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卷·明代部分
 

6.清朝續文獻通考

(清)劉錦藻

6.1 臣謹案:廣東前阻滄溟,後枕庾嶺,左引甌閩,右控越裳,南服雄封,此其最矣。在昔趙佗、劉巌恃其險遠,竊據一時;盧循、黃巢由南擾北,厥禍滔天。而海舶縱橫,島夷覬覦。唐乾元初,大食、波斯襲破廣州,刺史遁走。明洪武、永樂、嘉靖閒,日本迭犯,粵海騷然。既而佛蘭西、意大利旅居濠鏡,旋爲葡萄牙獨佔。我朝德宏柔遠,優予涵容。自鴉片興戎、江甯訂約之後,香港割隸英倫,而廣東遂成南洋要衝,绸繆宜急。至於土肥氣燠,民性剛强,皆可以奮發有爲,是在司牧者鼓勵董率之耳。
6.2 臣謹案:廣州負山瀕海,以腥羶之地,成繁富之區。所惜香山之澳門久租於葡萄牙,新安之香港續割於英吉利,光緒戊戌又拓九龍司之租界,門戶洞啟,窺伺堪虞。
  卷三二三<輿地考>
6.3 臣謹案:《皇朝通考·四裔門》謂:中土居大地之中,瀛海四環,其沿邊濱海而居者謂之裔,海外諸國亦謂之裔。裔之爲言邊也。《馬氏通考》之“四裔”,即《杜氏通考》之“邊防”,名異實同,皆敘華夏邊裔之事也。自明萬歷間,利瑪竇東來,爲傳教之始。葡萄亞租借澳門,爲通商之始。國初沿明制,聽海外諸國至澳門貿易。嗣後雍正、乾隆有恰克圖約,道光時江甯約爲五口通商,則涉及內地矣。
  卷三三一<四裔考>
6.4 葡萄牙
  葡萄牙東北爲西班牙環抱,西南俱臨大海,面積三十四萬方里。《五洲地理志》面積三萬五千五百英方里,人四百三十萬一千九百八十口。全國氣候溫和,河流暢貫。國政爲君民共主。人種淆雜,言語、風俗、容貌、事業與西班牙相似。田土肥美,産葡萄最盛。製酒年可二百三十馀萬石。其馀橄欖、橘橙、無花果、檸檬、山羊、綿羊、豕及鹽鐵之屬亦盛。明正德閒,已通市舟山、甯波、泉州等處。嘉靖二十年,始賄所司而根據於澳門。初來中國,粵人稱之曰大西洋,葡人亦遂自稱大西洋云。
  咸豐七年請立約通商,不許。
  同治元年復來請,由法公使哥士奇説項,朝議許之。後以爭論設官罷議。
  光緒十三年訂通商約,兩廣總督張之洞奏略曰:查洋藥自印度販運來華,駐於香港、澳門,英葡兩國相助稽查,方可杜偷漏繞越。澳門自嘉靖時經葡國佔踞,歲輸地租銀五百兩。道光二十九年以後,稅課亦未交納。近年屢求通商,因澳門事爭論未定,輒作罷論。刻下因洋藥稅釐併徵,非與葡國商辦,則澳門偷漏無從巡緝。飭赫德派稅務司金登幹就近向葡國商辦。准葡國外部來電:一、派使來華議通商約;二、葡國永駐澳門,管理一切;三、葡國不得讓地於他國;四、香港辦法,澳門亦推類辦理。以上四條,由金登幹畫押等語。竊思補救之策有五:一、細訂詳約,應聲明澳門仍爲中國疆土;一、清界限三巴門、水坑門、新開門,以圍墻爲界,水道往來,不得並管水界;一、詳查舊址,公同立界;一、覈對洋文《澳門報》與奏案不符;一、暫緩批准。謹竭管見,以備挽救云云。
  二十八年,命慶親王與葡使白朗穀昭增改條約。又請修澳門至廣東省城鐵路。
  三十年,呂海寰等與葡使訂商約。又呂海寰、盛宣懷與葡使訂新約於上海。
  臣謹案:葡萄牙於明隆慶初抵粵東澳門,請隙地建屋,歲納租銀五百兩。疆臣林富代請,許之。葡人遂設立埔頭,流通商貨,是爲歐羅巴諸國互市之濫觴。國雖小,而能於三百年前佔亞東一片土,未可謂無人也。林富率爾代請,遂種中國禍根,謂其無所貪而爲之,誰其信之哉?
