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7 出使大臣曾紀澤為葡國駐英公使論及該國遣使進京商議通商議鈔録當日問答節略事致總理衙門諮呈

*光緒九年二月初三日(1883年3月11日)

  二月初三日出使大臣曾紀澤文稱:
  十月二十五日葡萄亞國駐英公使丹達特來英署,接談之間,論及該國即欲遣使進京商議通商一案。比經本爵大臣摘録大致,電報貴衙門覈示在案。兹將是日問答節略鈔稿諮呈貴衙門,謹請察覈。
  (《澳門專檔》第三輯)

附件:出使大臣曾紀澤與葡國駐英公使丹達問答節略


  照録問答節略
  光緒八年十月二十五日,葡萄亞國駐英公使丹達來署會晤,曾侯帶繙譯官馬格里接見。
  寒暄畢,丹云:我國願同中國復繼舊好,即欲遣使晉京,商議互市之約,該使專爲商務而遣,凡他事之爲難者,皆不提論。
  曾侯曰:請問該使已啓行否?
  丹云:我雖未得確耗,然該使必將就道矣。
  曾侯曰:貴國遣使之事,不知已報明中國否?
  丹云:想已報明中國矣。
  曾侯曰:京中既無貴國官員,則貴國自必託他國轉告中國,第不識係何國居間,貴大臣可以相告否?
  丹云:我國雖係託他國居間,但居間者爲何國,我尚不知。先是我國國家於數月前問我締交中國之策,我答以專定通商之約,足聯兩國之好。
  曾侯曰:以予私見,通商原係有益之事,中國政府亦深知其益。第中國官民未知通商之益者尚有多人,於訂約交涉之事多不謂然。從前巴西遣使赴華議約,余頗知其始末。蓋從前未通商,今兹忽欲通商,必有所爲而然,所爲之事,益於此或損於彼,則必難望有成。儻貴大臣之意係欲請余美言於中國,以助中葡和好之成,似須將他事一併説明,而不專言商務,則余易於措詞矣。惟貴大臣不必因余言而生猜疑之心也。
  譯者傳言未畢,丹即答云:予之來,非爲情(請)託貴爵代爲進言,不過因同寅之誼,特來相告,蓋意行人之職,宜廣見聞也。我國所遣使臣,係曾任澳門總督者,應自澳門起程前赴北京。當初我國詢我意見之時,我欲會同貴爵商定條約,而國家之意以爲,在外商辦,不如遣使晉京爲盡禮也。此次所遣使臣賫有約稿一通,共分四條,大致請照最厚之國彼此相待之意。此稿乃我草成,如貴爵於七八日內遣馬繙譯赴敝處一閲,我必給與閲看。第此稿尚未賫呈中國,故不可先行鈔録送閲。
  曾侯曰:予明日即偕馬擬譯前往巴黎,屆期改遣他員。可乎?
  丹曰:此事不必急忙。我年底擬往巴黎,彼時貴爵若在巴黎,我在(再)親往拜會,當面相告也。
  言畢,平身告别。
  (《澳門專檔》第三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