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9 總理各國事務奕劻等奏報擬增各關經費並籌撥九龍拱北兩關銀兩摺

光緒十四年四月初五日(1888年5月15日)

  總理各國事務·多羅慶郡王臣奕劻等跪奏,爲各關稅項遞增,謹擬續加經費,並籌給新設九龍、拱北兩關及緝私巡船各經費,請旨遵行,仰祈聖鑒事。
  溯查,各關設立稅務司,徵收稅鈔,於同治二年間,歲徵銀六百馀萬兩,議給各稅司辦公費銀七十萬二百兩。旋於六年添設山海、東海、臺灣、淡水四關,歲徵銀八百馀萬兩,加給經費銀至七十四萬八千二百兩。嗣於光緒元年,各關歲徵銀一千一百馀萬兩,增添經費銀至一百九萬八千二百兩。復於六年新開口岸,增設瓊海、北海、甌海、蕪湖、宜昌五關,其新舊十九關,歲徵銀一千三百馀萬兩,又復加給經費銀,共增至一百十五萬八千二百兩。歷經總理衙門奏准遵行在案。
  兹據總稅務司申稱,各關稅務司徵收稅鈔已過一千五百萬之數,原設之十九關,有多徵之效驗,有事煩之情形,有多用之經費,每年請增經費銀二十五萬兩。又新設九龍、拱北兩關,其事在十九關之外,然與十九關洋藥釐稅併徵事宜甚有關繫,且事繁人多,經費較大,請另撥經費銀十八萬兩。又沿海緝私,已奉准購大小巡船十一隻,亦請另撥經費銀十五萬兩。此兩項共另撥銀三十三萬兩,應算在十九關經費之外。合之十九關原領一百十五萬八千二百兩及此次籌添之二十五萬兩,統計每年請給經費銀一百七十三萬八千二百兩,並開具各關應添經費數目清單,請飭各關於光緒十三年十一月十八日起按月發給。申請前來。當經臣等以所請加經費爲數稍多,面飭該總稅務司詳細覈減。嗣又據申稱,各稅司原領經費比年入不敷出,所請增添經費,乃目前實在情形,再四酌奪,實無可覈減之處,仍請照前擬之數發給。等因。
  臣等竊思,各關經費本有成例可循,光緒六年因收數已逾千萬,加給經費至一百十五萬兩,嗣後迄未請加。比年以來,收數已增至一千五百馀萬兩,即無洋藥併徵之新章在內,該稅司亦必援照舊定之例請加。此次所請,加給十九關二十五萬兩,合之舊給之經費,每歲共銀一百四十萬馀兩,雖屬較多,然考之總理衙門原議收稅逾一千五百萬兩,准其加增經費,尚屬相符,應如所請,所有加增十九關經費銀二十五萬兩,准其於洋稅項下添撥。至新設九龍、拱北兩關及緝私巡船經費,係專爲洋藥釐稅併徵而設,所請每年撥銀三十三萬兩,亦應照數撥給,准其於洋藥釐金項下動用,均准作正開銷,於光緒十四年二月二十日起,各關按月撥給。如蒙俞允,當由總理衙門分諮南北洋大臣,暨劄行各關監督並總稅務司遵照辦理。
  所有臣等擬增各關經費,及議給巡船經費緣由,理合恭摺具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
  再,此摺係總理衙門主稿,會同戶部議奏,合併聲明。謹奏請旨。
  (硃批:)依議。
  光緒十四年四月初五日
  總理各國事務·多羅慶郡王臣奕劻 大學士·管理戶部事務臣閻敬銘假 協辦大學士·戶部尚書臣宗室福錕 吏部尚書臣錫珍軍機大臣·署兵部尚書·吏部右侍郎臣許庚身 戶部右侍郎·一等毅勇侯臣曾紀澤 禮部右侍郎兼署刑部右侍郎臣續昌兵部左侍郎臣廖壽恆 軍機大臣·工部左侍郎臣孫毓汶 工部右侍郎臣徐用儀 戶部尚書臣翁同龢 戶部左侍郎臣嵩申 戶部左侍郎臣孫詒經 戶部右侍郎臣熙敬駐苑
  (宮中硃批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