己的領土,於是放鬆了對華人的看管。華人見狀,尋機逃脱,退至平底帆船。留在陸地上的人看到船長們已脱險,紛紛設法回到了船長身邊。船長重新得到了手下人員,出於對滿剌加國王倒行逆施、掠奪他們貨物的憤慨,也出於他們自身的安全,率衆人及船隻來協助阿豐索·德·阿爾布科爾科作戰。阿豐索·德·阿爾布科爾科謝過了他們的好意,但不想要他們出手相助,衹是希望他們提供些平底帆船擕帶的交通艇,供人員登陸之用。因為如果事情不盡他想像的那樣順利,他們以此方式與滿剌加國王作對,以後可能會遭到虐待。華人對他說,如果不接受他們的援助,那麼就開恩准許他們返回故土。所到之處,對葡萄牙人釋放、令其擺脱馬來亞人這些惡人之恩永世難忘。如果滿剌加由他們管理的話,保證每年有100艘中國帆船擕帶大量貨物來此做買賣。他們非常客氣地對阿豐索·德·阿爾布科爾科說,攻打滿剌加要特別謹慎,因為該城中有兩萬多士兵,國王對爪哇、玻璃市河及忽羅珊人無比信任。當地人數不勝數。有兩萬頭全副武裝、配有塔樓的戰象。還有古吉拉特人從坎貝給他帶來的大砲及其他各式武器,其餘作戰物資也應有盡有。根據他的給養儲備情況,衹有以饑餓可奪城。衹要切斷從爪哇送來的給養,便可迫其就範,否則難以取勝。他們之所以這樣對他講,是怕見到他有困難。阿豐索·德·阿爾布科爾科對他們說,謝謝他們的忠告,但他已決定攻城。緃使滿剌加國王強大無比,上帝仍略勝一籌。他們為上帝的信仰而戰。他請求華人再多等幾天,看看滿剌加的結局,將目睹的一切情況彙報中國國王。他派人給他們一條船,讓他們到近處觀看登陸作戰,看看他們葡萄牙人攻打滿剌加城的英勇及作戰方式。華人按阿豐索·德·阿爾布科爾科的話去做,但令他們難過的是不讓他們參戰。他們返回船上,給阿豐索·德·阿爾布科爾科送來了交通艇。阿豐索·德·阿爾布科爾科以為華人已離去,馬上召集了所有船長、貴族及艦隊中的主要人物,向他們講述了華人的情況。他不無羞愧地對他們說,華人以為此次攻打難以成功。為掙回面子,他決定在華人返回中國前攻打滿剌加城,建立一所可以自立的城堡,為國王效勞;……”(17)
控制滿剌加這一交通要津後,往遠東的航道也暢通了。1512年他曾與一名穆斯林商人洽商,由他帶一批以若昂·維加斯爲首的葡萄牙人前往中國沿海,但未成行。
1512年4月1日,阿豐索·德·阿爾布科爾科致信唐·曼努埃爾國王,彙報如下:
“從一爪哇領航員的一張大圖上復製了一部份。該圖上已標有好望角、葡萄牙、巴西、紅海、波斯海和香料群島。還有華人及琉球人的航行,標明了大船的航線及直線路程、腹地及何國與何國交界。我主,我竊以為是我有生以來所見的最佳作品,想必殿下也一定願一睹為快。地名都是爪哇文寫的。我擕帶的爪哇人識字。我將此圖敬呈殿下,弗朗西斯科·羅德里格斯已復製一份(18)。從圖上,陛下您可以看到華人及琉球人究竟從何而來,殿下的大船前往香料群島的航線,金礦,盛產肉荳蔻和肉荳蔻皮的爪哇島與班達島,暹羅國王的國土,華人航行的地峽。它向何處轉向及從那裡無法再向前航行的情況……”(19)
1513年4月,根據滿剌加首任城防司令盧伊·德·布里托·帕塔林(Rui de Brito Batalha)寫給阿豐索·德·阿爾布科爾科的一信聲稱,回來的華人名叫Cheilata(20)。儘管他未帶來聲稱的那些貨物,葡萄牙人出於探聽中國的目的還是好生招待了他。葡萄牙人選了一條停泊在滿剌加的來自勃固的中國式帆船,由葡萄牙國王及滿剌加港務官各出資一半,滿載胡椒於1513年5月前往中國。大概於1513年6月抵達Tumon,即貿易島。歐維士於1514年3、4月間返回滿剌加。從中國帶來的豐富貨物暢銷一空,這更加激發了葡萄牙人進一步入華的欲望。1515年,拉法爾·佩雷斯特羅再次揚帆廣州。這兩次航行衹是在廣東建立了一些非正式的貿易關係,因此需要建立正式關係,以利進一步發展葡中貿易關係。1515年3月底,國王派遣費爾南·佩雷斯·德·安德拉德率領一艦隊從里斯本出發,遠航中國,試圖與華建立政治、外交關係。“他的使命是發現孟加拉灣及中國。”(21)葡印總督洛伯·蘇亞雷斯·德·阿爾貝爾卡里亞未執行費爾南·佩雷斯·德·安德拉德攜帶的國王命令,任命托梅·皮雷斯爲首任赴華大使,以便他能以合法身份入華。1516年,拉法爾·佩雷斯特羅返回滿剌加,所攜帶中國貨物利潤高達20 倍。
1517年6月17日,費爾南·佩雷斯·德·安德拉德護送托梅·皮雷斯出使中國。同年8月15日抵達中國沿海。1518年9月,托梅·皮雷斯獲准入京,他才返回滿剌加。在廣州逗留的一年中,他曾派若爾熱·馬斯卡雷尼亞斯前往漳州月港打探情況。1519年,費爾南·佩雷斯·德·安德拉德的兄弟西蒙·德·安德拉德率另一艦隊離開馬拉巴爾,前往中國,到達珠江口。他在中國近兩年時間裡,由於對中國缺乏足夠認識,沿用在印度和滿剌加一帶對付當地土著使用的傳統手法,經商時不遵守中國法律和風俗,胡作非爲,令廣東官員改變了對葡人的印象。恰好此時武宗駕崩,滿剌加王又遣使北京控訴葡人惡行,托梅·皮雷斯之行功敗垂成,被逐出京城,囚於廣州,中葡早期交往遂陷入敵對狀態,引發了同中國當局的衝突(22)。1521年末兒丁·甫思·多·減兒受命來中國沿海設立一堡壘(23)並出任司令,1522年與中國水師發生激戰,敗走。從此葡萄牙人銷聲匿跡於廣海。1540年-1548年間經營雙嶼。1549年被逐閩界,1550年-1553年間完成了上川-浪白滘-澳門的過渡。(24)
總而言之,1511年滿剌加的落陷爲葡萄牙人打開了進入中國勢力範圍與水域的大門,開始實施阿豐索·德·阿爾布科爾科葡萄牙東方帝國的構思(25)。“從歷史上的事實證明麻六甲的失陷固然是滿剌加國的大不幸,但也是中國悲劇的開始。”(26)
在“發現”中國的同時,也展開了具體征服中國的討論。此次討論以葡萄牙首次使華大使托梅·皮雷斯在其1515年左右成書的《東方簡志》爲起始。作者探討了征服中國的可能性並聲稱“滿剌加總督欲制服中國並不需要人們所說的那麼大力氣,因爲他們弱不禁風,不堪一擊。常去那裡的人們及船長們說,率數十大船攻克滿剌加的印度總督不費吹灰之力便可拿下中國沿海各地。”
葡印總督突然改派托梅·皮雷斯爲首遣中國大使不無令其以“貢使”身份入華進行刺探的目的。中國朝野對此有所警覺。葡囚記述說“他們認爲我們爲窺探其地而來。”
屯門慘敗(27),末兒丁·甫思·多·減兒“……親眼目睹了一個兄弟,兩條船及人員喪生刀劍砲火之下,”這一重挫之後,明確地向葡王彙報說:
“當時為您在天先父提供的情報十分盲目。若無準確數據,我以為真假參半。
我主,這便是那裡發生的情況。不應再向遠在葡萄牙萬里之外的地方派遣艦隊。即便船堅砲巨,亦非萬無一失,我的情況便是一例且有維索佐伯爵為我的得失作證。我們在此可用武之地非我們想像那般,敵人亦比我們想像的強大的多。”
1522年“西草灣之役”在葡萄牙海外發現史及軍事史上具有重大意義。這是唐·曼努埃爾一世國王的全球海外擴張政策第一次受到重挫,使他看到在中國不可沿襲征服非洲及印度洋沿岸的戰略,進而迫使葡萄牙王室重新審視其對華策略。此役對中國歷史及軍事史亦有重大意義。“是役可謂中國與葡萄牙第一次大衝突,亦可謂近世中國人與歐洲人發生戰爭之始。”(28)
此次戰役之後,與托梅·皮雷斯一道被遞送出京,押解至廣州的使團成員維埃拉(Cristóvão Vieira)和商人卡爾沃(Vasco Calvo)還在從獄中所發出的信函裡公開慫恿侵華並提供了大量有關中國的情報及十分詳細的作戰計劃。(29)首先攻打廣東,繼而佔領福建,甚至提出向浙江及臺灣進軍,以控制中國最富裕的南部沿海地區。
2.第二時期
第二時期的分期十分明確,1580年至1640年。此次討論發生在葡萄牙人入據澳門之後的葡萄牙歷史上所謂的“60年喪國”時期內,即葡、西兩國共事一王的時代。征服中國的討論在此期間再次掀起。我們知道,從海外發現伊始,西、葡王室爲爭奪“新世界”的霸權你爭我奪,後於1494年6月7日簽訂了《托爾德西亞斯條約》即著名的《教皇子午線》才達成了瓜分世界的協議。(30)葡、西王室的合併使得托爾德西亞斯條約對西班牙向遠東的擴張不再具有約束力。
西班牙“天主敎國王”成爲東、西印度的主人後,自然要謀求世界霸主的地位。葡萄牙本土及其海外領地落入西班牙手中後,尤其是澳門不再成爲西班牙人入華的障礙後,西班牙王室躊躇滿志,準備佔領中國,最終成爲一比後來號稱“太陽不落”的大英帝國還要龐大的世界性帝國。西班牙君主當時的雄心是成爲“普世君主”。