6.5 乾隆五十八年,英吉利使臣來。上御萬樹園大幄次引見,賜英吉利王敕書曰:“諮爾國王,遠在重洋,傾心向化,特遣使恭齎表章,航海來庭,叩祝萬壽並備方物,用將忱悃。朕披閲表文,詞意肫摯,具見爾國王恭順之忱,深爲嘉許。所有齎到表貢之正副使,念其奉使遠涉,推恩加禮,已令大臣等帶領瞻覲,賜予筵宴,疊加賞賚,用示懷柔。其已回珠山之管船官役人等六百馀人,雖未來京,朕亦優加賞賜,俾得普沾恩惠,一視同仁。至爾國王表內派一爾國之人住居天朝照管爾國買賣一節,此則與天朝體制不合,斷不可行。向來西洋各國有願來朝當差之人,原准其來京,但既來之後,即遵用天朝服色,安置堂內,永遠不准復回本國。此係天朝定制,想爾國王亦所知悉。今爾國王欲求派一爾國之人住居京城,既不能若來京當差之西洋人,在京住居,不歸本國,又不可聽其往來常通信息,實爲無益之事。且天朝所管地方至爲廣遠,凡外藩使臣到京,譯官供給,行止出入,俱有一定體制,從無聽其自便之例。今爾國若留人在京,言語不通,服色殊制,無地可以安置。若必似來京當差之西洋人,令其一例改易服飾,天朝亦不肯强人以所難。設天朝欲差人常住爾國,亦豈爾國所能遵行?況西洋居國甚多,非止爾一國,若俱似爾國王懇請派人留京,豈能一一聽許?是此事之難行,豈能因爾國王一人之請,以致更張天朝百馀年法度?若云爾國王爲照料買賣起見,則爾國人在澳門貿易非止一日,原無不加恩禮。即如從前博羅都噶爾惡、意大理亞等國屢次遣使來朝,亦曾以照料貿易爲請,天朝鑒其悃忱,優加體恤,凡遇該國等貿易之事,無不照料周備。前次廣東商人吳昭平有拖欠洋船價值銀兩者,俱飭令該總督由官庫內先行動支帑項代爲清還,並將拖欠商人重治其罪。想此事爾國亦聞知矣。外國亦何必派人留京,爲此越例斷不可行之請?況留人在京,距澳門貿易處所幾及萬里,伊亦何能照料耶?若云仰慕天朝,欲其觀習教化,則天朝自有天朝禮法,與爾國各不相同。爾國所留之人,即能學習,爾國自有風俗制度,亦斷不能效法中國,即學會亦屬無用。天朝撫有四海,惟勵精圖治,辦理政務。奇珍異寶,並無貴重,爾國王此次齎進各物,念其誠心遠獻,特諭該管衙門收納。其實天朝德威遠被,萬國來王種種貴重之物梯航畢集,無所不有。爾之正使等所親見。然從不貴奇巧,並無更需爾國製辦物件。是爾國王所請派人留京一事,於天朝體制既屬不合,而於爾國亦殊覺無益,特此詳晰開示,遣令貢使等安程回國。爾國王惟當善體朕意,益勵款誠,永矢恭順,以保衝爾有邦,共享太平之福。”
  又因其使臣越分干請,罔知大體,使諭使臣於朝復敕誡其王。諭曰:“據爾使臣稱,爾國貨船將來或到浙江甯波珠山及天津、廣東地方收泊交易一節,向來西洋各國前赴天朝地方貿易,俱在澳門設有洋行,收發各貨,由來已久,爾國亦已遵行多年,並無異語。其浙江甯波、直隸天津等處,均未設有洋行,爾國船隻到彼亦無從銷賣貨物,況該處並無通事,不能諳曉爾國語言,諸多未便。除廣東澳門地方仍准照舊交易外,所有爾使臣懇請向浙江甯波珠山及直隸天津地方泊船貿易之處,皆不可行。
  又據爾使臣稱,爾國買賣人要在天朝京城另立一行收貯貨物發買,仿照俄羅斯之例一節,更斷不可行。京城爲萬方拱極之區,體制森嚴,法令整肅,從無外藩人等在京城開設貨行之事。爾國向在澳門交易,亦因澳門與海口較近,且係西洋各國聚會之處,往來便益。若於京城設行發貨,爾國在京城西北地方,相距遼遠,送貨物亦甚不便。從前俄羅斯人在京城設館貿易,因未立恰克圖。以前不過暫行給屋居住,嗣因設立恰克圖以後,俄羅斯在該處交易買賣,即不准在京城居住,亦已數十年,見在俄羅斯在恰克圖邊界交易,即與爾國在澳門交易相似。爾國既有澳門洋行發賣貨物,何必又在京城另立一行?天朝疆界嚴明,從不許外藩人等稍有越境攙雜,是爾國欲在京城立行之事必不可行。
  又據爾使臣稱,欲求相近珠山地方小島一處,商人到彼即在該處停歇,以便收存貨物一節。爾國欲在珠山海島地方居住,原爲發賣貨物起見。今珠山地方既無洋行,又無通事,爾國船隻不在此停泊,爾等要此海島何用?天朝尺土俱歸版圖,疆址森然,即島嶼沙洲,亦必畫界分疆,各有專屬。況外夷向化天朝、交易貨物者,亦不僅爾英吉利一國。若别國紛紛效尤,懇請賞地方居注買賣之人,豈能各應所求?且天朝亦無此體制,此事尤不便准行。
