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0 澳門總督為希答復中國在舵尾山附近搭廠原因事致兩廣總督張之洞照會

光緒十四年六月二十五日(1888年8月2日)

  澳門總督來文 十四年六月二十五日發 六月二十七日到
  爲照會事。
  照得本大臣未旋澳之時,經護理澳門總督篆務·輔政使司都,於本年三月十六日已有照會貴部堂,內稱在舵尾山海濱搭蓋巡防之篷廠,請問貴部堂有何意見,希爲明説,並稱,況值本國與貴國現立和約款內已有明文,其未經定界以前,所有一切事宜,俱應按照現時情形勿動之語。兹搭蓋此廠,殊堪詫異,不得不預爲告知不服。各等情。迄今已有三月之久,仍未見復,似有隱意存焉。是以本大臣分應再詢貴部堂照復,如遷延不復,或全置不答,在貴部堂亦屬無益。因前時經有預告不服之言,則於本國所有之權利毫無所損,屆時亦可援爲理明也。仍希迅爲見復,足徵睦誼。相應照會貴部堂查照。
  爲此照會,順候昇祺。須至照會者。
  (《澳門專檔》第一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