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證篇
 

1521-1522年間的中葡軍事衝突

——“西草灣”試考

一、1521-1522年間中葡衝突


  1.衝突的背景
  對中國,葡萄牙王室一開始就沿襲在其他地方施行的策略,即打入當地貿易網—商業目的;設立進一步向前推進的沿海堡壘的戰略目的。朱明時代的中國雖已呈頽勢,但仍不失爲一強大的政治——文化——經濟實體。面對這一現實,葡萄牙王室準備調整以往的手法,但未完全放棄征服中國的計劃。此爲托梅·皮雷斯(Tomé Pires)使團出現的背景。這一使團不無藉“入貢請封”來華進行實地刺探的目的。其次,若無法進行軍事征服,至少達到一個政治目的-爲展開貿易在“朝貢制度”的範疇內建立政治——外交關係。與此同時,通過西蒙·德·安德拉德(Simão de Andrade)在屯門設立碉堡來試探中方的態度,但此舉引起了中國當局的極大反彈。葡萄牙人未充分估計到這一行爲的政治後果。實際上,其衝擊之大本不必需很高數的政治智商便可做出估計。這一公然侵犯中國主權的行爲,理所當然地會受到中國地方當局的嚴厲制止。托梅·皮雷斯使團的滯留,令西蒙·德·安德拉德大爲惱火。在外交——政治交涉無大進展的情況下,西蒙·德·安德拉德在屯門“……蓋屋樹立柵,恃火銃以自固。”不無設立基地以便交替使用武力的企圖。這一企圖在一年後末兒丁·甫思·多·減兒受葡王之命來此接管碉堡一事上顯露無遺。在此背景下爆發了1521-1522年的中葡衝突。
  2.衝突的經過
  關於此戰,漢籍以《汪公遺愛祠記》記叙爲詳。“屯門澳口與南頭切近。佛郎機夷人謀據南頭。(張志)衆思棄廬墓避之。事聞鋐,招募海舟,指授方略,親臨敵所。藩舶大而難動,欲舉必賴風帆。時南風急甚,鋐命刷賊敝舟,多載枯柴燥荻,灌以脂膏,因風縱火。火及敵舟,通被焚溺。眾鼓噪而登,遂大勝之,無孑遺。是役也,於正德辛已出師,嘉靖壬午凱還。有於賊舟獲囊橐者,鋐悉以賞。有功一無所預。捷聞,擢按察使。”
  官書亦有記載。《明史<佛郎機傳>》稱:“其將別都盧旣以巨砲利兵肆掠滿剌加諸國,橫行海上。復率其屬疏世利等駕五舟,擊破巴西國。
  嘉靖二年遂寇新會之西草灣,指揮柯榮、百戶王應恩禦之。轉戰至稍州,向化人潘丁苟先登,衆齊進,生擒別都盧、疏世利等四十二人,斬首三十五級,獲其二舟。餘賊復率三舟接戰,應恩陣亡,賊亦敗遁。”
  《嘉靖實錄》載:“佛郎機國夷人別都盧寇廣東,守臣擒之。初,都盧恃其巨銃利兵,劫掠滿剌加諸國,橫行海外。至率其屬疏世利等千餘人駕舟五艘破巴西國。遂寇新會縣西草灣。備倭指揮柯榮、百戶王應恩率師截海御之。轉戰至稍州,向化人潘丁苟先登,眾兵齊進,生擒別都盧、疏世利等四十二人,斬首三十五級,俘被掠男女十人,獲其二舟。餘賊末兒丁·甫思·多·減兒等,復率三舟接戰,先焚所獲舟,百戶王應恩死之,餘賊亦遁。巡按都御史張嵿,巡按御史涂敬以聞,都察院覆奏。上命就彼誅戮梟示。”
  此爲漢籍所載。對照葡語文獻,可對此次事件全貌有一總視。
  此役始末見之末兒丁·甫思·多·減兒致葡王一信。
  “我主:
  ……
  別都盧及我的兄弟迪奧戈·德·梅洛(Diogo de Melo)的犧牲定會使您感到難過。二人陣亡經過如下:我於8月7日駛見中國海岸。在那裡,我游弋了兩、三日,等待我船隊中一小船去接杜瓦爾特·科埃略(Duarte Coelho)及7、8個與我在占城海岸離散的葡萄牙人。因他們遲遲未到,為不浪費更多的時間,我必需入港。進入各島之間的水道後,立即見到一支中國艦隊。此船隊共有大小帆船97艘,其中僅雙層桅樓大型平底帆船便達80艘。它們裝備着許多小型火砲(11)及其他各式武器。我以為他們不過為了在入港處炫耀武力,衹是在我入港前,在我面前敲鑼打鼓,施放幾砲而已。那天我強忍不還擊,因為想讓他們看看我對他們的射擊無動於衷,讓他們瞧瞧我議和的願望。這是您先父命令並一再囑咐我的悠悠大事。我甫入這人稱貿易島的港口,便下令手下的船隻做好一切準備工作。似乎從此以後,我們的命運與先到那裡的人不相上下。他們以麝香的多少,而不是以看到他們正在製造供大砲用的鑄鐵丸來衡量華人的實力。他們承認華人的海上實力很強,這地方太小,不足以自衛。我需要更多的實力來擺脫他們留下的這惡劣局面,使其有利於因他們的劣行(12)才需要建築的要塞(13),這方面的情況我不着墨過多,我們想殿下決不會相信有人為區區小事(14)使您失去了控制中國及與其貿易的大好機會。