在16世紀海外殖民、文化交流和侵擾掠奪相輔相成的新世界發現過程中,歐洲傳敎士扮演過的角色値得探討。16世紀歐洲海外擴張的經濟和宗敎的因素毋須分析,因此,對那個時代來說,將殖民活動與傳敎活動作一絕對分割有違歷史事實。我們知道,最早參與歐洲海外擴張的是耶穌會。這是歐洲宗敎改革的產物。敎皇批准了耶穌會的成立,目的是用耶穌會的活動來恢復羅馬敎會的勢力,尤其是將其影響範圍擴至葡、西的海外領地。
征服美洲後,西班牙掠奪了土著居民大量的財富,成爲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具有了征服中國的經濟實力。成爲“新世界”主人的西班牙,便已開始從時稱“新西班牙”的墨西哥越太平洋向遠東進軍。1565年米格爾·洛佩斯·德·雷卡斯皮(Miguel Lopez de Legazpi)抵達今菲律賓並於1571年(31)佔據馬尼拉後,便實施侵華計劃。1573年從墨西哥向西班牙王室匯報了菲律賓及中國的情報(32)。1576年,“新西班牙”總督下令以馬尼拉爲基地,派人入華,實施收集中國情報、準備完成自哥倫布以來的“發現”中國的計劃(33)。早在1578年,便出現了征服中國之議。有一名叫迭戈·加爾西亞·帕拉西奧(Diego Garcia de Palacio)的西班牙人竟然從威地馬拉爲國王提供了一入侵中國的備忘錄(34),但最集中的討論則發生在西班牙人佔領菲律賓及兩國合併之後。
耶穌會東方視察員范禮安在一致其總會長的信函中也揭露了西班牙人對中國財富的覬覦:“現在值得一寫的是,在菲律賓島的西班牙人對中國的財富垂涎三尺,好幾次派了敎內、敎外人員來澳門港。當時當地未太理會此事,因爲還不像現在成爲了一座城市。一些西班牙方濟各會修士在那裡起造了一住院(35)。現在奧古斯定修士也效尤(36)。後來發現菲律賓總督企圖插手澳門並設法讓國王(37)陛下將澳門置於他的統治之下。”(38)
在阿隆索·桑切斯之前,包括他的三次澳門之行,西班牙的宗教及世俗人員曾10次(39)從馬尼拉出發來華刺探情況。
阿隆索·桑切斯曾三來澳門(40)實地考查入華的途逕。“阿隆索·桑切斯神甫曾企圖入肇慶並留在那裡。”(41)
阿隆索·桑切斯第二次來澳門時,便提出了武力征服中國的設想。“現在要說的是,上述神甫羅明堅及其同伴(42)寫信給我們說可以同總督及中國國王議和。儘管我們沒有太大議和的願望,因爲我們明白這不會有成果,但通過議和可以暗中策劃戰爭,以獲得眞正和平,即傳敎和平。無論合宜與否,我們還是願意同他們進行戰爭,因爲儘管我已入華數月並在呂宋硏究了數年(43),我可以肯定的是通過傳敎無法皈依中國,上帝允許這樣做。但在此問題上,我還是願意相信在那裡(44)工作了20年,在這裡工作了近30年的人。他們的意見相同,認爲上帝一定會通過新西班牙(45)與秘魯的途逕(46)來解決這件事情。惟一不同的是,衆人認爲在上述兩個國家無征服的憑據及權利,而在此卻大有特有。”(47)這是侵華的所謂理論依據。在此基礎上,1584年,澳門耶穌會會長進言西班牙國王實施佔領中國的計劃。
耶穌會會士弗郎西斯科·卡布拉爾(Francisco Cabral)(48)致菲利佩二世函(49)
“兩件事情令我有義務向您進言。首先,作為基督徒及為上帝服務、拯救人們心靈的教士,我義不容辭。其次,作為陛下的臣民及耶穌會的成員,我責無旁貸。除了一般的義務外,出於陛下在王國內外對本會不斷的特別加恩而給我們帶來的特殊義務,本會對陛下感恩不盡。我實無法履行這些義務,但我以為應向陛下彙報一些此地與您的王業有關的情報。我這樣作,不是以在日本(50)及這一代居住了17年的人的資格,而是現在正好有條陛下的大船離開此港,前往新西班牙。它帶有與您的王業有關的指令及文件。有時我稟告此類消息完全是出於對您王業所具有的義務。菲律賓代理商若昂·巴蒂斯塔·羅馬諾(João Bautista Romano)(51)前來本港修理這條大船。因氣候關係,該船駛抵本港時,已破爛不堪。除了修船之外,還要對某些船員同船長發生的格鬥加以懲罰。無論如何,這是為陛下效勞,執法,平息雙方。他在處理問題時,謹慎,有條理。我要說的是,在所有為陛下服務的人中,他是最賣力的。
通過其他途逕,陛下一定會得到有關中國這一巨大帝國的富庶,其制度及其他與其有關的特殊情報,故我不在此贅述。我僅僅要向您彙報的是,我曾將中國的賦役全書(52)譯成我們的語言。兩年前,范禮安視察員神甫將其連同另外一些關於本地的情報曾呈閱陛下。這是可以搞到的最確切的消息,因為這是從當地人口中及一些書中不易得到的,所以,如我所言,僅僅談談國王的收入情況。每年的收入達1億5千萬(53)。這在未親臨此地目睹一切的人看來是不可思議的。然而得知在中國所有省份中,沒有一個人,無論其身份多高,可擁有一村,一臣子。即便是王子也無此權力,一切的一切絕對地掌握在國王手中。此外,每省向國王支付的人丁、水果,貨物等稅收數量之大不足為奇。1億5千萬收入用於王國的普通費用、維持艦隊、發放俸金及工資等用去1億,餘下5千萬庫存各省。多年來一直這樣辦理,陛下您可以看到公庫多麼充盈。還有無記其數的私庫。僅一國王的私庫有一年被抄沒時竟然搜查到2億兩庫存。這些事情都是從他們的書中翻譯成西班牙文,分別由范禮安神甫帶去的,我不在此贅述。
從征服中國中陛下可以得到好處。我知道陛下最渴望的,第一與主要的是為我主上帝服務,弘揚聖教信仰,皈依這千百萬基督用鮮血換來,但卻不公正地掌握在魔鬼手中的心靈。
第二,征服中國使您的英名飛揚全球。
第三,您從衆多王國得到的收入又有新的增加。一旦您的臣民可自由同這個大國進行巨額貿易,財源滾滾而來。
第四,每年從中國輸出的貨物將給西班牙屬下各國的海關王家稅收帶來巨大增長。
第五,在此可能遇到的大量銀庫。儘管中國國王每年淨收入5千萬(這數目已很多),再加上普通開銷的1億。衹要中國一歸入陛下,目前的許多開支可以取銷。衹要陛下管理得當,尚可節約許多。
第六,我們基督教世界可獲大益。不僅僅是貿易,因為如果陛下的國庫充盈,將可保護基督教世界不受我主上帝的敵人的迫害,而且還可盡數摧毀他們,您將最後成為世界之主。您所具有的百戰百勝的勇氣可做出艱難之舉。毋須勇敢無畏、經驗豐富的船長來執行,毋須運氣神佑來完善結束。
從中國方面來講,有助於此大業的因素如下:
第一,中國人通常矯揉造作、不堪一擊,尤其是貴族弱不經風。
第二,華人手無寸鐵。除了目前守衛邊疆的士兵外,就連佩劍都遭禁止。衹有國王的倉庫裡才有武器。打仗時分發給士兵,結束後收回,所以華人一無作戰經驗,二貪生怕死。前幾年,我正在澳門,當時來了一條日本小船,上面衹有13個人,在距此4里格處靠了岸。兩、三千多華人將他們團團圍住。日本人躲進一岩洞中。有了這掩體後,他們一次又一次地出洞,但每每被殲。這樣一直把他們包圍着,一天一夜不敢入內。日本人見到圍困的人愈來愈多,冒險突出重圍,來到附近的海灘。儘管華人很多,他們還是在無一傷亡的情況下,從華人手中奪取了一條船逃去。從此,陛下可以看到華人是甚麼打仗的料。
第三,全中國無一發銅製的砲彈,因為艦隊的大砲及彈丸都是鑄鐵的。所有的城鎮築有高牆,但不堪一擊。任何一門重砲可將其夷為平地。
第四,自然而然,全體人民不忠心耿耿、喜歡揭竿而起,所以不允許他們持有任何武器。
第五,政府嚴厲,任何一個小鎮上執法官員如雲。每個官員有權逮捕百姓並以一6掌長、4掌寬的竹鞭加以鞭打。15 大鞭下常常有人喪命。他們對百姓動轍鞭打、虐待,致使百姓一有機會便揭竿而起,尤其是當他們見到有人開始好生對待他們,至少不像當地人那樣虐待他們。
此外,還有許多便利之處,為不使本函過於冗長,不在此贅述。
首先,從這樣一個省份衆多、幅員遼闊的王國,我們基督教及陛下可期待得到巨大名利,又毋須很大破費、亦不必大動干戈。依我所見,為進行此項偉業,初期衹需7、8千(54)或至多1萬人及一艦隊。這艦隊的船隻可十分容易地從葡屬印度、菲律賓、秘魯及新西班牙調派來。若因其他原因不能從上述地點調兵遣將、集結船隻,陛下還有日本。在那裡的耶穌會神甫可易如反掌地派來2、3千日本基督徒(55)。這些人因對水陸作戰訓練有素,驍勇無比。衹要給他們每月一個半或兩個埃斯庫多的軍餉,他們便會樂意來為陛下的這一大業效勞。就是軍餉更低,因有指望進行掠奪,他們也會來。