  又據稱撥給附近廣東省城小地方一處居住爾國夷商,或准令澳門居住之人出入自便一節。向來西洋各國夷商居住澳門貿易,畫定住址地界,不得踰越尺寸;其赴洋行發貨,夷商亦不得擅入省城,原以杜民夷之爭論,立中外之大防。今欲於附近省城地方另撥一處給爾國夷商居住,已非西洋夷商歷來在澳門定例。況西洋各國住廣東貿易多年,獲利豐利,來者日衆,豈能一一發給地方分住耶?至於夷商等出入往來,悉由地方官督率洋行商人隨時稽查。若竟毫無限制,恐內地人民與爾國夷人閒有爭論,轉非體恤之意。覈之事宜,自應仍照定例在澳門居住,方爲妥善。
  又據稱英吉利國夷商自廣東下澳門,由內河行走貨物,或不上稅或少上稅一節。夷商貿易往來,納稅皆有定則,西洋各國均屬相同,此時既不能因爾國船隻較多,徵收稍有溢額,亦不便將爾國上稅之例獨爲減少。惟應照例公平抽收,與别國一體辦理。嗣後爾國夷商販貨赴澳門,仍當隨時照料,用示體恤。
  又據稱爾國船隻請照例上稅一節。粵海關征收船料向有定例,今既未便於他處海口設行交易,自應仍在粵海關按例納稅,無庸另行曉諭。至於爾國所奉之天主教,原係西洋各國向奉之教,天朝自開闢以來,聖帝明王垂教創法,四方億兆,率由有素,不敢惑於邪説。即在京當差之西洋人等,居住在堂,亦不准與中國人民交接,妄行傳教。華夷之辨甚嚴,今夷國使臣之意欲任聽夷人傳教,尤屬不可。
  以上所諭各條,原因爾國使臣妄説,爾國王或未能深悉天朝體制,並非有意妄干。朕於入貢諸邦誠心向化者,無不加之體恤,用示懷柔。如有懇求之事,若於體制無妨,無不曲從所請。況爾國王僻處重洋,輸誠納貢,朕之賜予優加倍於他國。今使臣所懇各條,不但於天朝法制攸關,即爲爾國王謀,亦俱無益難行之事,兹再明白曉諭爾國王。或誤聽下人之言,任從夷商將貨船駛至浙江、天津地方,欲求上岸交易。天朝法制森嚴,各處守土文武恪遵功令,爾國船隻到彼,該處文武必不肯令其停留,當立時驅逐出洋,未免爾國夷商徒勞往返,勿謂言之不豫也。”
  臣謹案:英吉利,《明史》無傳。自言萬歷閒初通中國,其時法、荷、葡、意先後踵至,度英人自當計偕,特其名未著入。國朝其勢漸張,康熙中,廣東總兵陳昂奏報紅毛英圭黎諸國。蓋葡萄牙稱紅毛,因之洋人概稱紅毛,猶葡稱西洋,因之洋人概稱西洋也。粵關苛索,屢以爲言來廈來浙,每請移市。是年,純廟八旬萬壽,正使馬戛刺尼、副使斯當東等入貢,多所干求。頒敕開諭詳盡周摯,彼時帖然。其後往來漸稔,窺伺益頻狡焉。思啟駸駸,不可復制矣。
  六十年,英吉利復入貢,賜賚如例。
  嘉慶元年,英吉利恭進貢物。
  七年,英人窺澳門。諭有犯必懲,切勿姑息。無隙莫擾,亦勿輕率。
  十年,英吉利來貢。
  十三年,謀襲澳門。粵督吳熊光奏,得旨:英吉利夷人藉稱大西洋地方被法蘭西佔踞,該國因與大西洋隣好,恐大西洋人之在澳門者?法蘭西欺阻貿易,輒派夷目帶領兵船前來幫護。所言全不可信,而且斷無此理。見在先後到船九隻,皆帶有礮械火藥等物,竟敢灣泊香山縣屬雞頸洋面,並有夷兵三百名公然登岸居住澳門三巴寺、龍嵩廟,分守東西礮臺,實屬桀驁可惡。該員等見在將該國夷船停止開艙,派員剴切曉諭,俟夷兵退出澳門,方准起貨。並稱夷人若再挨延,即封禁進澳水路,絶其糧食。所辦尚是。但究竟如何嚴切曉諭及見在作準備之處,全未奏及,所辦太輭。邊疆重地,外夷敢心存覬覦,飾詞嘗試,不可稍示以弱。此時如該國兵船業經退出澳門則已,如尚未退出澳門,吳熊光即行遴派曉事文武大員前往澳門,嚴加詰責,以天朝禁令綦嚴,不容稍有越犯。大西洋與法蘭西彼此搆爨,自相爭殺,原屬情事之常,中國並不過問。即如近年緬甸、暹羅互相讐殺,業經敂關求援,大皇帝一視同仁,毫無偏向。至於中國外藩自有一定疆界,試思中國兵船從無遠涉外洋,向爾國地方屯紮之事。而爾國兵船輒敢駛進澳門,登岸居住,冒昧已極。若云因恐法蘭西欺侮西洋,前來幫護,殊不知西洋夷人既在中國地方居住,法蘭西焉敢前來侵奪以致冒犯天朝?即使法蘭西果有此事,天朝法令俱在,斷不能稍爲姑容,必當立調勁兵,大加勦殺,申明海禁,何必爾國派兵前來代爲防護?若云洋匪未净,欲思效力天朝,尤屬無謂。