  別都盧的船進水,沉了底。他的船和我兄弟迪奧戈·德·梅洛的船先做好準備。因為船體較小,可隨時作戰。在我備戰的日子裡,那些人們說裝備精良的中國大帆船每天在活動,已排列在了我的上風方向(15),向我開砲射擊,圍我游弋,擇機進攻。
  我開始用東西壓船並補充淡水,儘管從其行動已有端倪可見,但我仍期待他們何時做出最後決定。我捕獲了幾個晚上給他們的船隊送給養的華人,派他們用罐子去打水。我送了他們3、4件衣服,他們很高興。於是,我們請他們將我來此的目的轉告中方。我前來此港的目的是通商和好,瞭解派往中國呈送禮物大使的情況(16),還有許多國王給我規定的使命(17)。杳無音信。於是,我祇得另闢蹊徑。我獲知大使已身亡。有人言病沒,有人稱中國國王下詔將其以盜匪處死。那支艦隊已在此等候兩個月有餘,原因是我們在其土地上處決犯人(18)及其他諸如搶劫、暴動等劣行致使中國朝野愕然。
  此時,一天夜晚,我收到杜瓦爾特·科埃略一口信說他在沿岸距我6、7里格處,因躲避中國艦隊的監視,迷失了方向。他請求我派人去海岸與他聯絡,以便可以與我順利會合。我立即命令早已整裝待發的別都盧及我兄弟迪奧戈·德·梅洛到該島看得見我的(我對面的)一岬角上呼喊(19)杜瓦爾特·科埃略。杜瓦爾特·科埃略的手下一看到我,我將與他們會合。因為那天我要汲水,作此安排後,一早我便率我大帆船上的人登陸打水。所有桶都帶上了,約用了一個鐘頭。此時傳來隆隆砲聲。那天晚上毫無動靜。那些平底帆船及槳船撤退了,一大清晨便來包圍我們的船。我立即下令跟我在一起的所有人登船,將全數木桶遺棄在岸,將所有錨盡數扔在水中。情況危急,時間傖促。海面無風。我們-我與我兄弟瓦斯科·費爾南德斯(Vasco Fernandez)隨波逐浪。他駕駛聖巴爾巴拉號(Santa Bárbara)。我注意躲開海流,避免擱淺,但飄至外洋。
  我們見到了將我們的船團團圍住的平底帆船後,奇跡般地從陸地刮來一陣風,但根本無法利用。衹見一艘船變為火海一片(20),沉入水底,頃刻不見蹤影。我兄弟迪奧戈·德·梅洛的船遭同樣命運(21),與其同行的我們的父親及我的15或20 名僕人全部喪生。
  我將船頭橫直,衝將過去,敵船散去(22)。我冒着槍林彈雨前去瞭解情況。所有船員,包括別都盧全體陣亡(23)。衹有兩人,一水手及一見習水手幸免,因為當時他們在桅樓上。左右支索先被切斷。
  瓦斯科·費爾南德斯指揮的聖巴爾巴拉號在我船的反側。他向平底帆船衝去,我尾隨其後。從陸地刮來的風愈加猛烈,大帆船又一馬當先。我下令將別都盧的船鑿沉(24),因為它已無法航行,我也無人為其配備水手。我的大帆船上也人手緊缺,無人操作絞車。我損失了許多人,剩下的人士氣低落。我敢向殿下保證,必需按照實際情況調配人員。當時留下來的為數不多的人員非常混亂,但必需人盡其用。我一愁莫展,無計可施。於是,我召集衆人商議,請他們出謀劃策。有一建議頗合我意,因為我親眼目睹了一個兄弟,兩條船及人員喪生刀劍砲火之下(25),對我來講,所受損失較他們為大。若非走投無路,我不會召開議事會。
  但我看到,我惟一的依靠是他們的平底帆船及我的兩艘大帆船。他們不願沿岸航行,不願捨棄槳舵,我也不得勉強他們。危險還在前面,風暴預示着颱風的來臨。因此,費爾南·佩雷斯(Fernam Perez)將其大帆船的桅桿砍斷,將貨卸空,把船拖上陸地。我苦思冥想如何得以化險為夷,至少保全一人可向殿下彙報我的遭遇。
  跟我們一起去蘇門答腊招雇人手並同來此的安東尼奧·德·米蘭達·德·阿澤維多(António de Miranda de Azevedo)船長認為這是一為殿下效勞的好主意。我的兄弟瓦斯科·費爾南德斯,我的妹夫西蒙·德·安德拉德,代理商迪奧戈·阿伊雷斯(Diogo Aires),為殿下效勞的安東尼奧·努內斯·巴爾塔扎爾·博特尼奧(António Nunez Baltasar Botelho)及佩洛·博托(Pero Boto),他們是水手長和領航員,在滿剌加曾任(26)代理商的安布羅濟奧·德·雷戈(Ambrósio de Rego),衆人一致認為首先我們應尋找地方泊汲淡水,尋找一港口避過這惡劣的氣候。蟄伏這些島嶼之間乃行海最大的危險,時有不測。滿剌加一帶總領航員,經驗豐富的佛蘭西斯科·羅德里格斯(Francisco Rodriguez)認為宜開闢新航路出走而不應在那裡死等天氣轉好。他以為這是萬全之策。上帝顯靈,後來事態發展如此。
  ……
  我主,這便是那裡發生的情況。不應再向遠在葡萄牙萬里之外的地方派遣艦隊。即便船堅砲巨,亦非萬無一失,我的情況便是一例且有維索佐(Viçoso)伯爵為我的得失作證。我們在此可用武之地非我們想像那般,敵人亦比我們想像的強大得多。
  ……”
