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2 江海關道邵友濂為如允議約應派員駐澳會同稽查事致總理衙門電文
*光緒十二年六月初八日(1886年7月9日)
收邵道自港來電 六月初八日亥刻 以下四件初十日繕遞 港議相助稽查,係爲港商煙土公司生意起見,可期實心照辦。澳門情形不同,如鈞處答應議約,應派員駐澳,會同稽查,不作爲領事,以示非外國屬地。 友濂稟 (軍機處電報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