海洋盜匪屢經勦辦,不過東竄西逃,既經兵船四路擒拏,不日即可殲盡馀孽,又何藉爾國兵力乎?看來竟係爾國夷人見西洋人在澳門貿易,趁其微弱之時,意圖佔住,大干天朝例禁矣。爾國臣事天朝,平素遣使進貢,尚屬恭順,乃此次無知冒犯,實出情理之外。本當即行拏究,姑先明白曉諭。爾若自知悚懼,即速撤兵開帆,不敢片刻逗留,尚可曲恕爾罪,仍准爾國貿易。若再有延挨,不遵法度,則不但目前停止開艙,一面即封禁進澳水路,絶爾糧食,並當調集大兵前來圍捕,爾等後悔無及。如此逐層曉諭,義正詞嚴,該夷人自當畏懼懔遵。吳熊光等仍當密速調派得力將弁統領水路官兵,整頓豫備,設該夷人一有不遵,竟當統兵勦辦,不可畏葸姑息,庶足以伸國威而清海澨。
  道光十六年,英人遣義律來粵設立審判衙門。
  十八年,授林則徐欽差大臣,馳往廣東查辦海口禁煙事,兼節制廣東水師。明年,補兩廣總督,繕守備,添建礮臺,設木桴鐵索。
  十九年,罷英互市,限令英商三日內繳出所蓄鴉片。英人置不理,則徐奏停其貿易,囚其沙文領事,義律不得已,出洋面躉船所存一千三十七箱。則徐知非全數,令各國商人退去,斷英人糧食,且張兵圍商館,商人乃出其全數。具繳計二萬二百八十三箱,每箱百二十斤,計資本六百萬元有奇。則徐馳奏請解京師,詔令即在海口銷燬。英人怏怏去,諸國商船相隨開赴澳門。則徐遂與諸國約:凡商船入口,皆須具結,不得夾帶鴉片,違者船貨入官,人即正法。時通商之國以數十,皆請如約,獨義律不願,且請則徐遣員至澳門會議。則徐不許,下令逐英人出澳門,並絶其餉潰義律遂以索食爲名,糾師船入尖沙嘴,開礮示威。則徐堅持不動。義律逎潛入澳門,介葡人轉圜,但請削去即正法一語,馀悉惟命。則徐復嚴拒之。於是九十月閒,英艦六艘襲海口,爲參將賴恩爵擊走,計不得逞。則徐因奏請相機勦撫,並諮福建、浙江、江蘇督撫嚴防海。大理卿曾望顔至奏請封禁海口,盡停各國貿易。則徐力言不可,恐諸國協以謀我也。帝然之。至是,宣布停止英吉利貿易。然義律猶遣使調停,請仍許英商回居澳門。則徐以新接朝旨,不便驟更,嚴斥不許。
  二十年,英以兵船陷定海,駛至天津,投書講款。詔褫林則徐職,以琦善代之,敕沿海各省休戰。先是,英海軍統領伯麥率艦十五、汽船四、運船二十五由印度出發,駛至澳門附近,則徐發火舟乘風潮攻之,相持二月。以粵無隙可乘也,逎改圖分擾各省,以五艘駛廈門,金廈道劉曜春發兵拒之。而合二十六艘擾浙之定海,陷之。以五艘赴天津,投書講款六條。直督琦善以聞,詔以琦善爲欽差大臣,赴粵查辦,則徐褫職聽勘。
  卷三三四<四裔考>
6.6 同治六年,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派章京志剛、孫家穀使西洋有約各國。
  臣謹案:此爲中國遣使出洋之始,由上海放洋,以美人蒲晏氏爲參贊,故先至美,以後使臣不復具載。
  八年,總理衙門諮查各國招工一事。本衙門於同治五年會同英法兩國公使議定章程二十二款,畫押蓋印,奏明通行在案。見在通商口岸各國舉辦招工者,自必按照二十二款章程辦理。惟澳門一處,中國見無駐紮官員,各國洋商難免有不按章(原脫“章”字)程私自招工出洋之事。本衙門見復通行照會各國公使:凡係無約各國,一概不准其商人設局招工,其船隻不准搭載工人出洋,華民亦不准承工前往。凡招工者,止准有約各國之商設局辦理;承工者,止准有約之國;裝載工人者,止准有約各國之船,均須按照前章辦理。至彼處承工,其通商各口,華民與有約各國商人合同,由該口地方官委員會同監督稅務司詢問工人情甘出洋之據,查明實係有約各國之船,方准載之出口。
  卷三三七<外交考>
