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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2 兩廣總督譚鍾麟為大橫琴所造小垤如將久留則即飭屬拆毁事致澳門總督照會
光緒二十五年九月初九日(1899年10月13日)
照會西洋大臣
爲照會事。
案照上年十月間,據前山同知李丞以澳門西洋人於大橫琴之亞婆髻山並大窩山兩處起建小屋,與約章所言未定界以前,不得有增減改變之事未符,稟經照會,飭即拆去。嗣接復稱,係以灰沙砌成小垤,爲測量繪畫小小標記,實無關於約內增減改變。等語。是測繪既畢,即當拆去。兹據李丞稟,該垤屢經催拆罔應,近復書寫洋字於其上,理合稟請照案照會飭拆。等由。到本部堂。據此。
查,大橫琴本在澳門界外,按約西洋人原不應到該處砌垤測繪,然兩國交誼素敦,測畢即拆,尚無不可,若將其久留,則本部堂即飭屬拆毁矣。
相應照會貴大臣查照,即希見覆,順候時祉。須至照會者。
一、照會西洋大臣嘉。
光緒二十五年九月初九日發行
(《澳門專檔》第一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