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6 澳門總督為撤去小橫琴島營房一節俟奉政府電諭即行照知辦理事復兩廣總督譚鍾麟照會

*光緒二十三年二月二十三日(1897年3月25日)

  澳門總督來文
  大西洋護理澳門暨屬地總督篆務·輔政使司羅、按察使司富、參將蘇,爲照復事。
  照得准貴部堂光緒二十三年二月十八日來文內開,仍請將小橫琴島所建營房即時撤去。又末段載,如不照總理衙門來文辦理,中國亦只得派兵前往共守,恐從此滋生事端,有傷睦誼。等因。本護理部堂等均已閲悉。
  查,此件乃是交涉事宜,前於本月十五日本護理部堂等經將澳門總督兼駐紥中國欽差便宜行事大臣高現已回國,本護理部堂等不能定奪辦理等語,照復在案。
  查,護理部堂等自始至今,並未言不照總理衙門來文辦理,況本護理欽差大臣·澳門輔政使司羅經將貴總理衙門所來之文,録奏本國政府,不日必有電諭,一經奉到,定必即行照知,抑或由本國京都徑行電復貴國總理衙門。若於本護理部堂等未將本國電復照知之先,而貴部堂竟派兵前往,致中西人士由此滋端肇事,則惟貴部堂之責矣。
  相應亟行照復貴部堂查照。順候時祉。須至照會者。
  光緒二十三年二月二十三日到
  (《澳門專檔》第一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