另外的便利條件是,我們現在居住的澳門有一可供大船停泊的良港。週圍有許多村落。儘管此地的葡萄牙居民儘有二、三百人,這些人加上他們的奴隸及本地基督徒人數可達到3000。
陛下還有廣州之外的響應。廣州為一主要城市,這個省份的首邑。該省份的大部份銀庫及其他倉庫位於該城。若不進行超過目前的普通準備的備戰話,衹消1500至2000人便可入廣州城,劫掠之。入城易如反掌,陛下可攫取金錢、武器彈藥,給養,船隻,不用新的破費便可維持戰爭並將其向前推進。一奪取粤省,其他省份唾手可得,因為當地人看到我們待他們好,加上他們愛好新鮮,受着沉重的奴役,將一呼百應,接竿而起。
此外陛下還有耶穌會神甫。他們現已入居肇慶城。這是粵省總督的駐地。大概7個月前,我們從此學院(56)派他們去那裡常住。為了某種偉大的目標,上帝允許我們的兩個人(57)終於獲准在那裡居住。在耶穌會為入華付出了近20年的努力之後,在多次的嘗試之後,直至不久前仍為中國官員所牢牢控制,我們毫無希望,上帝允許我們的兩個人如願以償。他們現在在學習說寫漢語,以便以後佈道,拯救心靈。他們已獲准可往返本澳。這兩個人亦可幫大忙,屆時他們已掌握說寫,可以向我們提供必要的通報,協助一切為陛下的效勞。於此同時,我將盡量搜集更多的情報,暗中觀察、瞭解一切我認為與本大業有關的情況。
陛下還有菲律賓。此地近在咫尺。在必要的情況下,8天之內可送來給養及援兵。同樣,滿剌加雖然較慢,但也可以派用。
此外,還有其他完成此大業的辦法,為不張揚,恕不在此筆述。(58)
此大業一開始,這裡稍有些頭腦的人便會為陛下效勞。其他人還會提供更多的消息情報,以便採取最易於達到此目的方法。
現在來說說陛下可以用來開始此項偉業的憑據及正當法理,以免違背良心。通常而言,博士們對任何一新的征服採用兩種解釋途逕。一是拒絕通商,這是違反人權的;二是不願接受傳播福音,這是違背自然及神聖權力的,但我不知上述兩種權力在此次征服中具有何等力量。因為,至於通商的權力,衹要繳納海關稅,已承認葡萄牙人,而且也承認西班牙人具有此權力。從本年這條大船及代理商乘坐來澳的三桅船一事便可看到此點。至於傳教,迄今為止尚未見對其禁止。相反,儘管不得允許外人入華,已允許耶穌會會士以神甫和宗教人員的身份入華。不但不禁止他們佈教,總督及縣官還送給他們場地、土地,供蓋住院之用。據現在已在那裡的神甫寫給我的信稱,上述官員還想出資建造教堂。所以,由此兩種途逕,我不知道有多少正當理由。
但我以為,最正確的、迅速找到可援引的正當理由的途逕是,陛下下令以貿易的藉口迅速增加澳門的人口。他們可來自新西班牙,秘魯或葡屬印度,以便本地常有500至600人,設立一常設兵頭。由於廣東的官員及督撫欲不斷為其國王增加稅收,因為他們也會為此受恩惠。為了達到此目的,有時對本港口居民有蠻橫之處。儘管為這些行為道了歉,也是不應該這樣做的。本年,我曾目睹幾件這樣的事情。鑒於此原因,若我們有財力的話,有正當理由向他們發動戰爭。即便出於廣東對我們的侮辱,我們有理由行動,但尚無理由對全中國發動戰爭。我們有理由對剝奪我們權力的人,僅僅向這些人宣戰。他們肯定會得到全中國的幫援,這樣我們就有正當理由來自衛、打退侵略者。因本函的篇幅關係,不擬就此問題多作探討。神學家對此已有廣泛的討論,我不贅述。當您決定開始這一征服時,不缺乏正當的憑據。
最後我要建議的是,對日航行對陛下的王業、本港的保存、對華征服及其益處是多麼的重要。日航的收益如下:
第一,每年陛下可使您王國中一貴族獲得7或8萬科魯札多的收入;
第二,以此航行每年可支付一貴族10或15年的服務報酬。
本地人每年可有2、3或4千科魯札多的收入。在葡屬印度亦可有同等收入。
您王國中的大宗、豐富的貨物將更加流通。來此運貨的大船將繳納的巨大稅收將使您的海關收入猛增。為陛下服務的極其重要的滿剌加海關從由本港開出的大船所繳納的關稅中可支付大部份的日常費用,此外尚有多種利益。
為使它與日俱增,永不衰敗,陛下為本地派遣一常駐兵團或常駐總督實屬必要。這將有益於本澳的利益及生存,以本澳十分缺乏的正義管理本澳,為陛下服務。
此為一時所思之處,我認為有義務稟告陛下。陛下明鑒,出陛下的大業利益,降旨施行。我主上帝保佑陛下萬壽無疆、王體安康、繁榮富強。此乃我基督教世界之福衹。
1584年6月25日發於澳門
弗郎西斯科·卡布拉爾(Francisco Cabral)頓首”
由此可見,耶穌會參與了西班牙國王早期征服中國的計劃。傳統的看法是,耶穌會是十六世紀歐洲海外擴張的先鋒。此種說法不無道理,然而不甚恰切。
利瑪竇在肇慶時,有人“……有時向官員誣吿他們。有人說他們是來盜竊兒童,然後賣給葡萄牙人,還有人說他們是間諜,來此爲給中國使壞。”(59)他曾致函當時在澳門的若昂·巴蒂斯塔·羅馬諾(João Bautista Romano),簡明扼要地介紹了中國的情況並附有一張中國地圖(60)。利瑪竇信的起始處其意自在不言中:
“……總算盼來了羅明堅神甫去澳門的機會,可以回答閣下發給我們的信件,一是不寫有危險的文字,二是我們害怕信件會落入官員手中,造成不小的損失。此外,羅明堅神甫去辦事,以其說為準。他將與閣下會面,補充本報告之缺少的內容,因為他比我更瞭解情況。親口交談可解釋清楚更多的東西。閣下還可詢問想知道的東西。在此報告中,首先對閣下及諸位先生鼎力相助的願望及委托我們代表陛下向中國國王出使表示感謝。在此報告中,我匯報一些確實的中國情況,我衹寫我親眼所見,從書中瞭解及從權威人士處得知的東西。在此居住長久後,他日我再寫一長的報告,因為閣下在您的信中說,衹要寫寫過去的東西便可,因此在此我盡量寫些我記得起來的東西。
……
簡叙至此,其餘如前所說,由羅明堅神甫面述我不可落筆寫的東西。……”(61)
同年,滿剌加主教亦建議在征服東南亞後,對中國採取同樣的行動。
“許多人以為,陛下在以上述安排派艦隊攻打亞齊時,可通過菲律賓組織一隻人員達4千人的第二艦隊前去攻打暹羅和北大年,因為如果陛下在這些地方設立了據點,將威震四方,一切太平,無人膽敢鬧事。然後不必多有破費,陛下將成為金銀遍地的中國及廣州城的主人。據衆人說,世上無再富裕之地。在征服時,可從暹羅調集一切軍需給養。為此亦繪製了航圖,解說征服暹羅和北大年的程序。陛下庇護神聖天主教,上帝保佑我主陛下萬壽無疆。
1584年12月23日於滿剌加。
滿剌加主教若昂·李貝羅·卡耀(D. João Ribeiro Gaio)簽字。”(62)
1586年,阿隆索·桑切斯再次向菲利佩二世兜售征服中國的計劃。在這片侵華的叫囂中,也有人仗義執言,反對這一行動。如同對美洲的征服,征服華夏的計劃亦引發了對征服的憑據及正確傳敎方式的爭論。1587年,在太平洋彼岸的一位西班牙宗教人士對征服中國的合法性提出了質疑:
“進行戰爭,儘管是正義之戰,如聖奧古斯丁所說,也是件造成巨大破壞、帶來災難的事情。若係一非正義、不合法之戰,除了嚴重冒犯上帝之外,還會造成無法彌補的罪過。因此必須慎重審視之。若不最終確定是合法與必須的戰爭,不應探討,也不應建議進行此種戰爭,因為如果要判某人死刑,法律及理智要求控告他的理由明如中日,法官必須執法如山,更何況是決定戰爭這樣一件大事。它必定會帶來如此之多的死亡、搶劫、破壞及一個國家的毀滅。
為進行此種審視及核實,必須具有兩種訊息:權利,即何為合法之戰,何為不合法之戰;事實,即進行戰爭的原因;更重要的是以真正謹慎的態度來考慮這兩方面的原因,仔細分析事實與權利,權衡一切因素之後才提出某種特殊建議或作決定。儘管列舉的情況是不確切的,仍可以根據它提出意見,因為神學家可據此假設事實,但在未核實情況時,最好、最穩妥的是不提出意見;因為世俗之人,出於其其他利益及欲望,渴望進行戰爭,他們常常對神學家或法學家提出的意見斷章取義,並聲稱是賢哲已同意的事情:但他們從來不提醒所進行的推論是否正確,是否得到核實,於是便提出意見。值得提醒的是,如前所叙,此問題事關重大,需對事實及戰爭的原因進行明確的核實。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儘管阿隆索·桑切斯神甫的備忘錄涉及了一些正確與重大的事情,但其他事情則係耳聞或猜測之事,甚至與一些別人寫過或涉及過的事情大相逕庭。
