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
4月 英國外交部次官麥浩德訪問澳門
4月7日
專責香港事務的英國外交部次官麥浩德,抵澳作半日訪問,並與澳督舉行了會談。
在會談後,麥浩德表示,與澳督在友好的氣氛之下,談及了港澳兩地各自面臨及關心的問題。而且就這些問題作出了比較及交換了意見。
麥浩德回答記者時表示,曾經與澳督談及越南船民問題。他認為,最好解決船民問題的方法,是防止他們入境。他與澳督均希望這個問題能獲徹底解決,至於雙方對解決船民問題有什麼合作途徑,他表示,方法很多,其中一個是雙方保持密切的聯繫。
4月 葡國會通過修改《 澳門組織章程》
4月19日
葡國國會一致通過澳門組織章程修訂草案。澳門組織章程修訂後賦予澳門有較大的立法權和司法獨立。在立法權方面,其中第41條的修訂內容是經過澳門立法會和葡國國會專責委員會多番協商後才達成的,此條文主要是說當澳門法律和葡國法律產生抵觸時,若考慮到澳門的特殊情況,以澳門的為優先。
而澳督的立法權亦有所擴大,增加了澳督有權促使憲法法院審議立法會所頒佈法規的違憲性及違法性,澳督有權向國會建議修改或取代組織章程的條文,而立法會亦有權評價澳督、政務司和行政當局的行為,對行政行為所作出的表決彈劾動議,應詳述理由,立即通知總統和澳督。
新章程亦明確了立法會和澳督之間的專有職權是不可以互相妨礙。
經檢察官向葡國反映意見之後,新章程寫明了檢察官公署按法律規定,有本身的通則及享有自治。
新章程並載明在有關澳門司法制度法律生效日開始,撤銷有關評政院的條文。
新章程第2條條文明確規定,澳門享有行政、經濟、財政及立法自治權,同時必須遵守葡國憲法中有關權利、自由保障的原則規定。
新章程亦規定,澳門立法會議員由現時的17名增至23名,而新增加的6名議員是直選、間選及官委各占2名,政務司亦由現時的5名增至7名,同時撤銷保安部隊司令的軍事化職務,改由政務司負責,亦撤銷最高保安委員會。
澳門組織章程是1976年2月頒佈的。
6月 新澳氹大橋動工興建
6月22日
澳督文禮治主持新澳氹大橋(後命名為“中葡友誼大橋”)動工儀式,1990年8月18日正式動工。澳督表示,大橋不單只是連貫澳門至氹仔,更是間接地連接着珠江三角洲,大橋將在澳門未來的發展中擔當重要角色,新大橋全長3900米。
新澳氹大橋的興建,是澳門發展戰略的一部分,包括促進經濟進步和改善本地區生活質素的基礎建設,新大橋可以確保九澳深水港、國際機場及氹仔新市區的發展,同時又疏通大型建設所帶來的交通流量。
7月 澳督文禮治訪問香港
7月16日
澳督文禮治應港督衛奕信邀請,官式訪問香港1天。
文禮治稱,港督衛奕信向他介紹了一些正在香港進行的大型建設工程,分別是新建的貨櫃碼頭及機場。文禮治說,香港的貨櫃碼頭是世界上最大的貨櫃箱碼頭,現時所進行的工程是將該碼頭的吞吐量擴展至20%。他藉着參觀的機會與貨櫃經營人士接觸,發現這些商人對於參與澳門港口專營有限公司股份的興趣十分大。他認為,港澳的航運業是有相連關係的,因此不可能從競爭的角度去看待,而應該將兩地碼頭連結在一起來發展航運業。
至於機場方面,香港啟德機場將於3年內達到飽和,預料在未來10年,港澳地區機場吞吐量約為4000萬人次。1997年香港新機場啟用後,將每年可接待2800萬人次,而屆時經已投入服務的澳門機場將會接待600萬人次,總和將達3400萬人次。可基本滿足需要。因此,在港澳地區經營機場應被視為是滿足經濟上的需要,起到互相補充的作用,而不能從競爭的角度去看待這問題。
9月 澳督文禮治辭職
9月26日
澳督文禮治涉嫌在興建澳門機場投標中接受德國衛德普蘭德公司賄賂,被召返回葡國接受審訊。翌日,文禮治辭去澳督職務,葡國總統蘇亞雷斯委任澳門經濟事務政務司范禮保擔任護理總督。
11月 葡國總統蘇亞雷斯訪問澳門
11月15—17日
葡國總統蘇亞雷斯訪澳。蘇亞雷斯離澳前強調,今次訪問澳門主要目標,是傳播澳門會安定、繁榮、進步,對澳門有信心的信息,務求澳門居民可以在這裹安居樂業,為澳門的前途而努力。同時是為了對護督與他的工作班子表示支持,對立法會主席、立法機構的支持。
他說,他在澳期間最關注的是澳門居民的生活問題,希望居民能在和平及和諧的情況下繼續努力工作。澳門有不同種族的人士居住,有不同的宗教信仰、不同的文化背景,但是每個人都能在互相尊重、互相和平及和諧的氣氛下,能夠在此共處。蘇亞雷斯強調,會盡其所能去達至這目標。
新華通訊社澳門分社社長郭東坡認為,葡國總統蘇亞雷斯訪問澳門,證明了他對澳門的穩定發展有充分信心,對澳門人來說,有很大的鼓舞作用,也進一步促進中、葡兩國人民的友好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