6.7 道光十四年諭:有人奏廣東澳門夷商有自築礮臺、訓練番哨情事,請嚴飭該省大吏設法拆毀驅逐一擼據稱廣東省澳門地方,距省城三百馀里,向有夷商攜眷寄住,已歷二百馀年。各國夷人恭順奉法,惟英吉利夷情狡悍。該夷等於澳門自築礮臺六座:曰東望洋礮臺,置礮七位;曰西望洋礮臺,置礮五位;曰娘娘角礮臺,置礮二十六位;曰南環礮臺,置礮三位;曰噶斯蘭礮臺,置礮七位,其最大者曰三巴礮臺,置礮二十八位,各貯火藥於左側。此外,尚聞置礮百馀位,約計置礮共二百馀位。有大礮六十馀位,馀礮差校其最大者重三千斤,長二丈,礮口能容蛇行而入者三人。又有番哨三百馀人,皆以黑鬼奴爲之,終年訓練無閒,寒暑詭形異服,彌滿山海。加以奸民貪利,被其噉誘,導之凌轢居民,蔑視官法。該夷中如嗎覩成等通曉內地語言文字,粵省虛實情形及官民動靜,無不確知。本年該夷目覩嘮啤擅令兵船闌入海口。澳夷終年練兵,該省地方官漫無查察。該澳夷安居內地,築臺列礮,日練夷兵。如謂自備洋盜,有內地沿海文武衙門代爲巡防,即謂該夷兵寄居內地,萬無能爲。但內地邊疆,豈容外夷設險屯兵,置之不問?該省歷任文武大員,從未以此情奏聞,請嚴飭該省大吏,務將澳門地方該夷自築礮臺、礮位拆卸銷毀,驅逐番哨盡行回國等語。夷人遠涉重洋,在內地通商貿易,自爲牟利而來。但犬羊之性,反覆無常,全在地方官辦理妥善,申明法制,嘵諭飭遵,懾其玩心,奪其所恃。威信既布,各夷目俛首帖耳,惟命是從,不徒折服其心,並可柔馴其性。倘漫無查察,致啟玩侮之心。任令內地設險屯兵,置之不問,該地方文武大員狃於目前,因循怠玩,不思潛除芽蘖,消患未萌,設縱恣不法,勢不能容,必至振我國威,大加懲創,彼時即治以辦理不善之罪,亡羊補牢,於事何濟?該督等務將澳夷自築礮臺、訓練番哨情形,確切查明,是否屬實。如果通省皆知,地方大員豈能毫無聞見?若知而不言,於意何居?天良安在?撫馭外夷之道,柔之以所貪,尤必制之以所畏。該督等迅將該澳夷實在情形設法辦理,據實具奏。如稍有含混諱飾,尚不認眞查辦,將來激生事端,釀成後患,惟該督等是問。
  十五年,廣州將軍哈豐阿等奏:遵旨查澳門礮臺番哨,係西洋夷人設立,起自前明,並非英吉利建設等語。諭曰:所奏甚屬明晰,京師傳言原難憑信,第有人陳奏,豈能不降旨查詢?且檢查舊存圖籍,造辦處見存乾隆初年洋畫《澳門圖》一幅,朕詳加披閲,其門戶墻垣宛然在目,並有高臺數處,俱設有礮具,其三巴門等名目,俱係清書標識,與卿等所奏大同小異。自可毋庸查辦,仍循其舊。惟諸夷貨船暨澳門居住,夷人均當隨時留心照例妥辦。天朝體制斷不可失,外夷釁端斷不可啟,爲此特諭卿等知之。
  臣謹案:澳門一被葡萄牙租佔,居然成一西洋逆旅。彼族多疑,深入內地,所至築臺列礮,隨時戒嚴。哈豐阿謂前明已然,益不能無憾於林富之做俑。恭讀上諭,乾隆初年洋畫《澳門圖》,三巴門等名目,俱係清書標識,恐礮臺未必起自前明。臥榻之側,已有他人鼾睡,而廣州將軍近在咫尺,無偵諜、無警備,彼何其狡,我何其疏也。
  二十六年,與英國領事訂上海租界章程。
  二十七年諭:耆英等奏,縷陳近日辦理夷務情形一擼據稱夷情反覆無常,海上傳聞不一,雖據探得該夷國中飢饉,瘟疫死亡過半。又據聞該國主以崙酋肇釁爲非,嚴行申戒,要皆未足憑信。該夷以通商爲本,夷情向背,視乎貿易之通塞、稅課之衰旺。本年五月以來,徵收稅銀較前月不止加倍,夷情自不至浄裂,惟所求租地建房等事,粵民義憤所激,輒事阻撓。見經該督等率委員、地方官及紳士等,悉心籌畫數月之久,該夷僅得以重價承租新荳欄數丈之地。此外,尚未定局。該夷或以衆意之難回,漸消覬覦。或因所事之不就,别啟紛爭等語。該督等惟當持以公平,曉以情理,仍督飭地方官密爲籌畫,層層布置。並密飭水陸各營共備不虞,仍一面選派員弁密探夷情,相機辦理,隨時具奏。
  二十九年,兩廣總督徐廣縉等奏:西洋兵頭亞馬勒在關閘外被人殺死,該國領事將關閘汛兵擄去三名,求爲緝兇。旋緝獲兇犯沈志亮,據供:亞馬勒行爲兇暴,在三巴門外開闢馬道,平毀附近墳墓。該犯祖墓亦被平毀,心懷忿恨,起意殺死除害。臣當即恭請王命,將沈志亮正法梟示,札知該領事,遂將汛兵三人交出。數月以來,一切安靜如常。得旨:所辦萬分允當,可嘉之至。朕幸得賢能柱石之臣也。
  卷三四八<外交考>
