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卷·明代部分
 

9.明大政纂要

(明)譚希思

9.1 (正德十二年五月)命番國進貢並裝貨舶船,榷十之二,解京,存留軍餉俱如舊。先是,廣民私通番貨,與進貢者混圖利己,經禁治而應供番夷亦行阻回。至是,吳廷舉議復之,卒起佛郎機之釁。歲有造船鑄銃之費,而番夷亦絶利源之啓,爲害無窮,固如此。
  卷四三
9.2 (正德十六年)三月丙寅,帝崩於豹房,……哈密、土魯番、佛郎機等處進貢夷人,俱給賞,令還國。
  卷四四
9.3 (嘉靖二年三月)佛郎機國人别都盧寇廣東,守臣擒之,巡撫張嶺,巡按涂敬以聞,都察院復奏,上命就彼誅戮梟示。
  卷四五
9.4 (嘉靖三十五年)八月,詔採芝、採龍涎香。……未幾,廣東布政司進龍涎香一十七兩。
  卷五七
9.5 (嘉靖四十三年八月)罷浙江寧波市舶議。先是言者嘗比廣東事例,開市舶以通海夷。至是,浙江巡撫劉畿言,寧波舊額市舶司聽其貿易徵舶稅,行之未幾,以近海居民侵利起釁,故議裁革。
  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