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6 商約大臣呂海寰等為告葡使修約不涉界務與鐵路事致外務部電文

光緒二十八年八月二十二日(1902年9月23日)

  阿梅達昨來辭行,告以若爲稅則請立專約,不合例,各國亦有煩言,若修改商約不能涉界務,亦不能涉鐵路。阿云甚是,但求鐵路另訂合同,修改商約當從英約爲主。澳門對面一島請開通商埠,及設關、捕盜決不再言界務。答以修約事未奉部示,惟鐵路可允訂合同,云如未定議,仍請將鐵路改爲合同,以免他國效尤,如入約,恐添枝節。葡雖狡堅持,似可就範。
  八月二十二日
  (《清季外交史料》第一六三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