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4 澳門總督為前山官員在關閘至北山嶺間設兵卡有違兩國和約事致兩廣總督張之洞照會

光緒十五年正月二十九日(1889年2月28日)

  澳門總督來文 十五年正月二十九日發 二月初三日到
  爲照會事。
  照得貴國光緒十三年十月十七日,在北京與本大西洋國所立《和好通商條約》,經奉兩國御筆批准,業於光緒十四年三月十八日互相交換矣。查,該和約第二款內訂明,其未經定界以前,一切事宜俱照依現時情形勿動,彼此均不得有增減改變之事。等語。兹因本澳關閘至北山嶺中間一帶地方,向爲局外之區,現聞在該處建有磚屋一間,以爲巡捕兵丁棲止之所,如此辦理,顯有違該約內第二款。查,該處原有搭蓋小屋宇,其外貌並非公衙體制,今建該磚屋,諒係前山官員飭令所建者,是以不得不備文照知。如果於該處地方應當設一兵卡,以爲方便巡緝起見,亦必須兩國會商妥協,方可建造,斷非一國或一國之官員可能擅主。本大臣現將以此事奏聞本國朝廷,並照會貴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矣。
  爲此照會貴部堂查照,順候升祺。須至照會者。
  (《澳門專檔》第一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