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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兩廣總督劉坤一為已將扣留中國祐民輪船之葡國員弁責罰事致鹽運司札文致粵海關諮文覆葡國駐澳大臣照會
光緒四年九月二十七日(1878年10月22日)
光緒四年九月二十七日照會西洋大臣,並諮粵海關、札鹽運司,以西洋大臣照會已將扣留祐民輪船員弁責罰由。
爲札行、諮會、照覆事。
現接西洋施大臣貴大臣照覆內稱:得接貴部堂八月二十四日來文內稱,在大巴海面扣留祐民等輪船兩隻,是屬妄爲,云云。照來文寫。爲此,照覆。等情。並配送洋文一紙,到本部堂。據此,查此事前據該司鹽運司具詳,業經照會施大臣,將西洋員弁嚴行申飭,並飭嗣後毋再妄爲生事在案,兹據前情,合就札飭札到該司,即便查照毋違。
一札鹽運司。前情除札鹽運司查照外,相應諮會。爲此,合諮貴監督,煩爲查照,將馬留洲輪船開礮一事,查明是否屬實,分别覈辦施行。
一諮粵海關。並配洋文一紙,本部堂均已閲悉。除諮海關監督,將馬留洲輪船開礮一事查明覈辦外,相應照覆貴大臣查照。爲此,照會。順候時祉。須至照會者。
〔右〕照會駐澳西洋施大臣。
(《澳門專檔》第一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