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6 總稅務司赫德為澳督所云緊要三節事信函
光緒十二年七月(1886年)
又摘録赫信 赫到澳,初見澳督,接待頗爲禮貌。澳督極願與中國相厚,惟云有緊要三節,不可忘卻。一、所擬辦之事,若有萬國公法及葡國特不准者,不能允從。一、所擬辦之事,雖於香港無礙,與澳門有礙,亦不允從。一、所應辦條約內,若特擬專條有礙澳門,一切事宜有何用處? (軍機處電報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