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4 香山縣知縣蕭丙堃為飭仍即善為約束毋任啓釁事致張耀昌等批文

光緒十一年四月二十七日(1885年6月9日)

  光緒十一年四月念七日,香山縣憲蕭批張耀昌等:
  西洋居住澳門,中外久有定界,何得狡然越佔?據稟前情,候調覈成案,備文移查,如須通詳,亦即分别辦理。該紳等仍即善爲約束,毋任啓釁生事,是爲切要。
  粘鈔圖附,謹將同呈姓名列:職員許高梧、趙仲淞、趙仲楠、王匯祥、張麟瑞、黃以成,監生趙用光、唐兆時、吳迺賡、黃應昌,耆民阮悅贊、何開裕、何育階、楊德盛、林大業、劉星垣、陳星垣、沈世昌、曾贊星、何榮魁、李雨田、沈希,地保宋英賢、黃讓理等。
  (《澳門專檔》第三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