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卷·明代部分
 

18.明會要

(清)龍文彬

18.1 佛郎機 佛郎機又稱干系臘國,地近滿剌加。正德中,據滿剌加地,逐其王。十三年,遣使貢方物,請封。詔拒之。
  十五年,佛郎機入貢。《本紀》。御史邱道隆言:“滿剌加乃敕封之國,而佛郎機敢併之,且啗我以利,邀求封貢。決不可許。”御史何鰲言:“佛郎機最兇狡,兵械較諸蕃獨精。前歲駕大舶,突入廣東會城,礮聲殷地。留驛者違制交通,入部者桀驁爭長。今聽其往來貿易,勢必爭鬬殺傷,南方之禍殆無紀極。祖宗時,貢有定期,防有常制。近因布政吳廷舉謂缺上供香物,不問何年,來即取貨。至番舶不絶,禁防益疏。佛郎機遂乘機突至。乞悉驅在澳番舶及番人潛居京師者。”疏下禮部議,從之。
  嘉靖二年,佛郎機入寇,官軍擊走之。先是,其别將都盧以巨礮利兵橫行海上。官軍擊擒之,獲二舟,得其礮,即名爲“佛郎機”。副使汪鋐進之朝,用以守墩臺城堡。火礮之有佛郎機,自此始。然將士不善用,迄莫能制寇也。
  已而定令,諸番貢不以時,及勘合差失者,悉行禁止,由是番舶幾絶。因巡撫林富言,互市有四利,自是佛郎機得入香山澳爲市。而其徒又越境商於福建,往來不絶。至二十六年,巡撫朱紈死,海禁復弛。佛郎機遂縱橫海上無所忌。而其市香山澳壕鏡者,至築室建城,雄踞海畔,若一國然。將吏不肖者,反視爲外府矣。
  四十四年,僞稱滿剌加入貢,已改稱蒲都麗家。守臣以聞。下部議,言:“必佛郎機假託。”乃卻之。
  萬曆中,破滅呂宋,盡擅閩、粵海上之利,勢益熾。三十五年,番禺舉人盧廷龍會試入都,請盡逐澳中諸番,出居浪白外海,還我壕鏡故地。當事不能用。
18.2 和蘭 和蘭又名紅毛番,地近佛郎機,所恃惟巨舟大礮。舟長三十丈,廣六丈,厚二尺馀,樹五桅。桅下置二丈巨鐵礮,發之可洞裂石城,震十里,世所稱紅夷礮,即其製。其柁後置照海鏡,大徑數尺,能照數百里。
  萬曆二十九年,和蘭駕大艦,攜巨礮,薄香山,旋引去。
  三十二年,駕艦抵澎湖。時佛郎機橫海上,紅毛與爭雄,復汎舟東來,攻破美洛居國,與佛郎機分地而守。後又侵奪臺灣地,築室耕田,久留不去。海上奸民,闌出貨物爲市。又出據澎湖,築城設守,漸爲求市計。天啓三年,巡撫南居益發兵討之,遂揚帆去,澎湖之警以息。然其據臺灣者猶自若也。崇禎中,爲鄭芝龍所破,不敢窺內地者數年。
18.3 婆羅 婆羅又名文萊,東洋盡處也。永樂三年,遣使齎璽書綵幣,撫諭其王。四年,其國東西二王並遣使奉表朝貢。
  王有金印一,篆文作獸形,永樂朝所賜。民間嫁娶,必請此印背上,以爲榮。
  萬曆時,爲國王者閩人也。或言鄭和使婆羅,有閩人從之,留居焉。其後人竟據有其國。後,佛郎機舉兵來擊。王率國人走山谷中,放藥水流出,毒殺佛郎機無算,因得返國。
18.4 美洛居 美洛居,俗譌爲米六保,東處海中。地有香山,雨後香墮,沿流滿地,居民取之不竭。其酋委積充棟,以待商舶之售,故華人多往市易。
  萬曆時,紅毛番與佛郎機交爭美洛居地,每歲搆兵。華人流寓者,遊説二國,令各罷兵,分國中萬老高山爲界,山以北屬紅毛番,南屬佛郎機,始稍休息。而美洛居竟爲兩國所分。
18.5 呂宋 呂宋居東南海中,在臺灣鳳山沙馬踦。洪武五年,遣使入貢。永樂三年,帝遣官齎詔,撫諭其國。八年,復來貢。自後久不至。萬曆四年,官軍追海寇,至其國。國人助討有功,復朝貢。時佛郎機强,與呂宋互市,久之,築室其地,竟乘其無備,襲殺其王而據其國。名仍呂宋,實佛郎機也。
  卷七七<外蕃>一
18.6 滿剌加 滿剌加在占城南。國有山出泉,流爲溪。土人淘沙取錫,煎成,名曰“斗錫”。田瘠少收,民皆淘沙捕魚爲業。
  正德末,佛郎機舉兵侵奪其地,王出奔,遣使告難。世宗嗣位,敕責佛郎機,令還其故土;諭暹羅諸國王以救災恤鄰之義,迄無應者。滿剌加竟爲所滅。
  卷七八<外蕃>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