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卷·明代部分
 

11.皇明嘉隆聞見錄

(明)沈越

11.1 (嘉靖二十六年)倭寇寧臺,詔以朱紈爲右副都御史巡撫浙江兼攝福建地方。初,紈未至官,有倭百馀艘久舶寧波、臺州諸處,約衆數千人,登岸殺掠無算,焚毁官民廨舍數百千區。巡按御史裴紳論劾防海副使沈瀚守土,參議鄭世盛乞勒紈嚴禁泛海通番,勾連主藏之徒。上乃諭令紈。紈至浙,廉知沿海大姓皆利番舶,勾連主藏,貴家尤甚。凡夷舶至,爭致其家,皆以虛值轉鬻牟利,而值不時給。夷衆怒,以是構亂,相殺傷,乃下令申嚴海禁;凡雙檣馀艎,一切毁之,任怨任勞,嚴戢閩浙諸貴家。嘗言:去外夷之盜易,去中國之盜難,去中國之盜易,去中國衣冠之盜難。上請鐫暴貴官大姓通番二三渠鬼姓名戒諭,於是,聲勢相倚者大嘩切齒。
  卷七
11.2 (嘉靖二十七年)詔改巡撫浙福都御史朱紈爲巡視。(嘉靖二十八年)詔奪巡視浙福都御史朱紈官,還籍聽理。先是,紈以詔安擒獲海賊奏捷,因言閩賊蟠結已深,成擒之後,奸宄切齒,變且不測。臣訊得所俘爲千總李光頭等九十六人,交通內應,即以便宜檄都指揮盧鏜、海道副使柯喬斬之。(嘉靖二十九年)巡按浙江御史董威請寬海禁。
  卷八
11.3 嘉靖四十二年,廣東進龍涎香七十二兩有奇。
  卷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