此信的重要性毋須贅言。末兒丁·甫思·多·減兒以同時代人的身份確實了西蒙·德·安德拉德的劣行,並對其所所提供的不確情報大爲不滿,以自己的親身經驗提醒葡萄牙國王不可輕視中國的實力。至此唐·曼努埃爾一世國王“發現”中國的夢想煙消雲散。
  3.衝突的時間
  1)第一次衝突(27)——“正德辛已出師”
  1522年衝突的前一年,即1521年,因西蒙·德·安德拉德在屯門的劣行(28),中葡間已爆發一次衝突。故宣統《東莞縣誌》稱“是役也,於正德辛已出師,嘉靖壬午凱還。”對此葡籍稱:
  “我們人的所作所為在當地引起了嘩然。如前所述,正好趕上國王歸西。湊巧,又有1艘從葡萄牙來的大帆船抵達屯門澳。船主為唐·努諾·曼努埃爾(D.Nuno Manuel),他是監秤長。唐·曼努埃爾(D.Manuel)國王特許他來此航行。迪奧戈·卡爾沃(Diogo Calvo)任船長。隨同他們從滿剌加來的還有另外一些船。這些船因未來得及辦理手續,未隨西蒙·德·安德拉德而來。歐維士的平底帆船亦未能出發,因為需要命令。按照中國之規定,每遇國王歸西,外國人不許登陸亦不許入港,違者處死。此消息傳來,迪奧戈·卡爾沃及其他人被要求離開那裡,他們未照辦,反而抗拒。這一規定的來歷是本地人常常借停泊在港內的大帆船和大船劫掠自己的城市,然後栽贓外人。發生幾起此類事件後,為杜絕本地人的藉口,一國王特做此規定。
  迪奧戈·卡爾沃,歐維士及與他們同行的人不願離開此地,原因是他們的貨仍未脫手。於是,將迪奧戈·卡爾沃的兄弟瓦斯科·卡爾沃(29)及其他幾個與他同在廣州城中的人抓了起來,並扣留了兩艘抵達那裡的北大年和暹羅的船。上面有幾個我們的人做工謀生。這些人自投羅網,因為今天1艘,明天又1艘,3(30)艘都落入了他們的手中。這些船的主要成員為貝爾托拉梅烏·蘇亞雷斯(Bertolameu Soares),洛博·德·戈伊斯(Lopo de Gois),瓦斯科·阿爾瓦雷斯(Vasco Álvares)及一姓梅爾古良(Mergulhão)的神職人員。他在海戰中身亡,其餘人被俘走。廣州大吏及官兵趁對他們有利的天氣條件及對我們不利的境況進行搶劫上了癮,尤其得到托梅·皮雷斯在京廷受到國王冷落的消息後,傾巢出動準備奪取我們在那裡的這艘大帆船及7、8艘平底帆船。為此,他們組織了一由許多帆船構成的艦隊,對我們的船所在的港口發起了數次進攻,幾乎將我們的船隻圍住,但一直不敢登上我們的船。
  我們的人處於這危險之中。1521年6月20日,杜瓦爾特·科埃略乘坐一裝備精良的平底帆船率1條滿剌加居民的平底帆船趕到。他從我們的人那裡得知當地的情況,以及擔任海軍上將職務的海道(31)已向我們的人發起數次進攻,他想立即離開那裡,但看到我們的人的裝備不足以對付進攻,為了救援他們,他留了下來。主要是為了他的摯友歐維士的緣故,當時他病得很重。杜瓦爾特·科埃略抵達後11天,他便離開了人間。他被埋葬在刻有葡萄牙王國徽記的石質發現碑下。這塊碑正是他歐維士在拉法爾·普雷斯特羅(Rafael Prestelo)抵達此地前一年在此豎立的。當年,他將過世的兒子埋在碑下。儘管那個異教的地區吞噬了他的軀體,但在這天涯海角,他為了祖國的榮譽豎起了一塊發現紀念碑。我們的書不朽,他的英名萬古。
  海道一得知又來了兩艘大帆船,將他們的艦隊增至50艘帆船。我們的船共計5艘,以前3艘,杜瓦爾特·科埃略又帶來兩艘。杜瓦爾特·科埃略到後兩天,華人便發起了進攻。
  杜瓦爾特·科埃略見到他們當時極其危險的處境,派人與海道聯絡,說了些請求他最好不要開戰,以前的事可以和平解決,大家握手言歡等等根本未起任何作用的話語,海道向我們發起了進攻。上帝保佑,他被我們的砲火輕微打傷遁去。中方傷亡慘重,故未發動幾次進攻,衹是將我們團團圍住。但因為地方狹窄,我們的5艘船比他們大量的船還要有用,主要是我們的砲火壓倒了他們。
  這樣的局面持續了40天。安布羅濟奧·德·雷戈(Ambrósio de Rego)駕一大帆船,率領一滿剌加居民的平底帆船趕來。安布羅濟奧·德·雷戈之所以未被海道的艦隊看到,原因是,在他入港時,海道正在一距我們人所在地3里格的海灣下葬幾個前三天我們與他交火中被打死的手下。
  杜瓦而特·科埃略,迪奧戈·卡爾沃及安布羅濟奧·德·雷戈被四面圍住,他們必需盡力突圍。歐維士已逝世。他的船上人數很少,因為交惡初期,平底帆船落入華人手中時,一部份人失蹤,另一部份人被捕。其他船上不超過8個葡萄牙人,餘為劃船的奴隸。於是他們下令所有人匯集至3艘船上,趁夜色突圍。但海道早已監視他們,第二天清晨便向他們發起了進攻。此次戰役打得昏天黑地,烽煙四起。我們不宜登上華船,我們僅需要殺出1條通道逃生。華人亦不敢靠近我們,原因是此次進攻中,他們的許多船已中火燃燒。
