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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8 兩廣總督譚鍾麟為鈔録嚴禁葡人越界徵稅照會事致廣東巡撫等衙門諮行稿
光緒二十四年三月十八日(1898年4月8日)
光緒二十四年三月十八日諮行,照會葡官不得越界徵華民稅。
爲諮行事。
現據前山該同知、香山該縣稟稱,據旺廈鄉職員何廣成等稟稱,澳人越界徵稅,業經本部堂照會西洋官嚴行禁止。所有照會稿,合就鈔録札遵。札到,該司、同知、縣〔丞〕即便遵照。
再,該同知等稟內屢稱夷人與條約不符,以後宜詳細查考,不可疏率,致滋藉口。切切。
一、札藩臬兩司、前山同知、香山縣。
云云。相應諮行。爲此合諮貴部院,請煩查照施行。
一、諮撫部院。
(《澳門專檔》第一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