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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3 澳門總督為大橫琴所建小垤只為測繪地圖並未書有文字事復兩廣總督譚鍾麟照會
*光緒二十五年九月十五日(1899年10月19日)
澳門總督來文
大西洋駐紥澳門總督嘉,爲照復事。
准貴部堂光緒二十五年九月初九日文開,據前山同知李丞稟稱,大橫琴所砌該垤,屢經催拆罔應,近復書寫洋字於其上。等由。據此。特行照知。若將該垤久留,則本部堂即飭屬拆毁。等因。本部堂均已閲悉。
查,該垤無非只爲測繪澳門一帶地圖而設,刻下尚未繪妥,即欲速行蕆事,亦有所不能。查自上年十月間,准貴部堂照知以後,不惟前山李丞,即他人亦未有照請拆毁之舉。現查該垤上並未書有文字,貴部堂不妨委一親信之人,前往勘驗。如貴國人欲在該垤書字,盡可任便,蓋與測繪輿圖毫無關礙故也。至該垤只作標記之用,藉此以度地方之遠近耳,有無書字,何關緊要。今本部堂特將此實在情形明以詳告,若貴部堂仍有不慊之處,亦可飭屬拆毁,但未免有阻人增廣見聞之意也。
相應照復貴部堂查照,順候升祺。須至照復者。
光緒二十五年九月十五日到
(《澳門專檔》第一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