  當時指揮全局的杜瓦爾特·科埃略,不僅是一位騎士,而且是一虔誠的天主教徒、聖母的信徒。敵人進攻的這一天-1521年9月8日正好是聖母誕生節。他建議衆人切記聖母的名字,希望默唸聖母的英名讓聖母保佑他們。在危難中呼喚她的人,常常得到她的佑助。聖母打了一聲巨雷。這對我們來說,無異於助我一路順風。敵人驚散,損失了幾艘船。於是,杜瓦爾特·科埃略及其同伴們得以在1521年10月底返回滿剌加。在滿剌加為讚美聖母,他在城堡後的山顛修起了一名叫聖母堂的教堂,以記念聖母顯靈。海道除了以前的損失外,那天又折兵失船。最讓他失面子的是,因為那場風暴,我們居然逃脫。這一切使他和廣州大吏怒火萬丈,所以托梅·皮雷斯恰巧此時連同我們前面提到過的硃批被押至廣州,他及其隨員馬上被投入牢獄。不僅僅他,而且4、5艘在杜瓦爾特·科埃略突圍後來到屯門澳的平底帆船亦被洗劫一空,有人被殺,有人被俘。這些船,一些屬於北大年人,另外一些屬於暹羅人,衹因為船上有幾個葡萄牙人。根據我們的人兩、三年前從瓦斯科·卡爾沃、迪奧戈·卡爾沃之弟及克里斯托萬·維耶拉(32)(Cristóvão Vieira)等在廣州身陷囹圄的葡萄牙人的來信,他們所受的酷刑令人慘不忍聞,廣州大吏大肆劫掠外國船隻,卻將一切責任推在葡萄牙人頭上。直到從此派去末兒丁·甫思·多·減兒趕到那裡(容後詳述),才停止殺戮我們留下的一些人。托梅·皮雷斯死於一獄中。他擕帶的禮物被洗劫一空。據囚犯來信,他被搶去的貨物清單如下:20公擔大黃,1600匹錦緞,4000條絲巾,他們稱之為手帕,80兩黃金。一兩折合為滿剌加兩和我們的1盎司八分之三點五。此外,還有3阿羅巴(33)的麝香粉,3000多囊麝香,4500兩銀錠及許多在那一帶深受喜愛的物品。還有許多從印度帶去的未用物品。”(34)
  由此可知,第一次衝突發生於1521年6月21日至1521年9月8日。
  2)第二次衝突(35)——“嘉靖壬午凱還”
  1521年9月底,末兒丁·甫思·多·減兒隨來葡印履新的唐·杜瓦爾特·德·梅內澤斯(D.Duarte de Menezes)的艦隊前來東方。當時他手下“共計4條帆船,他爲艦隊司令。其他3船的船長分別爲其兄弟瓦斯科·費爾南德斯·科蒂尼奧(Vasco Fernandes Coutinho),迪奧戈·德·梅洛和別都盧。”(36)
  他於1522年4月從柯枝起航。先在巴西裝載胡椒。1522年5月抵達滿剌加。在那裡,從去年中葡衝突的倖存者處獲得了有關惡耗。儘管如此,他未放棄前往中國的打算,但做了應付突變的一切準備。後於1522年7月初返抵滿剌加。“他於1522年7月10日率領6艘船離開了滿剌加。其中4艘是他從印度帶來的,加上杜瓦爾特·科埃略1艘及安布羅濟奧·德·雷戈另外1艘並於同年8月抵達屯門澳。”(37)
  “唐·曼努埃爾國王給他的規定是去與中國議和。國王以爲中國在握,因爲費爾南·佩雷斯·德·安德拉德以大使的名羲將托梅·皮雷斯送去(前有叙述),但其返回的情況不明。希望他在屯門澳或對我們最有利、最安全的地方設立一要塞,他任要塞司令。他帶去的船員及其他人與其本人留守並下令展開正常的貿易。這是他中國之行的主要目的”。(38)
  爲達此目的,他基本上採取了費爾南·佩雷斯·德·安德拉德的政策,力求與中國展開友好關係。但從武宗駕崩,葡萄牙大使托梅·皮雷斯被遣返廣州,加之西蒙·德·安德拉德在屯門的一系列侵犯中國主權,違背中國法律的行爲,中葡關係已失去了友好的基礎,無“議和”的可能。末兒丁·甫思·多·減兒在滿剌加已得知“……因我們人在那裡奪取了平底帆船,爆發了戰爭,有葡萄牙人被殺。”但其嚴重程度如何並不確切知道。因此,末兒丁·甫思·多·減兒出使是在不完全瞭解實情的情況下進行的,其失敗的參數因此加大。“我有過錯,我並未瞭解此次使命的艱巨性。”西蒙·德·安德拉德亦未以實情相吿,遂使末兒丁·甫思·多·減兒一入中國水域便遭到了海道汪鋐統帥的南頭寨水師的截擊,隨後爆發了漢籍所稱的“西草灣之役”。
  “我於8月7日駛見中國海岸。在那裡,我游弋了兩、三日,等待我船隊中一小船去接杜瓦爾特·科埃略及7、8個與我在占城海岸離散的葡萄牙人。”據此,我們知道此役發生於8月10日以後。“末兒丁·甫思·多·減兒在中國衹逗留了14天。”(39)據此,我們知道此役發生於1522 年8月7日至1522年8月20日之間。
  4.衝突的直接起因(40)
