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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7 葡國公使白朗穀為請查照澳門界內華人票傳葉侶珊事致總理外務部事務奕劻照會
光緒二十八年七月二十五日(1902年8月28日)
大西洋參政大臣·上議院員·欽賜佩帶聖母寶帶、大日斯巴尼雅國勳勞寶帶暨聖地雅古頭等博學寶星·國學總提調·特派中華欽差便宜行事大臣白,爲照會事。
現准本國澳門總督諮稱,本年六月初十日下午六點鐘,忽有中國差役二名,攜帶傳票來澳,傳本國人葉侶珊,並欲拘赴香山縣署質訊。據該差役等聲稱,今傳拘該人,係奉粵督諭飭,札由本縣縣主。等語。諮行到本大臣。准此。不得不爲照知。
查在本國境內傳拘本國人一事,無論因何事故,實屬于礙本國主權。今該省總督如此作爲,足見其匪特不諳和約所給之權,即貴國優待各國欽差之誠,亦不深曉,況自昔以來,所有歷任粵督,罔不深悉。澳門地方官時以粵督之權爲重,而一切有益事務,又迭爲勷輔。今此事本大臣一經聞知,殊屬駭詫,自係諭飭者將如何相待友睦與國之責,竟相遺忘,並將貴國向來例不准行,必須彌補等事,亦均未留意也。竊憶貴國官憲向與本大臣往來時,常款以優禮,本大臣不得不請貴親王彌此前非,因本國政府一聞此奏,必致大不暢懷耳。
爲此,照會貴親王查照,順頌時祺。須至照會者。
右照會大清欽命全權大臣便宜行事·總理外務部事務·和碩慶親王。
光緒二十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外務部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