言歸正傅,假設對華人的戰爭是合法的,對華的正義戰爭可有4個原因。首先,儘管人們欲以和平的方式入華,但不允許任何人進入他們的國土,不許傳教、不許經商。似乎這是一條十分不公正的法律,有違習俗及人權。如果他們安分守己,在不損害他們國家的情況下傳教,無理由要排斥外國人;衹有對敵人及罪犯才採用此種驅逐的方式,等等。韋科多利亞(Victoria)及其他作者有此說,即西班牙人有在全世界所有國家傳教及經商的自然權利。阻止其貿易或進入便是一種侮辱。
中國的這一法律、習俗儘管是帶侮辱性的,不好的,但仍未構成向他們發動戰爭的充分理由;因為不單單是對西班牙人的一種侮辱,對所有人一視同仁。他們,我指的是華人,也不敢前往同樣害怕與外國人混雑的其他地方。他們即不去其他地方,亦不允許外人進入他們的國土。在他們的港口衹允許一種貿易,外人不得深入其內地。無可否認,此種政策為自保的最保險方式。長期以來自保的經驗便證實了此點。所以,基於理智及自然權利,出於此原因向中國發動戰爭的人可以說為了清洗對他的侮辱。
第二及主要的原因是,儘管排斥外人是違反人權的,但若有懼怕外人的正當理由則不在此例:在華人的情況下,此點十分明顯。通常而論,外人貿易繁多會滅國。因為如同亞里士多德在其《政治學》一書中所稱:‘叛亂有利於外來者'。華人尤有理由對西班牙人產生此種恐懼,因為西班牙人好戰、好統治別人。90年來,凡是西班牙人以傳教與經商的理由入侵而獲得的領地對全世界是前車之鑒。若非如此,對於那些念念不忘征服中國的人,我要質問的是,他們目的不就是為了統治中國?成為它巨大的幅員及財富的主人嗎?上述作者,韋科多利亞及其他人聲稱拒絕以和平方式進入中國領土的人有違自然權利。仍聲稱在有正當恐懼理由的情況下拒絕外人入境不算侮辱。即便如此不構成正當戰爭的理由。
第二個可以用來對華發動戰爭的理由是,上述阿隆索·桑切斯神甫的備忘錄中對在澳門及其他海陸地方同華人貿易的葡萄牙人及西班牙人的侮辱、無理作法、凌辱的長篇巨幅叙述。根據聖奧古斯丁的定義及神學家的通常理論,尚可援引聖經,所謂的正義戰爭是清洗從另一國受到的侮辱與凌辱的戰爭。
我也不認為這是可以向中國發動戰爭的充分理由。首先,所謂的凌辱十分短暫,從未有一個像西班牙國王一樣的國王認為是受到了華人的凌辱,從未有人對中國這樣的一個泱泱大國發動過戰爭。而且所說的凌辱,不過是華人,儘管毫無道理的,對我們的戒心與恐懼,此外這些凌辱係私人之間的糾紛。或許華人也從葡萄牙人及其盟友處亦曾得到此種凌辱。其次,如果我們發現是重大的凌辱,必須以戰爭來加以懲罰,毫無疑問,也應該由最高君主來懲罰他的臣民,來彌補造成的損失。在最高君主或最高法院不願彌補其臣民造成的損失而犯有過錯之前,不可對君主或其王國的某部份發動戰爭。
聖奧古斯丁所說‘正義之戰懲罰凌辱……'便是此意。這一理由顯而易見,戰爭損失的責任在於君主。危地馬拉阿而瓦拉多(Alvarado)的情況,便是派遣和平使者。儘管作了種種努力,所進行的戰爭仍然是非正義、殘暴的,因為未按理等待一段時間,亦未進行其他和平的努力。戰爭過了頭,未傳播我們的信仰,反而成了丑聞;皈依者,與其說得到皈依不如說被引入歧途。如果國王不是派遣修士或蒂內派教徒,而是派遣軍官、士兵攻打中國,不會比過去的行為更加適度或有秩序,還不如找一個埃爾南多·科爾特斯(Hernando Cortés)(63)這樣的人來作指揮。最後,考慮到這一事情的具體情形,我認為不可能比我上述所言具有更好的條件與要求。若按目前的情形,根據聖經的教誨,我以為對華發動戰爭即不合法,又不正義。
剩下要談的一點,即第四點。所謂的在華受洗的信徒受到凌辱一事。毫無疑問,強迫異教徒不要以亵瀆來阻止我們的信仰是合法、正義的。如同聖多馬所言,惡言相勸不啻於明目張膽的迫害,所以它可以成為對中國的異教徒發動戰爭的正義理由。
但為了證實戰爭的正義性,使其合法,必須符合下述條件:①除了傳播我們的信仰,不帶來更大的損害;②首先通過和平的方式來解決爭端;③如果發動戰爭,也不可超過正當復仇即對信徒進行必要保護的範疇。但執行上述條件有困難或上述的倫理障礙。此外,在那裡尚未必要進行戰爭。因為信徒為異教徒所虐待並非為充分的理由,如果是他們之間的私怨,或許異教徒還是有理的呢。充分的理由是因信教而對教徒進行侮辱。華人中從無此事情發生,因此如何可以此籍口對他們發動戰爭:對華人基督徒的侮辱不是出於對信仰的仇恨(in odium fidei),因為他們同意讓聖保羅(64)的神甫們留在他們的土地上,還把他們尊為奉公守法的人,允許澳門的華人受洗,成為基督徒。最後,摩爾人、土耳其人、印地安人及其他人因為是基督徒這一事實而對他們的仇恨與冷漠與上帝的聖法毫不相干。根據到過中國的人寫下的著作,華人並不像其他異教徒如此迷信、崇拜他們的偶像。華人與衆不同的地方是他們恪守法律、崇尚禮儀、聽從政府,因此從迫害的角度而言,我認為他們未冒犯我們的信仰,目前不可對他們發動戰爭。至於對阿隆索·桑切斯神甫備忘錄的答覆,這第四點尤為可以解釋戰爭的原因。
或許有人會說,根據本意見書,鑒於總是會帶來的不便,西班牙人不可對任何異教徒發動戰爭。我的回答是:首先要看是否係新發現的異教徒,而不是摩爾人、土耳其人之類的異教徒。若係後種情況,我絕不認為發動戰爭是荒唐的。我要說的是,不必以發動戰爭來傳播福音,因為1500年以來我們的聖教不曾使用這一手段。自使用以來,我們見到為上帝帶來多少冒犯,為人類帶來了多少損害,此事之不妥大可不必有很大智慧才可理解。我要說的第二點是,華人的理智與其他異教徒有所不同;因為有些異教徒野蠻、殘忍,不接受道理,無信仰,無禮貌。這些人,最好是管管他們,常常要用武力才能制服他們。這完全是為了他們好。但在治理如此井井有條、實業發達、人力充分、城池遍地的地方進行戰爭,不可能不造成巨大的損失,不可能不為基督徒的英名帶來可怕的醜聞與仇恨。
或許會有人說,新西班牙及秘魯若不是征服來的,我們的信仰不會在此生根。中國相同,不將中國皈依基督徒聖律、佔有它、管理它一事無成。我的回答是,儘管我相信可能如此,但僅僅可能如此。但不同的是,上帝允許將壞事變成好事,這便是它要求我們想的及努力做的。我在未形成其他看法之前,無法說戰爭是正義的,我無法承擔戰爭為天下帶來的巨大損失。如果按照其他人的意見,且不論好壊與否,或不徵求任何意見而發動戰爭,然後將其變為好事不啻上帝不耕而獲,如聖奧古斯丁所言,將壞事變成好事。這無異於將我們的教會擴大到天涯海角,完全是為了壞人及假基督徒,而不是按照預言的神聖及美好的方式獲得願望。無論如何一定會如願以償。提出意見者宜牢記耶穌的名言‘世界因了惡表是有禍的,惡表固然免不了要來,但立惡表的那人是有禍的。'對華發動戰爭合法與否,此事是否可行,對國王是否合適,祈之大雅。
何塞·德·阿科斯塔(José de Acosta)
1587年3月15日於墨西哥”(65)
3.第三時期
葡萄牙於1640年脫離西班牙的統治,再次獲得民族獨立。新朝甫定,又有人拋出征服中國說。
“澳門的葡萄牙人從來受到中國國王大臣的暴力迫害,目的是為了從他們那裡榨取錢財。數目不小,每年不下3、4萬兩,幾乎是9萬謝拉分(xerafins)的賄賂,此外還要照章繳納關稅及陋規。如果願意的話,本可以避免上述苛捐雑稅,但從未走這一步,目的是不失去廣州的貿易。對日及馬尼拉貿易得益匪淺,賴以為生計(一位長者常常對唐·弗郎西斯科·馬斯卡雷尼亞(Dom Francisco Mascarenhas)(66)說:打它一仗,把這塊地方吃下來,有生之年便可高枕無憂了。),因為利益太大,此議未果,以保存澳門這一葡印的根基,但願上帝剝奪他們的貿易與財富,致使他們實施在富裕的年景下不會實施的行動。
中國國王不接受任何國王派遣的大使,因無此需要。他的宮廷中出現了一叛逆者(67)。他已統治了5個省份,奪取了國王300年來聚集起來的巨大金銀財寶。因害怕落入這一臣民的手中,用車拉走了珠寶。時刻警惕的韃靼人見到強盜退了去,破門而入,成了國王居住的北京省(68)的主人。此次起義名聲大振。其他地方接連響應。在故都南京,被殺的國王的一個親戚自立為王。起義風雲而起,他已失去了王朝的大部份,因此可能不再那麼自負,可能會希望得到公認勇敢的葡萄牙人的援助或至少在此時此刻不與葡萄牙人交惡。
