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1 外務部奏報中葡增改條約遵旨畫押摺

光緒二十八年九月十六日(1902年10月17日)

  光緒二十八年九月十六日本衙門奏摺稱:
  爲中葡《增改條約》遵旨畫押,恭摺覆陳,仰祈聖鑒事。
  光緒二十八年九月十二日外務部將增改葡約九款具奏,奉硃批:著派慶親王奕畫押。馀依議。欽此。當經轉知該國使臣白朗穀,先將漢洋文約本彼此核對無訛,即於本月十四日在外務部會同畫押蓋印。謹將約本一分諮送軍機處,恭呈御覽,請用御寶發下,以便互換,用昭信守。
  所有奴才遵旨畫押日期,理合恭摺具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謹奏。
  (《澳門專檔》第三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