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5 欽差南洋大臣魏光燾為轉送兼署副總稅務司好博遜函件事致外務部諮呈

光緒二十九年四月初十日(1903年5月6日)

  欽差大臣·辦理南洋通商事務·頭品頂戴·兩江總督部堂·西林巴圖魯魏,爲諮送事。
  據兼署副總稅務司好博遜函稱,九龍、拱北兩關一百七十結並無徵收倉捐銀兩,函呈鑒覈,附上貴外務部函件,伏乞轉寄。等情前來。相應將函件諮送。
  爲此,諮呈貴外務部,謹請查照施行。須至諮呈者。
  計諮送函件壹封。
  右諮呈外務部。
  光緒二十九年四月初十日

附件:兼署副總稅務司好博遜爲報明九龍拱北兩關並無徵收倉捐銀兩事致外務部信函 光緒二十九年四月初一日(1903年4月27日)


  敬啓者:
  案查九龍、拱北新舊兩關代徵倉捐銀兩一事,所有第壹百陸拾玖結徵收之款,已於上年拾貳月貳拾叁日由副總稅務司繕具銀券,函呈兩廣總督察收在案。現據該兩關稅務司呈報第壹百柒拾結,即光緒貳拾玖年之第壹結,自光緒貳拾捌年拾貳月初叁日起,至貳拾玖年叁月初叁日止,並無徵收此項倉捐銀兩。
  除呈明南洋大臣、兩廣總督外,相應報明貴外務部察鑒,即希貴總辦查收轉呈可也。再,此件係由南洋轉寄,合併聲明。
  專此,順頌昇祺。
  名另具
  光緒貳拾玖年肆月初壹日
  (外務部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