此為天賜良機:無貿易糊口、無立錐之地、飽經磨難的葡萄牙人依附國王;被起義搞得焦頭爛額的國王亦有賴於葡萄牙人,以保王位。中國國王同澳門人可擰成一股繩,齊心協力。澳門人幫助國王保國,國王則讓澳門人繼續獃在澳門,這樣吾王陛下便可保存上述在華的貿易,保存澳城所在的香山岛(我將通過與海南和監洲港(69)的對比來向陛下提供詳細情況,以便瞭解宜如何行動,此外尚有關於其他國家,更正,入澳船隻的丈抽。丈抽可用來維持守軍。若數量多的話,還可派其他用處。)的地租和對它的治權。
此為入華獲得利益、派遣大使的良機。本年尚可派遣一位大使,並為其配備400人(15條大船上裝不下500人的話)。聲稱是從葡萄牙來的,這樣體面一些。有了這些人,可以讓中國國王明白,或出於對未來的恐懼或出於渴望獲得幫助的他必須接受此次使團,因為可以揚言說他們伴隨大使去援助中國國王。
或許中國國王會接受在此情況下派遣的使團並考慮我上述之言。根據海禁的法律,禁止其臣民出華貿易,這樣澳門可獨佔鰲頭。一旦中國國王允許我們阻止此種貿易,我們幫助他打擊叛逆者並在我們力所能及的範圍內提供一切幫助。華人懼怕我們葡萄牙人。曾經雇佣了150人來抵抗韃靼人(70)。看到他們向內地挺進的架勢嚇破了膽,從半路上就讓他們返回了澳門。為了讓華人明白我們的意圖,可以對國王解釋說,禁止航行,他將失去在廣東的巨大關稅,交趾國王也會向我們提供賴以生息的土地。考慮到多年來我們繳納的關稅養活了他們,以及諸如此類的情況。在無萬全之策的情況下,此不失為一辦法。
如果不接納使團,此點我不甚擔心,因為沿河而上至南京易如反掌,再加上目前的狀況,或不給予壯大澳門的必要條件,在某一夜中,可將澳門人的小槳船,這些船是不錯的,全部推入海中。弦月時將所有澳門的漁船及各村凡是可以動用的船隻聯合起來,從澳門運去許多做好的鐵環,將所有的華人水手兩個兩個地鎖在一起。一切不動聲色,以便說衹是去援助中國國王。許多澳門人登上述船隻,讓華人劃着它們跟在載運澳門人去廣州的大船之後。用這些由奴隸劃駛的大船和小槳船,在黎明時不流一滴血地奪取所用在河中的船隻,將水手用鐵環鎖起來,防止他們投河登岸。然後將漁民的親屬及他們全部用鐵環鎖住。奪取這些稱為“艚”的船隻後,將它們聚攏在一起,駛往河心。每船派10名士兵,手執武器看管水手並當着他們的面,許諾重賞。如此行事後,一切困難便克服了。即便他們不打頭陣,也無逃脫的危險。
與此同時,派遣少許船隻(對廣州瞭解的人如此認為)駛抵位於一名叫“提舉司(Taquecy)”的廟宇(71)邊上的城門下。用準備好的工具(因為無時間用磚頭或其他東西塞住城門)撬開此城門。可多用一些人撬門。若遇到華人士兵,把他們趕跑。不失時機地入城,找來城梯,馬上在城頭架起即便不是很大的火砲。因為房子都是平房,派幾個人從城頭將週圍活動的一切消滅。
城牆的上部與城門樓(出於戒備)同寬,因此城牆的任何部位均可用來作為優良的堡壘。澳門的大砲用運石船送上大船。將士兵排列街頭。按照有經驗的人的意見,以此方式將河道保持住,然後可放心地(不要沿街進行有損於我們威望的破壞,排除劫掠的欲望)沿着城頭挺進或沿城牆根挺進,佔領一切可以逃人的大門。若有必要,守住一切交通要道。這樣以上述方式佔領、鞏固了第一道城牆後,城內人可以看到、聽到我們僅僅是為了佔領城市,要他們順從。
以可以互相援助的方式鞏固住了第一道城牆的主要地方後,開始搜索城牆與海之間、郊區的地方。佔領各門,防止人們擕帶財富出逃它地(這毋須多人便可進行,因為不需要攻打),然後放心地向第二道城牆挺進。用我上面說過的工具撬開所遇到的第一道大門或用那裡的巨大杉木梯子登牆,派幾個火槍手從裡面將城門打開,再派20、30個士兵去取梯子。發佈安民告示,將用來可以掩護攻擊內城及兩牆之間另外一牆的所有火砲昇上第二道城牆,然後推着火砲沿牆頭挺進(便於行動,減少麻煩)。以幾個火槍手在前開道,找出負隅頑抗的亡命徒,不要理睬人們的叫喊。這不過是呼天搶地或設下的計謀。
至此地步,派人好言好語將中國的大吏請來,把他們送到肇慶或都堂處去,報告他說我們在廣州武力征服了千千萬萬人。衹要派停泊在那裡的衆船之一,勿驚擾他人。然後將休閑的官員恭恭敬敬地請來,客氣地請他們順從。澳門人知道如何行事,許諾善待他們、不亂加稅。辦完這些人的事情後,再去處理保甲長,讓他們將城內所有武器收繳上來,違者以火砲轟死。若在落實這些事情時天黑了下來,不必害怕,衹要在主要地方設立哨兵便可以了。即便聽到洪荒大水,也不要理睬,因為一切都是計謀。
這樣安排好後,水手們不再害怕會受到國王手下大吏的懲罰,開始尋找都堂及其手下的消息,盡量組織起海上力量,留下300葡萄牙人及100。滿剌加混血基督徒(也是優秀的士兵)留守廣州城。盡可能多留些時間,以打消人們的疑慮或看法,讓人們相信我們所要包圍的僅僅是那座城市和那條江。衹要保住了它,我們將成為我(大致)劃出的圖(72)上江海各地的主人,此外,尚有許多我不曾看到過的河流。要更好地瞭解中國的長短處、她的貿易及其他事情,及其週圍的一切情況,我心有餘而力不足。如果有更多的葡萄牙人,我們會統治整個廣東省。若繼續下去,我們會主宰整個中國。如果不劫掠內河,如果從葡萄牙人手中購買一切從廣州來的貨物,澳門不過將成為以巨大收入維持的艦隊抵擋海上敵人的海疆,成為外國的中轉站。不應該直接向華人購買。這種買賣不可做,因為內地、鄉村的人可從事此種買賣,但因太瑣碎,葡萄牙人不可做。
儘管可以以其他方式奪取廣州城,但我認為這是最可激勵士兵的作法。這些士兵對付其他敵人有經驗,但對付華人無任何經驗。開始一帆風順,但馬上會疑慮重重。
珠江對中國至關緊要。失去了它,便無法向全中國運輸鹽和糖,這樣他們一定會求和。貿易勃興,不會缺少收入及基督徒,因為神甫們將起造教堂,澳門的基督徒、華人及那裡的其他人,還有南京人一定會來此貿易,馬上會光顧教堂,作出榜樣。因為一切蓬勃發展,一切將十分容易地成為我們基督徒的天下。一旦這裡成為了我們的天下,整個中華王朝也必將成為我們的天下。因為見到面臨改變宗教,他們不會得到好處,反而會失去一些機會。
待一切安定後,派一艦隊巡視所有河流,但在珠江必須留有足夠的力量。然後匯合去香山城逮捕朝廷命官。派遣一船長,擕帶幾門大砲設置在城牆上或這所廟所在的高山頭上。居高臨下,控制一切,且不必大量士兵。有100人足夠守衛這一陣地,而且綽綽有餘。再派些艇或稱艇的船,及渡船(也是一種船隻)沿着如同村莊之間道路的河道征服各地,讓他們繳納地租。不超過向國王繳納的賦稅的數量,最好低些,這樣可以得人心,讓他們臣服。正是因為當地國王苛捐雜稅過重,起義才天天不斷。
必須知道的是,廣州城及圖上其他地方的人即便願意也不能離開他們的地方,因為中國人滿為患。因為國內無法承受這麼多人,他們移居其他地方如日本、北大年。若不是福建人在馬尼拉暴動了三次,讓為數不多的馬尼拉的西班牙人屠殺了許多,馬尼拉幾乎成了他們的天下。現在他們逐漸入居雅加達。
此外,還要知道的是,一旦此地被征服後,中國國王無法將其收回。因為他帶人來攻打廣州,無法奪取城市,因為它有兩道城牆,還有護城河。即便可接近(我以為不可能)第一道城牆,也無法越過它,因為第二道城牆很高,上面的砲火可摧毀一切。房屋都是些磚瓦平房,一砲便可打死無數華人。城內的人不願有此損失,一定會反對城外的人。我們的人一定要駐紮在第二道城牆內的各處要地。指揮官坐鎮主要的陣地,排除掠取不義之財的念頭,隨時注意不要讓大砲出故障,每天巡視。不僅在要衝,而且在各門必須配備火砲,不要像澳門那樣,衹是在主要入口出設置瞭望,配備守兵而不像我曾目睹的西班牙、荷蘭及英國民兵一樣在城牆上也加防守。華人連第一堵城牆都接近不了。即便不能將其全殲,也可一攻就打破他們的詭計。香山保不住,因為我們在河道中有他們不可能有的船隊。即便他們能夠匯合(我以為不可能),鑒於武器的不同,也無法維持。我們有船隊、有正規武器而他們衹有些木棍、弓箭、戟、石灰、投石及其他玩意兒。
我主,廣州城對整個東方葡萄牙屬地的安全及傳教益處無比、至關緊要。