  《殊域周咨錄》對這次衝突的起因有一簡潔、全面的闡述:“適武宗晏駕,皇太后懿旨誅彬。又滿剌加王訴佛郎機奪國仇殺。於是御史丘道隆、何鰲言其悖逆稱雄,逐其國王,掠食小兒,殘暴慘虐,遺禍廣人,漸不可長,宜即驅逐出境。”(41)
  關於此役發生的直接原因,廣州葡囚說法如下:
  “末兒丁·甫思·多·減兒於(1)522年來此。他順利入港。就其入港及被砲火打死幾人一事(42)給廣州帶去了口信。於是傳話叫他備信細細說明。去年劫分貨物的官員對其到來視如寇仇,開始搗鬼:他們問巡撫(43)意下如何,是否可以進行交易。巡撫說可照常交易。他們則回答說不可,害怕進行交易後會有麻煩,恐有佔地之舉。巡撫未作答覆。他們悻悻而去。
  於是他們又去問負責海事及外人的海道。海道的答覆同上。
  這兩位前來詢問的官員,一係布政使(44),另一為按察使(45),均為廣東大吏。他們下令海道攻擊葡萄牙人。這位海道初來乍到,不知舊情。回答說無法從命,於是托病不出。他們派遣提舉(46)前去。這是海道之下負責外人事務的官員。他的所作所為我不得而知。布政使及按察使給了南頭備倭及水師把總好處,要他們設法奪取一條大船,破壞議和。這一切秘密行事。後因出師不利及巡海手下無人,砲械未準備好,每位巡海單獨出擊。迪奧戈·德·梅洛被砲擊中,失去了知覺。據說,衆人在密集的砲火下,盡數躲入主樓下,於是全部束手就擒。別都盧儘管全副武裝,因無人救援他,死於砲火之中。水手長、副水手長及幾個水手仍拼搏了一番。無人前來援救他們。平底帆船隻隻高大。最後,他們的船被奪取了。300華人登上迪奧戈·德·梅洛的船搶劫一番。待人員退至帆船上後,將火藥庫付之一炬。船頓時成為一片火海,上面的華人無一幸免。海道得到消息說,兩艘船被獲,其餘逃遁。他馬上趕去,凱旋而歸。他奏報說,葬身火海的華人係葡人將其殺死。他將此事稟報都堂(47),都堂將其奏報國王。國王的御旨如前所述。海道,在此勝利及給他的賄賂之後,與都堂一道禁止葡萄牙人來華,他們二人與葡萄牙人結下了怨恨。其他人則個個腰纏萬貫。
  若昂·德·巴羅斯則稱“為了證明他們有理,俘虜了我們多人,這一切為讓巡按御史看看責任在於我們,我們驕橫不可一世,膽敢攻擊中國國王的艦隊。因此,他們最後將托梅·皮雷斯處死(48)。托梅·皮雷斯的隨員被捕後,我們與他們之間發生了全面的戰爭。”(49)
  末兒丁·甫思·多·減兒在“……親眼目睹了一個兄弟,兩艘船及人員喪生刀劍砲火之下,”這一重挫之後,明確地向葡王彙報說:“當時爲您在天先父提供的情報十分盲目。若無準確數據,我以爲眞假參半。
  我主,這便是那裡發生的情況。不應再向遠在葡萄牙萬里之外的地方派遣艦隊。即便船堅砲巨,亦非萬無一失,我的情況便是一例,且有維索佐伯爵爲我的得失作證。我們在此可用武之地非我們想像那般,敵人亦比我們想像的強大的多。”
  1522年此役在葡萄牙海外發現史及軍事史上具有重大意義。這是唐·曼努埃爾一世國王的海外擴張政策第一次受到重挫,使他看到在中國不可沿襲征服非洲及印度洋沿岸的戰略,進而迫使葡萄牙王室重新審視其對華策略。此役對中國歴史及軍事史亦有重大意義。“是役可謂中國與葡萄牙第一次大衝突,亦可謂近世中國人與歐洲人發生戰爭之始。”(50)
  5.第二次衝突的作戰方式
  嚴從簡《殊域周咨錄》稱“海道憲帥汪鋐帥兵至,猶據險逆戰,以銃擊敗我軍,或獻計使善泅者鑿沉其舟,乃悉擒之。”(51)
  《汪公遺愛祠記》所記略有不同:“藩舶大而難動,欲舉必賴風帆。時南風急甚,鋐命刷賊敝舟,多載枯柴燥荻,灌以脂膏,因風縱火。火及敵舟,通被焚溺。衆鼓噪而登,遂大勝之,無孑遺。”(52)
  由此可知,當時中方所採取的戰術是“火攻”與“鑿舟”。葡語文獻對第二次衝突作戰方式的記述與漢籍基本上相同。
  6.正史箋正
  《明史<佛郎機傳>》稱:“其將別都盧旣以巨砲利兵肆掠滿剌加諸國,橫行海上。復率其屬疏世利等駕五舟,擊破巴西國。”
  “其將別都盧”此次船隊的統帥爲末兒丁·甫思·多·減兒。別都盧僅爲末兒丁·甫思·多·減兒的手下的一名船長。
  據張天澤考證,“疏世利”爲別都盧指揮的船隻Syseiro。伯希和則認爲可能是Álvaro Fuzeiro中的Fuzeiro,Bartholameu Soarez中的Soarez或Pero Soares中的Soares的對音(53)。我們認爲Bartholameu Soarez的可能性較大。廣州葡囚信稱:“迪奧戈·卡爾沃,歐維士及與他們同行的人不願離開此地,原因是他們的貨仍未脱手。於是,將迪奧戈·卡爾沃的兄弟瓦斯科·卡爾沃及其他幾個同在廣州城中的人抓了起來,並扣留了兩艘抵達那裡的北大年和暹羅的船。上面有幾個我們的人做工謀生。他們自投羅網,因爲今天一艘,明天又一艘,三艘都落入了他們的手中。這些船的主要成員爲貝爾托拉梅烏·蘇亞雷斯,洛博·德·戈伊斯,瓦斯科·阿爾瓦雷斯及一姓梅爾古良的神職人員。他在海戰中身亡,其餘人被俘走。”從“其餘人被俘走”一語可知,貝爾托拉梅烏·蘇亞雷斯在俘虜之例。此與“生擒別都盧、疏世利等四十二人,斬首三十五級,”記載符合。應該注意的是,“疏世利”兩次出現均係人名。
