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6 外務部為葡索各款不得不分别輕重等事致兩廣總督陶模電文

光緒二十八年五月初四日(1902年6月9日)

  外務部來電 五月初五日申刻發 初六日申刻到
  總督宥電悉。葡約十四款係指中國與他國利益而論,與新約增稅情事不同。十二款係指定約時稅則而言,至日後增稅是否照辦,約無明文。葡未與議新約,另索補報,彼尚未辭所索各款,其有礙主權者,自應堅持,若一概拒絶,彼如不認增稅之約,亦恐牽制全局。兩害相權,不得不分别輕重。
  尊電謂澳粵鐵路於商務無益,如别無損礙,似可藉此收束,果能妥訂路章,利權尚不致盡失。希統籌速復。
  外務部 支
  (《澳門專檔》第三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