慢慢挺進(儘是這麼說)。然後一直挺進而進。就象華人一樣,在作出全部努力、大肆征服,制服一切之後,佔領這世界上最富庶的地方,獲得(前面叙述過的)葡萄牙人所需的一切及其他所有的東西。
在此情況下,命令在澳門解放所有年滿20、已滿15年工龄的華人姑娘(73)。在此之前,讓他們同其他種族的男子結婚,以繁衍人口。華人姑娘在澳門總有1萬至1萬2千人。花費巨大的主人用她們都快用破了產。鑒於她們身價低微,最好滿15年工龄就解放她們,免得對我們為她們規定的長期勞役有所遷怒。這對我們來講,沒有什麼代價。再說我們是基督徒,做事要有節制。同時給這些人一些糊口的小貨物和其他一些過日子的東西,讓他們在一些合適的地方設立村落,既可繁衍人口,又可防止基督教人口停滯。同時還必須為這基督教社團配備一個妥善管理他們的主教,因為無主教,一切無依無靠、混亂不堪。
將情況穩定必要的時間後,必須時刻以艦隊提防一官(74)(如果他再回到他已遺忘的信仰的懷抱,應將其當作朋友爭取。或許他會一直成為南澳海岸的主人。我們可以幫助神甫找到讓他繼續其信仰的辦法),派7或8艘艚去距澳門20或25里格的鹽洲港進行武力掃蕩或以這些船隻為後盾徵稅或進行其他認為應該進行的行動。或由澳門人在此貿昜,將鹽運到廣州賣給南京、行在和其他地方的商人。此鹽以鹹水曬製。海潮將其帶到鹽田中。在下次滿潮前,不用太多的人力便會成鹽。
一有可能,便派遣10條艚前往位於南方60里格的海南島,去追擊中國艦隊餘下的船隻。如果逃脫不成的話,無甚危險便可將其奪取。這10條艚一直鎮守本島,佔領幾個那裡荒蕪的磚頭碉堡,不斷掃蕩村莊,直至他們繳納地租為止。他們將承認我們的統治,將接受我們的貿易。我們葡萄牙人將奪取那些無窮無盡的艚,不失時機地逐步深入。有人可勝任此項工作,但要指出的是,宜先奪取廣州,然後佔領海南島,原因是荷蘭人或其他國家為了奪取我們的對華貿易,一定會派大兵奪取該島,但在廣州、香山及澳門內港我們擁有優良的船隻,他們無法對付我們。我們不是上述內河的主人,中國可以組織巨大的艦隊,禁止我們的某些單獨船隻(如目前的情況)那裡自由通航。因此,有許多理由來保持日後的傳教,以便戰勝一切困難。
這麼說並非易事,因為一做起來,肯定會發生這種情況。最大的困難莫過以艦隊維持廣州及其水面,原因是有許多暗算。我主,我要反復說的是,若出於良知,實行此議,以確保、擴大傳教的話,最好不要派遣使團,陛下可成為至高無上的君主。不出數年,將更加尊高,避免陛下將進行的一切無人問津。如果是由於缺乏基督徒的堅定,由於那些見利忘義的人,一切會如願以償。我願為陛下效犬馬之勞。
用鐵環縛住中國水手也不是甚麼難事。衹有當他們看到我們未掌握局勢、不發給他們高額酬勞時才會發生。為了錢,他們可以背叛信仰、出賣父母、違命國王,甚至可以要他們的命。在澳門有先例。為了錢,他們逆官員的意志而行,乘艚騒擾週圍;衝破國王艦隊的封鎖兵與它們交戰。為此衹要支付給他們填飽肚子的錢就足夠了。這錢不可缺少,因為通過及上述方式吾王的財政無論好歹都可獲得巨利。
為了對華人的懦弱不發生懷疑,正是這令人無法置信的(方便)辦法使我們得以保存。我儘舉兩個例子。一天晚上,我在Pulucissy(75)島迷失了航向,跟着一個無知的華人領水員前往馬尼拉,我們40個葡萄牙人乘坐一隻小艇漂流來到了海南。始入一河口,衆人違背我的意志,想再返出河口。我瞭解中國的作法,在當官的未視察前,可進不可出。此時聚集了200多個華人。衹見他們敲着巨大的銅鑼,劍拔弩張,來到一狭窄的河口來迎擊我們。那裡如同一花壇處處的豪宅。我們竄逃,他們窮追不捨,亂箭齊飛。由於向我放了5箭,我不得不要衆人應戰。我們帶着7把寶劍,小艇的槳及彎刀逃脫一命。不僅我們這部份人逃了出來,其他人也一樣得生。因為沿海人比內地人更加勇武,我們一路緊逃,致使無法追上我們。
還有一次,我在廣州城外的一條路上看見衆人都在拆卸帳篷及服裝攤子。大家逃往城內。城門處都擠死了人。我問發生了甚麼事情,得知是一官的漢兵(沿海人,人人畏懼之)從都堂的所在地肇慶過來,行軍前往福建。他們在距那裡1里格的一市場上不付錢拿了些水果。現在還要給國中其他臣民大談甚麼道德。華人分屬不同的種族。人們最怕當兵。這些大兵現在衹配備火銃及火槍。用船運來這些武器的士兵時不時地擺擺架勢,開開火。這便是我要說的東西,不僅僅是那些看得見、我親身體嚐過的東西。若不是如此的話,我也不敢向隨便甚麼人,更不用說向上帝保佑的陛下涉及如此惡劣的土地上如此深奧的問題。
到處安寧後,禁止持有器械,不允許起造有可能帶來麻煩的大船並見之焚之,於是人們將船給那福建人(76)。他們害怕大船會被奪取。如果發生此種情形的話,同日本,馬尼拉,雅加達及福摩薩島的貿易如前所叙將慢慢集中澳門。如果決定動手的話,宜在今年,因為此乃當務之急。再者,目前的和平是否有變化或戰事重啟與否尚不得而知。事情的發展可能消除實施的可能,萬事俱敗。
我主,請您考慮考慮,若得以奪取華人的對日貿易,奪取在福摩薩島的荷蘭人的對日貿易及在荷蘭人正在發展的對雅加達的貿易,奪取西班牙人在馬尼拉的貿易,陛下將有多大的收益。禁止違反國王的意志,通過賄賂官員得以出海的華人通航,一切將統歸葡萄牙國。此事辦妥後,人們對澳門的貿易一定趨之若騖。陛下可隨時調配互助,財富日隆,一切安穩,這樣我國一定安穩,傳教一定安穩。傳教定會得以發展。此事至此尚無令人欣慰的希望,相反卻出現了前面叙述過的危險(也許上帝為此要懲罰我們,因為我們的疏忽及不大的傳教熱忱才產生了這些危險,致使希望落空)。陛下成此大業,定會收益良多,聲譽日隆。
為此事如願以償、合情合理,在實施中必須永遠考慮到傳教這點。即便有某些看上去似乎更重要的事情,也不應該將其置傳教之前。每次派遣使節時,應向其明確此點。他們應該知道,不這樣做的話,他們可能喪命或胯下受辱,以資教訓。如果出現此種情況,出使本來應有的益處將更加渺茫,因為我多次注意到上帝曾施恩澳門,但在這點上卻助益不多。將其利益、貪欲置於一切之上,這是與上帝的聖法背道而馳的。置於神甫入華一事,方濟各會及多明我會教派備受虐待,最後還被趕出了中國。為了入華,耶穌會神甫抵達時蟄伏船中多日,以避稽查。他們為果阿帶來的收益我們是知道的。他們獲得中國傳教權而得到的收益卻用在了印度沿海的艦隊身上,然而卻無法保衛這一海岸,連保衛的希望都談不上。來來往往多少年了,但仍然到處危險重重。
我主,致力收益巨大、立竿見影的事業,勿再從事徒勞無益、困難重重的事情,讓我們的努力發揚光大。這除了是理所當然的事情,此外亦是基督對其門徒的教誨:人們不願你們去的地方,穿好鞋,趕緊去。
陛下,您的巨手將大力開發東方三要區:中國(其益處上有所述)首當其衝,第二是錫蘭,第三是瓜馬(Cuama)諸河。
然而,為確保上述三地,其他事情應暫停施行,因為要做的都是對的,但若實行,不僅將會將中止一切,如我們看到的那樣,還會帶來危險。這一佔領不僅需要使用武器,還要從各托缽教派的首領那裡獲知為在何對神甫完全開放的瓜馬諸河流域中的無數的葡萄牙臣民的佣人的子女不信仰我們的教義。為何葡萄牙神甫在他們之中不像西班牙神甫在菲律賓那樣碩果纍纍。要知道,阻止它的困難是可以解決的,因為它是合情合理的,而不是造成我們有目共睹的不景氣的疏忽。同時還需要知道的是,這一貿易的收益是否用在擴大對中國的傳教上。需要通過武力才能使教會得到比我們看到及聽到的更大的尊敬。若陛下在那裡擁有值得信賴的人和一位主教來以此事需要的精心來處理此事,或若衹是忙於讓莫桑比克的首領發財致富,或彼此兩事必須依靠他們的漫不經心,若此行彼非,那裡的基督徒不僅不會增加,隨着金礦的枯竭及勞力的消耗,貿易還會衰弱,因為葡萄牙人去那裡就是為了黃金,為了它才忍受一切。黃金枯竭後,不會為了基督徒留在那裡的。應該學會保存真正的法律,陛下不可以讓他們作出我所說的這種損害。
若陛下已考慮到我所陳述的一切,或已妥善地安排了一切,那麼我不無晚報之失或無知之昧。請原諒我遲報的過錯,請恕我提呈這類似抱怨的備忘錄,我的願望是看到一切得到解決,擺脫危險,因為我認為它的內容是良好的,儘管未適時地提出更好的看法,仍不失為一上策。我主上帝是真正的我主、完人。他會保佑陛下找到最妥善的辦法、保佑您身體健康、萬壽無疆、榮華富貴。”(77)