  關於船隻的數量,漢籍作“五舟”,而葡語文獻稱“他於1522年7月10日率領6艘船離開了滿剌加—其中4艘是他從印度帶來的,加上杜瓦爾特·科埃略一艘及安布羅濟奧·德·雷戈另外一艘並於同年8月抵達屯門澳。”當以葡文記載較爲準確。
  “擊破巴西國”不見葡籍有此記載。實際上是去裝載胡椒。漢籍此說不過反襯此役勝利之大。
  “嘉靖二年遂寇新會之西草灣,指揮柯榮、百戶王應恩禦之。轉戰至稍州,向化人潘丁苟先登,衆齊進,生擒別都盧、疏世利等四十二人,斬首三十五級,獲其二舟。餘賊復率三舟接戰,應恩陣亡,賊亦敗遁。”(54)
  “轉戰至稍州”。盧坤《廣東海防彙覽》(55)及阮元《東通誌》(56)有“筲洲”(57)。王崇熙《新安縣誌》輿圖中有“哨洲”(58)。林天蔚將其考爲今“沙洲”(59)
  至於“向化人潘丁苟”,多數學者認爲潘丁苟爲一外國歸化人。伯希和將其考爲江蘇崇明“向化”人(60)。我們認爲“向化人潘丁苟”應爲一與葡人爲伍已久的華人。理由見《殊域周咨錄》下語:“有東莞縣白沙巡檢何儒前因委抽分,曾到佛郎機船。見有中國人楊三、戴明等,年久住在彼國,備知造船、鋳銃及製火藥之法。鋐令何儒密遣人到彼,以賣酒米爲由,潛與楊三等通話(61),諭令向化,重加賞賚。彼遂樂從,約定其夜何儒密駕小船接引到岸。硏審是實,遂令如式製造。鋐舉兵驅逐,亦用此銃取捷,奪伊銃大小二十餘管。”“潘丁苟”應包括在“楊三等”中。

二、“西草灣”諸說(62)


  1.新會蒲草灣
  伯希和查閱了《廣輿圖》、《廣東輿地全圖》及《廣東海防彙覽》,未見“西草灣”這一地名,但在《廣東海防便覽》中近廣海處發現“蒲草灣”(63)。實際上,《廣東海防彙覽》,卷1,第26頁上亦有“蒲草灣”一名。黃文寬認爲:“別都盧與中國艦隊作戰之海面Danvers與Ljungstidt俱云:‘俱爲山川島西北海岸有名之海澳',則此海澳之地望自當以今臺山縣之甫草灣當之爲是。”(64)應該指出的是,黃文寬所引兩位作者均係19世紀人,而且不是以葡語爲母語的學者,因此對他們的立說應進行有保留的引用(65)

  2.香山西草灣(澳)
  雖然《蒼梧總督軍門志》及《粵大記》中分別在今澳門週圍水域明確標示了西草灣與西草澳,但在文字部份無說明,更無對此役的記載。儘憑圖示不足以認定1522年衝突的地點在此。

  3.新安大嶼山茜草灣
  林天蔚較詳細地論證了此說(66)。《明史》稱“轉戰至稍州”。也就是說,此役先發生於另外一地。這另外一地才是“西草灣”。林天蔚稱:“香港有三個茜草灣(附圖4A),一在大嶼山東涌與大澳之間;一在靑衣島;一在九龍灣鯉魚門附近。所謂‘茜草'是‘晒海草'之意。”(67)林天蔚“認爲中葡首次戰役發生之地,便是在大嶼山境內,……”(68)據林天蔚的考證,大嶼山境內的“茜草灣”“在大嶼山東涌與大澳之間”。而“稍州”在上述“茜草灣”的北側。從軍事戰略的角度分析,葡人不會在此與明軍發生衝突後,北上“轉戰至稍州”。明軍有可能採取這一作戰路線,逐步向大陸靠近,而不可能得到陸地支援的葡船應該循相反的路線,即沿大嶼山西側航行,駛向外海。

  4.香港西草灣及草灣
  “今人蕭雲廠先生所撰《鯉魚門的海寶藏》一文謂‘茶果嶺這地方,又稱爲官富寨,後來給人訛爲官塘。在百多年前,也是海盜出沒的淵。淸水師提督李準,帥兵剿平,建立了官富寨,築四山公所,管轄茶果嶺、西草灣、牛頭角、鯉魚門四地。'(69)”這裡的“西草灣”大槪就是林天蔚所言的“九龍灣鯉魚門附近”的“茜草灣”。値得注意的是,在鯉魚門靠近港島的一側尙存“西灣河”及“小西灣”二名。1522年衝突可能首先爆發於此,然後葡軍退卻,“轉戰至稍州”。

三、1522年衝突地點考證結論


  我們認爲1521-1522年間中葡軍事衝突的爆發地爲今鯉魚門水域。葡方艦隊司令末兒丁·甫思·多·減兒致葡王函中的描寫甚爲具體且與漢籍相合。“……我必需入港(此處指廣義的屯門澳)。進入各島之間的水道後,立即見到一隻中國艦隊(汪鋐統帥的中國水師)(70)。……我以爲他們不過爲了在入港處(鯉魚門之西草灣)炫耀武力,衹是在我入港前,在我面前敲鑼打鼓,施放幾砲而已。……我甫入這人稱貿易島(大嶼山)的港口(屯門澳),便下令手下的船隻做好一切準備工作。”
