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4 欽差大臣李鴻章爲葡使到津換約請將約本發下事致總理衙門電文
光緒十四年二月二十七日(1888年4月8日)
津關稅務司來言,葡使羅沙准於三月初五日到津換約,可否由署奏明,將約本發下,以便定期互換。 二月二十七日 (《清季外交史料》第七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