1748年李庭富、簡亞二命案後,1749制定的《澳門約束章程》中第12條“禁設敎從敎。澳夷原屬敎門,多習天主教,但不許招授華人,勾引入敎,致爲人心風俗之害。該夷保甲,務須逐戶查禁,毋許華人擅入天主敎,按季取結繳送。倘敢故運,設敎從敎,與保甲、夷目一並究處,分別驅逐出澳。”對澳門天主敎敎會是一巨大打擊。“精神征服中國”的長遠計劃(78)因此成爲泡影後,澳門主敎伊拉利奧·德·桑塔·羅紗(Hilário de Santa Rosa)竟然於1750年10月8日致函(79)葡王唐·若澤(D.José)提出佔領香山,以保澳門。向澳門派遣軍艦並建築新的砲臺。建議征服海南。再次遺使中國,派兩艘大船,擕帶500至600士兵,準備100萬的軍費。若上述計劃落空的話,與西班牙及法國談判,以某種條件將澳門出讓給他們。
葡萄牙攻佔滿剌加,控制了這一交通要衝,爲向遠東擴張準備了條件。在葡萄牙這咄咄逼人的攻勢前,“明人不自強,不造浮海大舶,與佛朗機荷蘭等國爭鋒於海上,而獨欲以一紙敕諭令佛朗機還滿剌加地,令暹羅諸國出兵,明人謬甚!”(80)“葡國人攻佔滿剌加之後,破壞了中國對該地區所期望之平衡,並威脅到中國在該地區數世紀以來無可爭論之主宰地位。”(81)葡人的突入將中國、東南亞地域政治的平衡破壞殆盡,幾千年來中國以“朝貢貿易”保持的“主宰地位”地位開始動搖,“天朝”受到來自朝貢貿易圈外的挑戰,但明朝仍未意識到葡人在東南亞出現的嚴重性,無充分的政治觸覺,亦已無足夠的國力來應付此種局面。“從成宣時代積極經營南洋,南洋已成爲中國之一部,無論在政治方面、經濟方面、文化方面,均爲中國之附庸。南洋之開拓與開化,完全屬於中國人之努力。假如政府能繼續經營,等不到歐洲人的東來,南洋諸國已成爲中國之領地,合爲一大帝國,或許世界史要從此變一樣子。可是政府放棄了這一責任,並且不願繼承前人的偉績,退嬰自守,聽其自然。”(82)西方勢力的衝擊與隨之而來的西方學術思想的傳播對中國歷史形成了深遠影響。“我國自明季以還,海航大通,歐美文明,驟然東來,國際問題因之叢生,所有活動,幾無不與世界各國發生關係者。”(83)
鴉片戰爭之前,歐洲四個航海先鋒——葡萄牙、西班牙、荷蘭及英國之間在亞洲的貿易、政治及軍事衝突已將中國捲入世界性的旋渦之中了,鴉片戰爭的陰影已在1840年前幾百年投向中國,但朱明、滿淸時代的中國不曾對此有足夠的認識。“道光間鴉片戰役失敗,逼着割讓香港,五口通商。咸豐間英法聯軍陷京師,燒圓明園,皇帝出走,客死於外。經這次痛苦,雖以麻木自大的中國人,也不能不受點刺激。”(84)這一刺激便刺激出了咸同間中國人發奮自強的“洋務運動”。江南機器製造局、馬尾船政局、同文館、廣方言館的設立、童子留美。國際法及其他政治書籍編譯出版,亦隨之而興。“自此,中國人才知道西人還有藏在‘船堅砲利'之後的學問。”(85)無可否認,從1583年至1840年近三個半世紀中由耶穌會會士所引進的歐洲近代科技在中國的傳播,不會不對中國社會、歷史,尤其是近代史產生影響。傳敎士東來對中國學術思想,尤其科技領域衝擊至大,但其與葡、西早期侵華計劃的關係也是應注意的。在16世紀歐洲海外殖民、宗敎傳播、文化交流和侵擾掠奪相輔相成的發現新世界過程中,歐洲傳敎士扮演過重要的角色。歐洲海外擴張的經濟和宗敎的因素毋須分析,因此,對那個時代來說,將殖民活動與傳敎活動作一絕對分割有違歷史事實。天主敎敎會是葡萄牙海外帝國的主要支柱之一。它不僅具有傳敎的任務,同時還具有協助國王對其散居世界各地的臣民進行宗敎道德敎育的功能。在傳敎受阻的情況下,高級宗敎人員常常提處武力征服的計劃,爲精神征服開闢道路。
以領土與精神征服爲其根本目的海外地理大發現從其開始便是要尋找馬可波羅向歐洲描繪的富甲天下的中國。因此,不可否認的是伊比利亞兩國從來就有武力征服中國的計劃。待耶穌會對中國有了較全面的瞭解後,他們意識到軍事征服中國是一件事,管治這個龐大的國家則另當別論。范禮安於1595年便指出:“根據我們對這一地區的瞭解,這(86)似乎是一種純粹的幻想,因爲需要另外一種權力來統治這一廣闊的帝國。”(87)此種對中國現實的瞭解,對西、葡聯合王國軍事、行政管理能力的懷疑爲制定耶穌會對華傳敎的新政策奠定了基調。這是耶穌會改變對華傳敎政策的基因。
① 盧伊斯·費利帕·巴雷多《葡萄牙向世界擴展的意義》,《行政》,第36期,第367頁。
② “14世紀之前,關於地球的知識,航線及商業網相當於地球實際面積的四分之一,但大部份掌握在伊斯蘭文明手中。但至16世紀中葉,人類對世界的認識已首次基本接近現實。此時的人類航海知識,航線及商業網絡已為基督教歐洲所有。”參見盧伊斯·費利帕·巴雷多,前引文,第367-368頁。
③ 盧伊斯·費利帕·巴雷多,前引文,第368頁。
④ 盧伊斯·費利帕·巴雷多《澳門:多元文化中心》,《澳門》,1996年9月號,第33頁。
⑤ 參見吳志良、楊允中主編《澳門百科全書》,澳門基金會,1999年,第243頁。
⑥ 裴化行著、肖濬華譯《天主敎十六世紀在華傳教志》,商務印書館,1936年,第221、235頁。
⑦ 參見吳志良、楊允中,前引書,第216頁。
⑧ 《天主教十六世紀在華傳教志》,第171頁。
⑨ 同上,第233-234頁。阿隆索·桑切斯1586年向菲利佩二世提出征服中國的計劃,但菲利佩二世忙於組建無敵艦隊,無暇顧及此議。
⑩ 參見張維華《明史歐洲四國傳注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55頁。
(11) 參見吳志良《生存之道》,第28頁。
(12) 布揚·帕托及洛佩斯·德·門多薩《阿豐索·德·阿爾布科爾科信函及其說明文件(Car-tas de Affonso de Albuquerque, seguidas de documentos que as elucidam)》,里斯本社會科學院-官印局,1884-1935年,第2冊,第323頁。
(13) 此文原件仍存葡萄牙國立檔案館。參見編年部,第1部份,第6札,第82號文件。
(14) 拉莫斯·科埃略輯《國立檔案館中庋藏的有關葡萄牙航海及征服的數則文獻(Alguns documentos da Torre do Tombo acerca das navegações e conquistas portuguezas)》,里斯本社會科學院,1892年,第219-225頁。
(15) 同上。
(16) 即Aru。
(17) 阿豐索·布拉斯·德·阿爾布科爾科,《偉人阿豐索·德·阿爾布科爾科評傳(Comentários do Grande Afonso Brás de Albuquerque)》,1576年第二版影印版,官印局-鑄幣局,里斯本,1973年,第2卷,第3部份,第108112。
(18) 此件今存法國巴黎國會圖書館。
(19) 布揚·帕托及洛佩斯·德·門多薩,前引書,第1冊,第64-65頁。
(20) 漢名待考。
(21) 參見《印度公司登記簿(Registo da Casa da Índia)》,第10號,(里斯本,1515年3月26日),1卷,第3頁。
(22) 詳見《重建汪公生祠記》,嘉慶《新安縣誌》,中國方誌叢書華南地方第172號,成文出版有限公司印行,第581-583頁。
(23) 此種堡壘的作用是進一步滲透對華貿易,並以其為基地支援葡萄牙在中國沿海的航海活動。
(24) 詳見吳志良《澳門政治發展史》,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9年,第22-43頁。
(25) 參見若阿金·羅梅羅·馬加良思《16世紀世界的葡萄牙人(Portugueses no Mundo do Século XVI)》,紀念葡萄牙發現事業委員會,里斯本,1998年,第74-75頁。
(26) 張奕善《明代中國與馬來亞的關係》,精華印書館有限公司,1964年,第3頁。
(27) 關於此戰役的經過,詳見文獻篇中有關部份。
(28) 周景濂《中葡外交史》,商務印書館,1936年,第28頁。
(29) 詳見文獻篇中《廣州葡囚信》。
(30) 盧伊斯·德·阿爾布爾克主編《葡萄牙發現史字典》,里斯本,1994年,卷2,第1039-1043頁。
(31) 盧伊斯·德·阿爾布爾克,前引書,卷1,第425-428頁。
