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1 北洋大臣李鴻章為澳督允照香港一體辦理應否照准請飭遵事致總理衙門電文

光緒十二年六月二十五日(1886年7月26日)

  北洋來電 六月廿六日到 以下四件廿九日遞 二十七日繕出送堂
  密。邵臬司本日來電,赫德澳電擇呈略云:澳督現允照香港一體辦理,此外無可商。我前將港章電京,奉示照辦,今澳已允行,若再申他議,恐併此不可得。貴道曾説港澳情形有别,是否係奉京津指示,請速覆。等語。此説本於友濂以澳助緝私非其本意,我須專派華員會辦,藉存屬地之名,併收緝私之實。若概照港議,由澳主政,恐稽查不能認眞。曾切囑赫婉商,兹來電如此,應否照准,懇轉電總署速示飭遵,云云。祈酌覆,云〔云〕。
  鴻 有
  (軍機處電報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