6.8 光緒十三年,總理衙門奏:洋藥稅釐並徵新章,香港與澳門會辦。據赫德申稱,已准葡國外部電信:一、派使來華議通商條約;二、葡國永駐澳門,管理一切;三、葡國不得讓其地於他國;四、所見香港如何辦法,澳門亦類推辦理。查澳門久爲彼國盤踞,今縱不准其永遠居住,亦屬虛文,又徒於稅務多添窒礙,並無收回澳門之實際。倘能議約有成,則權有專歸,稅務可期無闕。不讓其地於他國一層尤應於議約之先,切實聲明,杜絶覬覦。請旨飭兩廣督臣遵辦,並札總稅務司飭金登幹先行畫押。尋兩廣總督張之洞奏:澳門爲香山縣管轄,距省城三百馀里,陸路可通,實爲廣東海面門戶。因練軍而始籌餉,必先損權,可慮一也;租界猶得加以詰問,若竟畀以管理一切之權,此後近地人民盡歸葡屬,水界附島視爲固有,界限混淆,潛滋暗長,可慮二也;此次英葡同一幫緝,英人倡議,德色尤深,能無厚報,可慮三也;粵民僑寓澳門何止數萬,澳歸葡轄,奸民得以冒籍作奸,葡國必漁利相幫,官法不行,可慮四也;租界與屬地辦法不同,改歸管轄以後,不獨拐騙人口難以相查,彼之事權愈專,我之隔越愈甚,可慮五也;將來凡涉教案,必有歐洲之人所不屑爲者,葡人則代爲之,可慮六也;澳門最近省垣,此後水陸籌防均難措手,肘腋之患,非獨脣齒之憂,可慮七也。補救之策,約有五條:一曰細訂詳約:查草冊,雖經金登幹畫押,而詳細條約仍須俟葡使到華會同總署核議,請旨辦理。其永駐澳門一案,應聲明讓與葡國永遠居住,免其租銀,不得視爲葡國屬地。其不讓地於他國一案,應聲明澳門仍中國疆土,葡國不得讓與他國。一曰畫清界限:陸界應於立約時堅持圍墻爲界,不使尺寸有踰。水道准其船隻往來,不得援引公法,並管轄水界。一曰界由外定:陸界至舊有圍墻爲止,應由粵省督撫臣就近派員,會同葡使親往履勘,詳查舊址,公同立界。一曰覈對洋文:洋報所載,雖未足爲信,要其有意蒙混,藉圖侵佔傳説,必非無因,應先將草約洋文詳細較對,防其狡混。一曰暫緩批准:凡駮議批准,權在朝廷,各國通例。應明與之約定,約後須俟稅釐款項大增,拐騙逃亡捕捉諸事均有明效可徵,兩國始行批准。
  十月,總理衙門與葡萄牙使臣羅沙訂《澳門條約》五十四款,專約三款。
  又總理衙門奏:查廣東香山縣屬澳門地方,自前明爲葡人佔踞,今已三百馀年。萬歷年閒,設關閘於蓮花莖,歲輸租課,設官治理。自道光二十九年,夷目啞嗎嘞爲澳民所殺,藉端尋釁,始則釘關逐役、抗不交租,繼則屯兵建臺、編牌勒稅,於是澳地關閘以內,悉被侵佔。粵省大吏,遂置之不問。上年因開辦洋藥稅釐併徵新章,臣衙門奏請飭派邵友濂會同總稅務司赫德前往香港會商辦法。查知洋藥自印度來華,香港爲總匯之區,奸商市儈倚之爲逋逃藪,必須英葡兩國一律會辦,始能得力。逎葡爲無約之國,遽與商辦頗多要求。嗣經總稅務司赫德往返電商,漸有端倪,擬定草約四條,派稅務司金登幹在彼國畫押,並允其派使來華擬議詳細條約。該國使臣羅沙旋於五月到京,疊次來臣衙門會晤,開呈節略地圖各件。查節略所開通商等款,與同治元年議而未換之約大致無甚懸殊。惟閲其圖內,與見在葡人所居之地界址不清,恐其意在朦混多佔。經臣等辯駁,將原圖交還,一面電詢粵省督撫臣,並密與李鴻章往復函商,派員赴澳確查,以憑辦理。嗣准軍機處抄出。督臣張之洞、撫臣吳大澂具奏澳界轕轇太多,條約尚宜緩定,界址宜早清釐各擼查原奏,稱澳門水陸一帶大抵有葡人原租之界,有久佔之界,有新佔之界,有圖佔未得之界。除原租之圍墻以內仍舊聽其居住外,已佔者明示限制,未佔者力爲畫清。並稱洋藥來華皆徑到香港,分運各口,從無徑運澳門之船,是稽察之關楗在香港不在澳門等語。臣查上年邵友濂等前往香港會商辦法,香港英商官曾云:澳門如不緝私,香港亦不允會辦。是洋藥併徵之舉,非香、澳合力襄助,勢必不成,然此猶其後也。向者曾聞葡國日漸貧困,西洋諸大國,如法、如俄、如美、如德,皆有財力,無不垂涎澳門,希冀以銀購得此地爲泊船駐兵之所。若果爲他國所得,其害尤甚。以故從前總理衙門兩次商辦此事,一議通商訂約,一議給價收回,奈事機不偶,迄無成説。迨光緒十一年,兩江總督曾國荃函請葡國領事賈貴祿以該國與中國未換和約,可以不守局外之例。彼時法事方殷,若由澳門引之入寇,亦頗可慮。經該督飭江海關道,婉詞羈縻,至津約既成,葡之狡謀乃息。今之洋藥緝私一事,允其重申前議,並以澳門地方我既不能收回,即乘此機會與之約定,不得讓與他國,方可永杜後患。此爲約中第一要義。惟界址一層,從先久經含混,刻下若欲畫清,勢必彼此爭執,終歸罷議。更恐激之生變,陰結强國爲助,一旦竟有他圖,辦理轉致棘手。臣等熟權利害,固不敢輕徇其請,亦未便拒之過峻,不得不爲急誌緩受之策,因與葡使羅沙迭次磋磨,於約內言明澳門界址俟勘明再定,並聲明未經定界以前,不得有增減改變之事。