(32) 參見西芒卡斯總檔案館(Archivo General de Simancas),國家檔,第155號卷宗,第38號文件。
(33) 參見馬德里國家檔案館,第238號文獻。
(34) 參見塞維利亞東西印度總檔案館(Archivo General de las Indias),保教會檔,第24 號卷宗,第47號文件。
(35) 即漢籍所稱的“噶斯蘭廟”,其西班牙文名稱為“天使聖母堂(Nuestra Señora de los Angeles)”
(36) 即漢籍所稱的“龍鬆廟”。
(37) 菲利佩二世。
(38) 參見約瑟夫·維奇(Joseph Wicki)及約翰·戈麥斯(John Gomes《東印度文獻(Docu-menta Indica)》,羅馬,1979年,第14卷,第7-8頁。
(39) 保羅·帕斯特爾斯(Pablo Pastells)《傳教事業(Labor Evangelica)》,巴塞羅那,1900 年,第2卷,第365-367頁,註(1)。
(40) 筆者將另文詳述阿隆索·桑切斯在澳門的活動。
(41) 參見《東印度文獻》,第14卷,第10頁。
(42) 利瑪竇。
(43) 作為研究結果,向西班牙朝廷提交了一包含85點的備忘錄。參見保羅·帕斯特爾斯,前引書,第1卷,第529-535頁。
(44) 日本。
(45) 今墨西哥。
(46) 指武力征服上述二地。
(47) 王都立(Pietro Tacchi Venturi)《利瑪竇神甫歷史著作集(Opere Storiche del p.Matteo Ricci S.I),馬塞拉塔,1913年,第2卷,第425-425頁。
(48) 1583-1586年間任中國會長。參見《東印度文獻》,第14卷,第90頁,註63。曾從澳門寫信給在肇慶的利瑪竇和羅明堅並去訪問過他們(參見《利馬竇中國札記》,上冊,第184 頁),因此可以推測,他上報國王的中國情報應由利、羅二人所提供。參見范禮安於1585年4月1日從果阿致耶穌會總會長的信函,載《東印度文獻》,第14卷,第6頁及德禮賢《利瑪竇全集》,第1卷,第219頁,註3。
(49) 塞維利亞塞維利亞東西印度總檔案館,保教會檔25-21。
(50) 1570-1581任耶穌會日本會長。參見《東印度文獻》,第14卷,第90頁,註63。
(51) 此人地位僅次於菲律賓總督。
(52) 以瞭解中國皇帝的收入。
(53) 若昂·巴蒂斯塔·羅馬諾(此人的西班牙語原名為Juan Bautista Román)也證實了這個數字。參見《文化雜誌》,第31期(葡語版),第106頁。
(54) 若昂·巴蒂斯塔·羅馬諾提出的數字還低。他聲稱“陛下衹消出動不到五千名西班牙人,就可以平定這些王國,成為他們的主人,至少可以佔領沿海地區。這些地區在全世界也是最重要的領地。衹消派出幾艘戰船,加上幾艘苦役劃槳船,就可以控制中國沿海及附近的省份以及沿着連綿的海岸線及島嶼控制自中國至摩鹿加的整個南洋及南洋群島。”同上,同頁。
(55) 身為西班牙王室財政代理商的若昂·巴蒂斯塔·羅馬諾除了附和從日本抽調基督徒外,還建議從菲律賓調遣人員。“可以通過耶穌會的神甫從日本調遣6、7千士兵。他們是基督徒、驍勇善戰。華人對他們害怕得要死。從菲律賓可抽調3、4千“花臉”族亦稱為比薩亞人的土著。他們為我們作戰時士氣高昂,較之華人更加勇猛。可用他們來進行消耗戰。但勝利並不取決於軍隊的多寡,而取決於天意。上天定會給予我們力量。”同上,同頁。
(56) 澳門聖保羅學院。
(57) 利瑪竇與羅明堅。
(58) 利瑪竇致若昂·巴蒂斯塔·羅馬諾信中有同樣隱晦之語。
(59) 參見范禮安於1585年12月23日從果阿致吉爾·貢薩雷斯(Gil Gonçalez)信函,《東印度文獻》,第14卷,第142頁。
(60) 羅明堅也繪有一中國省圖。誠然,利瑪寳及羅明堅收集、繪制中國地圖的目的可能是為了傳教需要,但無法解釋的是為何向西班牙國王的財政官員提供。參見附錄之八。
(61) 保羅·帕斯特爾斯,前引書,第3冊,第448-452頁。原文庋藏塞維利亞東西印度總檔案館67-6-29號文檔。
(62) 參見阿爾韋斯(Jorge M. dos Santos Alves)、曼干(Pierre-Yves Manguin)《若昂·李貝羅·卡耀主教諸事:葡萄牙人眼中的十六世紀末的蘇門答臘(O roteiro das Cousas do Achen de D. João Ribeiro Gaio:Um olhar português sobre o Norte de Samatra em finais do século XVI)》,葡萄牙海外發現事業紀念委員會,里斯本,1997年,第102頁。
(63) 以殘忍著稱的西班牙殖民者。詳見《簡明不列顛百科全書》,第4卷,第682頁。
(64) 澳門聖保羅學院。
(65) 《利瑪竇神甫歷史著作集》,卷2,第450-455頁。
(66) 澳門首任總督。其名漢譯可見《澳夷築城殘稿》。
(67) 鄭成功。
(68) 北直隸。
(69) 參見金國平《中葡關係史地考證》,澳門基金會,2000年,第194頁,註釋16。
(70) 指陸若漢率兵北上援明一事。
(71) 作衙門解。
(72) 參見《澳門:從地圖繪製看東西方交匯》,紀念葡萄牙發現事業澳門地區委員會,第134頁。
(73) 所謂的妹仔。
(74) 鄭成功。
(75) 《東西洋考》中作玳瑁洲。今越南同奈省南部頭頓東海中之Ceicér de la Mer島,亦稱主教礁。
(76) 鄭成功。
(77) 《呈吾主吾王唐·若昂四世陛下進言書。中國居民若爾熱·平托·德·阿澤維多於1646年3月親手交給唐·菲利佩·馬斯卡雷尼亞斯總督先生轉呈印度議事會(Aduertencias de muita importancia ha Magestosa coroa del Rey Nosso Senhor Dom João o 4° do nome, offere-cidas e aprezentadasd ao dito Senhor no seu Conselho do Estado da India, em mão do Senhor Vice Rev Dom Phelipe Mascarenhas, por Jorge Pinto d' Azevedo, morador na China em Marco de 1646)》,阿儒達宫圖書館《耶穌會會士在亞洲》54-XI-21鈔件,第9號文件。譯自《人民與文化(Povos e Culturas)》,里斯本,葡萄牙天主教大學葡萄牙語人民及文化研究中心,1996年,第5期,第527-545頁。
(78) 在日航貿易中斷後,尤其是在所謂的“大西洋轉變”後,由於大力開發巴西,澳門對葡萄牙王室已失去經濟重要性。葡萄牙王室仍力保澳門的主要目的是保持澳門這一遠東傳教的基地,維持更長遠“精神征服中國”的希望並在教皇及歐洲列強方面保持她自海外發現以來擁有的“國際威望”。因此,從17世紀起,葡萄牙對澳、對華政策是圍繞上述目的展開的。這是葡萄牙在清朝派遣3次大型使團來華的真正目的所在。
(79) 葡萄牙海外歷史檔案館MACAU,cx5,doc.n°31。
(80) 梁嘉彬《明史稿佛朗機傳考證》,載王錫易等著《明代國際關係》,臺北,學生書局,1968年,第14頁。
(81) 彭慕治(Jorge Morbey)《中葡關係之雙向探討》,載吳志良主編《東西方文化交流——澳門東西方文化交流國際學術研討會》,澳門基金會,1994年,第151頁。
(82) 吳晗《明初的對外政策與鄭和下西洋》,《鄭和研究資料選編》,人民交通出版社,1985 年,第89頁。
(83) 鄭鶴聲《近世中西史日對照表》,北京,中華書局,1981年,《自序》第4頁。
(84) 梁嘉彬,前引文,第26頁。
(85) 同上,第27頁。
(86) 征服中國一事。
(87) 范禮安《駁斥對在日、在華耶穌會神甫的多種誣蔑》,阿儒達圖書館,49-IV-58鈔件,第98頁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