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9 總理衙門為照會葡國大臣撤去小橫琴島所建營房等事致兩廣總督譚鍾麟諮文

光緒二十二年十二月初二日(1897年1月4日)

  光緒二十二年十二月初二日總理衙門諮行言:由本衙門照會葡國大臣高轉飭,務將小橫琴島所建營房撤去,並居民不得再屬葡管由。
  爲諮行事。
  光緒二十二年十一月初八日准貴督諮,據拱北關稅司帛黎申稱,西洋駐澳總督在小橫琴島起造長久營房,並大橫琴島居民由西洋大臣編號,發給門牌各節,請告知葡國公使,轉飭澳官照辦。等因前來。
  查,澳門界址雖經中葡兩國換約後,迄今尚未派員前往會同勘定,自應遵照約內注明,未經定界以前,彼此均不得有增減改變,以昭大信。
  除由本衙門照會葡國高大臣,轉飭駐澳總督,務將小橫琴島所建營房即時撤去,並大橫琴島內居民亦不得再屬葡管外,相應諮行貴督查照,轉飭該處地方官,應照約駁阻,並將高大臣照會附寄尊處,希即查明,就近轉送可也。須至諮者。
  右諮兩廣總督部堂譚。
  (《澳門專檔》第一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