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7 前山同知李榮富為葡官不認起造大橫琴小房事致兩廣總督譚鍾麟稟文

光緒二十四年十一月初四日(1898年12月16日)

  光緒二十四年十一月初四日,前山同知李榮富稟,現准西洋照會,不認起造華地大橫琴小房各情。
  敬稟者:
  竊卑職於光緒二十四年十一月十四日卑營范哨長世香面稟,西洋葡萄牙人於本月初六日暗僱工匠,於大橫琴地方亞婆髻山巔並大窩山起造小屋,中情叵測。除一面照會西洋官,詰爲究竟是何意見,查照拆退,再行稟報外,業將所有等情稟報在案。本月二十二日接據西洋澳門華〔民〕政務廳梁照覆備開事,准貴分府光緒二十四年十月十五日文開。等因。已悉。當經將該文轉詳權(護)理澳督分出篆務·輔政司憲查閲。兹奉輔憲諭,轉行照知。查貴分府文稱,起建小房一事,實屬烏有,如貴分府欲躬親來澳,與輔政司憲晤商此事,本廳亦甚便宜,且係至願,而輔政司憲亦無不樂與會商也。相應照覆。等情前來。准此。
  查,大橫琴之亞婆髻山業已砌就,大窩山所下之址基,旋又續爲起成。本月十七日又接據大橫琴三村耆民蘇朝秩、蘇麗澤,地保黃芳培、羅韶基並村民顔振芳、彭鑑亭等以西洋人起造小房,立界於橫琴村之亞婆髻山、大窩山中華之地,若不早爲裁奪,將來藉口立門牌,抽地稅。等情遞稟。今西洋既知理缺,以烏有之事爲之推託。竊既不之認,自應既往不咎。卑職即爲飭知弁勇並地方百姓前往拆毁,諒亦無所措詞。除一面飭拆外,合將所有西洋照會,不認起造華地大橫琴小房,備由具稟,以舒憲厪,而所有前此稟情,照會西洋自行拆毁一節,姑作罷論。爲此,稟報憲台,俯賜查覈。
  肅稟,恭叩鈞安,伏乞崇鑑。
  卑職榮富謹稟。
  督部堂批:
  此事前據該丞稟報,即經照會西洋官,飭將小屋拆去在案。據稟前由,仰廣東布政司會按察司飭知。繳。
  (《澳門專檔》第一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