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8 外務部為與葡使商議各款擬持意見事致兩廣總督陶模電文

光緒二十八年五月二十四日(1902年6月29日)

  外務部來電 五月二十四日申刻發 二十五日酉刻到
  總督葡使送來條約十一款,除第一、第二、第六可允照行外,第三款,交來界圖,欲將對面列(山)、大小橫琴等處任便修造,實與佔地無異。第四款,協助巡緝,有礙主權,均難照允。第五款,由澳門造鐵路至廣東省城,尊處電復,既稱尚無妨礙,本部擬照准另妥訂開辦章程。第七款,在澳門設立洋關,有礙關務,商諸總稅務司,亦以爲然。其馀各款,均關涉海關事宜,應詳細商訂,本部擬本此意,與葡使開議,遵處如有所見,望速籌復,以資辯論。
  外務部 敬
  (《澳門專檔》第三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