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
1月 《澳門特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章程》公佈
1月13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章程》正式定稿公佈。章程內容共15條。關於諮委會的職能,章程規定:“收集各界人士對基本法的各種意見和建議,將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向基本法草委會反映,供起草基本法時參考;接受基本法草委會的諮詢。”
1月 《澳門特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產生辦法》及《諮詢委員會界別劃分及名額分配》公佈
1月3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成員產生辦法》及《諮委會成員界別劃分及名額分配》兩份文件在澳門公佈。文件規定,諮委會將由81人組成。
3月 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中有關澳門問題的重要論述
3月20日
國務院總理李鵬在七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在過去的一年裡,我國政府為了貫徹執行中英、中葡關於香港、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同英國和葡萄牙政府進行了良好的合作。雙方官員以及中英、中葡聯合聯絡小組通過磋商,就有關順利過渡的一系列問題達成了協定。經過廣泛徵詢意見和反復修改後形成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草案)》已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公佈,正在進一步徵詢意見,經再次修改後,將提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起草工作也已於去年開始,預計將在1993年完成。國務院各有關部門積極參與和配合了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主持的這兩個基本法的起草工作。我們相信,隨着中英、中葡聯合聲明的進一步貫徹執行,我國內地同港澳的經濟聯繫必將有更大的發展,對我國的改革開放和港澳地區的穩定繁榮必將起到更為積極的促進作用。
5月 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
5月9—10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48名內地及澳門委員全部出席了會議。
會議由國務院港澳辦公室主任、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主任委員姬鵬飛主持。姬鵬飛說,自第一次全體會議以來,澳門委員本着民主、協商、開放的精神,完成了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的籌組工作,一些社會團體舉行了有關基本法問題的講座和研討會,成立了關注基本法小組,提出了一些積極的具有參考價值的意見和建議。內地委員通過研究澳門問題的有關資料,對澳門的歷史和現狀有了進一步瞭解和認識。
這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工作規則》。會議同時通過了《關於成立起草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結構(草案)專門小組的決定》,決定成立一個由起草委員會秘書長,副秘書長1人,內地委員和澳門委員各3人組成的基本法結構(草案)起草小組,負責起草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結構(草案)。他們是:劉焯華、許崇德、蕭蔚雲、吳榮恪、吳建璠、胡厚誠、黃漢強、魯平,起草小組的召集人是魯平、胡厚誠。
在這次會議的閉幕式上,國務院港澳辦公室主任、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主任委員姬鵬飛說,專門小組要認真研究中葡聯合聲明的有關規定,深入調查瞭解澳門的實際情況,廣泛徵詢和聽取各界人士的意見,做好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起草工作。
5月 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在澳門成立
5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在澳門成立。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是1988年11月開始籌組。
7月 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
7月14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在澳門舉行。會議討論通過了《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全體會議細則》,並決定成立基本法結構專責諮詢小組,負責開展基本法結構草案的諮詢工作。會議還決定邀請澳門部分人士擔任諮委會顧問。
11月 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舉行常委會議總結澳門基本法結構(草案)的諮詢工作
11月15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咨委會舉行常委會議,總結基本法結構(草案)的諮詢工作。會議通過了《澳門基本法結構(草案)討論稿諮詢情況報告》和《基本法結構(草案)討論稿的諮詢意見分類歸納報告書》。
11月 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
11月18—20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在廣州開幕。
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主任委員姬鵬飛在開幕致詞中說,基本法結構起草小組近期廣泛收集了有關資料和意見,特別是在澳門進行了為期13天的諮詢工作,接觸了澳門社會各界人士,充分聽取了他們的意見。經過認真討論和研究之後擬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結構(草案)》討論稿,將提供這次會議討論。提請本次會議審議的基本法結構(草案)討論稿除序言外,共分9章。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秘書長、基本法結構(草案)起草小組召集人魯平說,澳門基本法結構(草案)討論稿可以說是在廣泛聽取和徵詢各方面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形成的,它的指導思想是要體現“一國兩制”方針和中葡聯合聲明的精神,反映澳門的實際和特點,維護澳門的穩定和發展。基本法既要把一些基本的原則和內容明確地規定下來,又要避免因條文過繁細束縛將來的特別行政區政府。
姬鵬飛指出,這次會議確定基本法的結構和成立專題小組後,基本法的起草工作將進入具體草擬條文的階段。
20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在廣州閉幕。
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主任委員姬鵬飛在閉幕會議上作了總結發言。他說,剛通過的基本法結構(草案)還只是一個大綱,在今後具體的起草過程中,還可以根據澳門的實際情況和各方面的意見作一些必要的調整和修改。為了做好基本法起草工作,我們還需要繼續聽取各方面的意見,特別是澳門的意見。
會議發表了新聞公報,主要內容如下: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結構(草案)》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關於設立專題小組的決定》,並成立了中央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關係、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政治體制、經濟、文化與社會事務五個專題小組。
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結構(草案)》分序言、總則、中央與澳門特區的關係、居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政治體制、經濟、文化與社會事務、對外事務、本法的解釋和修改及附則等九個部分。
會議還通過了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草委會專題小組成員名單。中央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關係專題小組召集人為何厚鏵、邵天任;居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專題小組召集人為王叔文、趙汝能;政治體制專題小組召集人為蕭蔚雲、廖澤雲;經濟專題小組召集人為勇龍桂、吳榮恪;文化與社會事務專題小組召集人為錢偉長、薛壽生。
12月 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舉行常委會議
12月13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常委會議在澳門舉行。會議經過討論,決定成立5個專責諮詢小組,以配合基本法的起草工作。這5個小組是:中央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關係專責諮詢小組、居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專責諮詢小組、政治體制專責諮詢小組、經濟專責諮詢小組、文化與社會事務專責諮詢小組。會議還通過了《專責諮詢小組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