  漢籍稱:“九巡山在縣南四十里。下臨屯門澳。明海道汪鋐率土人殲佛郎機於此。”(71)
  由此可知,中葡激戰的地點在屯門澳靠近外洋一側的稍州。
  “……這地方太小,不足以自衛。……在我備戰的日子裡,那些人們說裝備精良的中國大帆船每天在活動,已排列在了我的上風方向(72),向我開砲射擊,圍我游弋,擇機進攻。……我注意躲開海流,避免擱淺,但飄至外洋。”
  由“飄至外洋”可知與漢籍“轉戰至稍州”吻合。“西草灣之役”的戰場的路線(73)應是鯉魚門之西草灣——急水門——屯門澳——稍州——外洋。
  ① 嚴從簡《殊域周咨錄》,王有力主編《中華文史叢書》第三輯之十三,臺灣華文書局,卷9,第8頁。
  ② 宣統《東莞縣誌》,卷31,第12頁反面。
  ③ 關於“西草灣”的考證,可見林天蔚、蕭國健《十六世紀葡萄牙人在香港事跡考》,《香港前代史論集》,臺灣商務印書館,1985年,第162-169頁。
  ④ 同上,第162-163頁。
  ⑤ 張廷玉《明史》,中華書局,1974年,第8431頁。
  ⑥ 《嘉靖實錄》,卷24,第8頁。
  ⑦ 原文作Pero Homem,但亦用Pedro Homem的形式。漢譯別都盧,係Pedro對音,從之。
  ⑧ 嘉靖元年七月十六日。
  ⑨ 此處指屯門澳。
  ⑩ 《汪公遺愛祠記》稱:“事聞鋐,招募海舟,指授方略,親臨敵所。”葡語文獻記載了所“招募海舟”的數量。
  (11) 《殊域周咨錄》稱:“有東莞縣白沙巡檢何儒,前因委抽分曾到佛郎機船,見有中國人楊三、戴明等。年久住在彼國,備知造船鑄銃及製火藥之法。鋐令何儒密遣人到彼,以賣酒米為由,潛與楊三等通話,論令向化,重加賞賚。彼遂樂從,約定其夜何儒密駕小船,接引到岸,研審是實。遂令如式製造。鋐舉兵驅逐亦用此銃取捷,奪伊銃大小二十餘管。”
  (12) 指西蒙·德·安德拉德的行逕。
  (13) 西蒙·德·安德拉德所建立的衹是一普通工事。葡王唐·曼努埃爾一世(D.Manuel I.)曾於1521年3月7日在里斯本頒佈敕令任命末兒丁·甫思·多·減兒為將在華建立的要塞司令。
  (14) 指西蒙·德·安德拉德在屯門的所作所為。
  (15) 火攻的準備,與漢籍記載符合。
  (16) 《明史》稱:“其年七月,又以接濟朝使為詞,擕土物為市。”
  (17) 建立要塞及通商。
  (18) 此處犯人為復數。據若昂·德·巴羅斯言,僅海員一人。
  (19) 原文作cantar,唱歌。
  (20) 與《汪公遺愛祠記》所叙“屯門澳口與南頭切近。佛郎夷人謀據南頭。(張志)衆思棄廬墓避之。事聞鋐,招募海舟,指授方略,親臨敵所。藩舶大而難動,欲舉必頼風帆。時南風急甚,鋐命刷賊敝舟,多載枯柴燥荻,灌以脂膏,因風緃火。火及敵舟,通被焚溺。衆鼓噪而登,遂大勝之,無孑遺。”的記載完全吻合。
  (21) 《明實錄》及《明史》均稱:“獲其二舟”。
  (22) 《明實錄》則稱“餘賊末兒丁甫思多減兒等,復率三舟接戰,……”
  (23) 《明實錄》及《明史》均稱:“生擒別都盧,……”
  (24) 《明實錄》及《明史》均稱:“獲其二舟”之说不同。
  (25) 《明實錄》及《明史》均稱:“生擒別都盧、疏世利等四十二人,斬首三十五級,……”
  (26) 這些島嶼當指漢藉所載“稍州”及其週圍諸島。
  (27) 張天澤著,姚楠、錢江譯《中葡早期通商史》,香港中華書局,1988年,第60-62頁。
  (28) 一般認為西蒙·德·安德拉德的所作所為係其個人行為,但如果我們從葡萄牙王室在所有它發現的地區,尤其是印度洋沿岸的政策分析,似乎可以說,他與其兄的作法不同之處在於方式有異,其主導思想是一致的,因此不可將其在屯門的種種劣行簡單地歸咎為其個人行為。
  (29) 此人係《廣州葡囚信》作者之一。
  (30) 應為兩艘之誤。
  (31) 當時的海道為汪鋐。
  (32) 此人係《廣州葡囚信》的另一作者。
  (33) 1阿羅巴約合15公斤。
  (34) 若昂·德·巴羅斯(João de Barros)《亞洲旬年史(Ásia de Joáo de Barros Terceira Década)》之三,里斯本,1563年第1版,第6卷,第2章,第2章,第159-161頁。
  (35) 參見張天澤,前引書,第62-66頁。
  (36) 此人曾在阿豐索·德·阿爾布科爾科手下任職,參見費爾南·羅佩斯·德·卡斯達聶達(Fernão Lopes de Castanheda)《葡萄牙人發現征服印度史(História do Descobrimento e Conquista da Índia)》,科英布拉,大學出版社,1928年,第6卷,第55-56頁。