似此辦法,目前既不至齟齬,即或一時不能勘定,亦不至再被多佔,仍將不得讓與他國一層,專立一條,永昭信守,庶免各國覬覦。該使臣初猶狡執,經臣等堅持前説,始得就範。允即電達本國,照此定議。正在籌辦閒,續接李鴻章函,稱粵省督撫臣分别原租、久佔、新佔、未佔四層辦法。所謂久佔者,不知何年;新佔者,亦在咸豐同治以後。但使臺屋可拆毀,租錢可革除,豈不甚善?細審事勢,必難辦到。委員程佐衡回津面與討論。查圍墻以內爲原租,關閘以內皆所久佔,潭仔、過路環則爲新佔,此皆已佔者也。關閘以北直達前山,澳西對岸灣仔(原作“子”)、銀坑各處,遠及東南各島,皆欲佔而未佔者也。亟宜趁此議約之時,與以固有之利,絶其窺伺之萌,所論極爲詳盡。俟將來派員勘界時,隨時斟酌辦理。
  宣統元年,諭雲南交涉使高而謙著派辦澳門勘界事宜,前往廣東會同葡國所派之員詳細履勘,妥議辦理,並商承兩廣總督張人駿酌核,隨時電由外務部請旨遵行。
  又給事中陳慶桂奏:廣東澳門畫界一事,迭經磋議,至今相持未浄。臣屢接鄉人函電,均以葡人不遵原約,恐釀爭端爲言,則此中爲難情形,諒亦窮於應付。臣以爲外人既不肯退讓,我若急求蕆事,則所喪必多。然虛與委蛇,究難定議,必須另籌辦法,爲釜底抽薪之計,使彼狡謀莫逞,自然就我範圍。蓋葡人之欲推廣澳界者,以有利可圖也。查澳門一港地,非衝要,每歲所入,全恃妓捐、賭餉以爲大宗,均係吸內地游民之脂髓。我若相戒勿往,彼自無所取盈。爲今之計,莫妙於附近自闢港埠,以爲抵制之方。近聞香山商民新得一港開作商埠,取名香洲。開埠之日,經督臣張人駿親臨察看,批准商人集股開設公司。其地距澳門三十馀里,內河外海輪舶可以行駛,且與廣前鐵路相近,水陸均便交通,經理得宜,一二年閒成都成聚,可收澳門外溢之利,歸爲我有。請飭兩廣督臣傳詢該公司集股,果能有成,則趕緊辦理,將該埠貨物釐稅暫行停免,以廣招徠,商民踴躍,輻輳自臻。倘股本尚未充足,即仿照江蘇天生港成案,助以官力,息借民款,建築碼頭,開設馬路,所有一切新政,歸商籌辦,官任保護。俟商務既盛,再行設關榷稅,必可將本息清還。其開辦之初,祇歲籌數萬金以作利息。假如集款百萬,約以七釐行息,在官中不過歲籌七萬金。民閒有七釐之息,必爭於出貸,計日可以成事。是國家費有限之資,他日收無窮之利。似此暗中抵制,在我自開新埠,他國斷無干預之權。而此盈則彼絀,澳門之利頓失,葡人亦將廢然思返,不再與我爭此未闢之界。此時開議,自易就範。應請密飭畫界大臣暫勿議浄,以緩其勢。此即釜底抽薪之計,而亦開闢利源之善策也。得旨:著外務部袁樹勳妥籌辦理。
  卷三四六<外交考>
6.9 同治元年壬戌中葡貿易條約此約未互換。
  一、兩國商民僑民皆獲保護。
  一、大西洋總督、澳門大臣均是君主欽差,有緊要事件可以隨時進大清京師,每年不過一次。除見在允准各國欽差駐京,嗣後再有另准秉權大臣長駐京師,大西洋國公使若遇方便,亦可照行。
  一、大西洋國任憑設領事等官,在通商各口辦理商人貿易事務,並稽查遵守章程。地方官應以禮接待,文移往來均平行。所派之員必眞正職官,不得派商人作領事官。
  一、大西洋國見諭澳門官員,實心出力,幫同防備該處。或有損害中國各種情弊,中國任憑設立官員駐箚澳門,辦理通商事務。此等官員或旗或漢四五品人員,其職任事權得以自由,均與法英美諸國領事官駐箚澳門、香港各員辦理自己公務、懸掛本國旗號無異。
  一、廣州、潮州、汕頭、廈門、福州、甯波、上海、天津、牛莊、鎮江、九江、漢口、瓊州、臺灣、登州、淡水等口,大西洋商民家眷等皆准居住,往來貿易工作平安無礙,船貨往來常川不輳
  一、中國民人因犯法逃在澳門或潛住大西洋船中者,中國官照會大西洋國官,查明實係罪犯,交出。各通商各口亦如之。
  一、凡船隻出口,欲往通商他口並澳門地方,該船主稟明,海關發給專照。自是日起,以四個月爲期,前赴通商各口,俱毋庸另納船鈔,以免重徵。
  一、既經和好,二國大臣各執一理,彼此辨論,近於爭執,不得清釋。今定議:同請和約之别國大臣從中剖斷,若意見尚不同,二國再請他國大臣浄意斷定。其馀各條與英約大致相同,不複敘。
6.10 光緒十三年丁亥中葡條約此約洋藥加稅必須香、澳會辦,故爲立約。
