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1 前山同知李榮富為撤去小橫琴島兩國兵勇及葡人停止建房事致兩廣總督譚鍾麟稟文

光緒二十三年三月初五日(1897年4月6日)

  光緒二十三年三月初五日前山同知李榮富稟覆,撤退兩國兵勇,葡人停工建房。
  敬稟者:
  竊卑職於光緒二十三年三月初一日奉到憲札內開,照得小橫琴島兵房一事,昨准云云,應敘至毋違。等因。奉此。卑職即遵於是月初二日,協同黎都司中配前往澳門,會同西洋官,約定三月初四日申刻到小橫琴島,將兩國兵勇同時撤退,並驗明房屋是否業已停工。妥議後,旋於三月初四日申刻,協同黎都司中配乘坐大船,前往該島。賈領事官未去,另委洋兵總,將葡兵全行撤去。驗明兵房業已將成,所未完竣者,只屋背之瓦未蓋完好也,而造房棚廠亦未撤去,其工則已停止矣。卑職兵勇亦同時全行撤回。
  除後隨時探聽,儻又復派兵建房,立即飛稟外,合將所有撤去小橫琴島兩國兵勇,並驗明葡人停止修建兵房情形肅稟,恭叩鈞安,伏乞垂鑒。
  卑職榮富謹稟
  批:稟悉。此繳。
  (《澳門專檔》第一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