  (37) 若昂·德·巴羅斯,前引書,第8卷,第5章,第315頁。
  (38) 同上,同頁。
  (39) 同上,第316頁。
  (40) 我們在此試圖分析的是其直接起因。關於中葡衝突總體原因較全面的分析,參見張天澤,前引書,第68-73頁。
  (41) 嚴從簡,前引書,卷9,第9頁。
  (42) 由此可知,華軍主動發起攻擊。參見林天蔚、蕭國健,前引書,第156-157頁。
  (43) 涂敬
  (44) 湯沐
  (45) 王子言
  (46) 原文為tiquos。市舶提舉司之略称。
  (47) 張嵿。
  (48) 關於托梅·皮雷斯之死因為其他史家所不載。
  (49) 若昂·德·巴羅斯,前引書,第8卷,第5章,第315頁。
  (50) 周景濂《中葡外交史》,商務印書館,1936年,第28頁。
  (51) 參見嚴從簡,前引書,卷9,第9頁。
  (52) 宣統《東莞縣誌》,卷31,第12頁反面。
  (53) 伯希和《明史上的火者及寫亦虎仙(Sayyid Husain)》,《通報》,第39期,第100頁,註29。
  (54) 張廷玉《明史》,中華書局,1974年,第8431頁。
  (55) 《廣東海防彙覽》,卷1,第19頁。
  (56) 《廣東通誌》,卷2,第2409頁。
  (57) 關於筲洲詳細情況,參見《中山文獻》,卷5,第586頁。”筲洲的英語名稱為“Basket I.”,參見《對華商務指南(A Chinese Commercial Guide)》,澳門,1844年,第70頁。
  (58) 參見林天蔚、蕭國健,前引書,第141頁。
  (59) 同上,第163頁。
  (60) 伯希和,前引書,第103頁,註36。
  (61) 葡囚對此的記述有所不同:“在迪奧戈·卡爾沃的船上有一名叫彼德羅(Pedro)的華人基督徒,他的妻子與其同行。當他看到一片狼藉,返回了他的家鄉福永。他一直躲到官員想辦法找到他為止。他得到確實消息說官員祇是想從他那裡了解葡萄牙人在滿剌加及柯枝的實力,因為他瞭解一切,會配製火藥、鋳銃及造大船。他說在滿剌加有300名葡萄牙人。在柯枝的葡萄牙人則不足掛齒。他開始在廣州造大船。造完兩艘後,請大吏來觀看。他們認為耗費木材太多,下令不得再建造。下水後,將其送至南頭服役。官員見到他略通火銃、火藥的配製,送其入京見國王。他向國王彙報了滿剌加的情況,國王賜其俸米1擔。據說,他在北京鑄造了火銃,因為國王當時征戰不絕。這是我聽說的彼德羅在北京鑄造火銃的情況。”參見拉法爾·廷迪諾,(Raffaella D'Intino)《中國風物誌-十六世紀文獻集(Enformações das Cousas da China)》,里斯本,官印局-鑄幣局,1989年,第19頁。
  (62) 關於此問題的考證,可參見藤田豐八、張天澤、周景濂等人的論述。較晚近的考證可見林天蔚、蕭國健,前引書,第152-169頁,黃文寬《澳門史鈎沉》,澳門星光出版社,1987年,第203-204頁,趙立人《葡萄牙人在廣東沿海早期活動的地點》,載《海交史研究》,1993年,第2期,第91-92頁及《Tamão與西草灣》,載《學術研究》,1996年,第3期,第70-72頁。
  (63) 伯希和,前引書,第102頁,註32。
  (64) 黃文寬,前引文,第204頁。
  (65) 關於龍思泰著作的資料來源及其對以英語為寫作語言研究者的誤導,可見金國平《中葡關係史地考證》,第307-311頁。
  (66) 林天蔚、蕭國健,前引書,第152-169頁
  (67) 同上,第157頁。附圖4A見第158頁。
  (68) 同上,同頁。
  (69) 羅香林《一八四二年以前之香港及其對外交通香港前代史》,中國學社,1959年,第185頁,註12。
  (70) 《汪公遺愛祠記》稱:“事聞鋐,招募海舟,指授方略,親臨敵所。”葡語文獻記載了所“招募海舟”的数量。
  (71) 王崇熙《新安縣誌》,卷4,山水略,山上卷,第130頁。
  (72) 火攻的準備,與漢籍記載符合。
  (73) 關於由鯉魚門入廣州的路線,可見若澤·彼德羅·布拉加(José Pedro Braga)《香港及中國的葡萄牙人(The Portuguese in Hong Kong and China)》,澳門基金會,1998年,第117-1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