  一、兩國敦好,彼此僑居皆獲保護。
  一、大西洋永居管理澳門,仍允無異。惟俟會訂界址,再立專約。其未定以前,俱照見時情形勿動,彼此均不得增減改變。
  一、永不得將澳門讓與他國。
  一、允在澳門協助中國徵收由澳門出口運往中國各海口洋藥之稅釐,其如何設法並助長久,一如英國在香港協助中國徵收由香港出口運往中國各海口洋藥之稅釐。其協助章程,另定專約附於本約,一體遵行。
  一、可派員駐京都,隨員眷屬可在京都常行居祝中國亦可派員駐大西洋理斯波阿京都。
  一、駐京京員無不按照情理,以優禮相待,公文書信不得被人擅動。
  一、官員名位高下,准用平行禮。其公文,大員用照會,二等官與中國大憲用申陳,大憲用札行。兩國平等官用相並之禮。商人無爵者赴訴用稟呈。
  一、可設領事官等於通商各口,職分權柄皆與别國領事官無異,獲享優先利益。與地方官文移平行,領事官與道員同品,副領事官、繙譯官與知府同品。不得派商人作領事官。若未設領事官,可暫請别國代爲料理。
  一、所有中國恩施或關通商行船利益,凡取益防損,業經准給别國人民或將來准給,亦當准大西洋國人民。如與他國之益立有專章,大西洋亦援照同沾。
  一、大西洋國商民准在中國通商各口居注貿易、工作平安,船隻往來不輟。應得利益,與待最優國無異。
  一、葡商起卸貨物納稅,俱照咸豐八年各國稅則爲總額,不能較他國有彼免此輸之别。
  一、游行往來卸貨下貨,任從葡商自僱小船撥運自議,不必官爲經理,亦不限定船數挑夫人等,亦不准包攬運送。倘有走私漏稅,查出照例懲辦。
  一、大西洋國商民居住通商口岸,任便覓僱華庶襄執分內工藝,毫無限制。惟不得違例僱覓前往外洋。
  一、大西洋國人在中國地方如被人欺凌擾害,中國官時加保護,令其安全。倘或被搶奪放火,地方官即行派兵彈壓查追,並將匪徒懲辦。中國人在葡國亦如之。
  一、在通商各口地方買地租地造屋、設棧、禮拜堂、醫院、墳墓,按價公平照給,須由業主報明地方官查明無礙,方可交易。至內地不得設立行棧。
  一、船隻在中國海洋被盜,地方官聞報即行查拏,如得贜物,交領事官還主。
  一、船隻在沿海遭風擱淺碰壞,該口地方官查知,妥爲照料,護送就近領事官查收。
  完納船鈔、輸稅期限、進口納稅、往别口納稅、漏報罰、免稅物件、引水辦法、納稅秤尺、貨物潮濕估價,均與各國同,不繁敘。
  一、凡船隻由通商各口往别口並澳門地方,稟明海關給照,以四個月爲期,毋庸納船鈔。
  一、大西洋國商人運貨赴通商口岸貿易,其單照等件均照各國章程,各關監督發給。其游歷內地給照,與各國辦法同。
  一、交犯一節,除中國犯罪人逃至澳門潛匿者,由兩廣總督照會澳門總督,仍照向來辦法查拏交出外,其通商各口有華民犯罪逃匿大西洋寓所船上者,一經照會,領事官即行查獲交出。大西洋人逃匿中國亦如之。
  一、天主教傳習保護。
6.11 中葡會議專約
  一、洋藥零星不准運入澳門。
  大西洋應派員在澳門督理查緝洋藥出入口,一經到澳,即須報督理。運入澳門之洋藥,搬船上岸入棧,均須報明督理。
  洋藥商人應有登記簿,將洋藥賣出,賣與何人?運往何處?存有若干?均須註明。
  承充澳門洋藥之商及領牌零賣洋藥之人外,無論何人,不得收存不足一箱之洋藥。
  一、澳門出口往中國各口之洋藥,必須到督理洋藥衙門領准照。該衙門立將轉運出口之准照轉致拱北關稅務司辦理。
6.12 光緒二十八年壬寅中葡增改條約未經互換,以分關議會未准。
  澳門設分關一道。
6.13 光緒三十年甲辰中葡通商條約
  一、聲明舊約遵守
  一、加稅裁釐。
  一、入澳門洋藥均囤官棧。澳門食用洋藥,定數以外不得再搬出。
  一、澳門水陸防緝走私訂查緝之地位。
  一、照英約推廣西江及廣州屬各埠行輪。
  一、葡萄牙酒,無執照不得照本約稅則納稅。
  一、通商口岸居祝
  一、華人入葡籍不得享內地利益。
  一、發還海關存單。馀與美約同。
  澳門鐵路合同:自澳門接至廣東省城,以五十年爲期,中葡合股,各占一半。
  卷三五七<外交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