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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閩書
(明)何喬遠
58.1 此時有滿剌加夷者,故商漳州之月港,漳民畏紈厲禁,不敢與通,捕逐之。夷人憤起格鬥,漳人擒焉。紈語(盧)鏜及海道副使柯喬,無論夷從若我民,悉殺之。殲其九十六人,謬言於朝。佛郎機夷行劫至漳界,官軍追擊於走馬溪上,擒得者。紈以厲禁爲浙中二三貴官家所不樂。先是言官業請改巡撫爲巡視,以輕紈權,以消浙人觖望之意。至是,御史九德劾紈專擅濫殺。詔罷紈,下鏜、喬吏,遣都給事汝楨即訊。訊報則滿刺加夷來市,非佛郎機行劫者,專擅濫殺誠如御史言。詔鏜、喬論死,繫獄,逮紈至京師訊之。紈驚,仰藥自荊從此,當事者以紈爲戒。
卷一四六<島夷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