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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9 兩廣總督劉坤一為凡軍器概不准販運進口等事覆葡國駐澳大臣照會
光緒四年六月十七日(1878年7月16日)
爲照覆事。
光緒四年六月十四日接貴大臣照會內稱:照得香港六月初五日孖刺新聞紙即英名嗲唎吡唎吐新聞紙載,云云。照來聞(文)寫。合行照會查照辦理。等情。本部堂均已閲悉。英、法、美等國善後條約第三款內開:凡有違禁貨物,如火藥、大小彈子、礮位、大小鳥鎗,一切軍器等類,概屬違禁,不准販運進出口。等語。又同治元年十月內,准通商大臣轉准總理衙門諮行:嗣後如有洋商販運軍器進口,查照善後條約第三款,以違禁論,將其所〔運〕軍器罰充入官。等因。均經岑前部堂分别諮行查照及出示曉諭在案。二年七月內,據軍需總局詳報,嗣後無論鄉團營弁,製備軍火,必須給發印照,方准採買。如無印照,概不推行。香港應奉督憲發給照會,始准採買,儻敢故違,一經查出,定照通賊濟匪之例嚴拏治罪。等由。經晏前署部堂批行通飭遵照,又在案。是火藥等項,無論華洋商人,均不得私運進口。今香港商人如果載運火藥經過汲水門稅廠,該廠委員自應查驗阻止,不得放行。至於澳門地方,原係中國租與西洋人居住,每年應納地租銀五百兩。道光二十八年前貴國人按章照納,自道光二十九年以後,積欠至今。在地方官因彼此和睦多年,前項延欠地租不肯遽行追討,儻因地租日久未納,遂欲將澳門地方指爲西洋所屬,似於情理未合。前以光緒二年二月間因在小馬留洲設立稅關一事,本部堂照覆貴國羅前大臣文內業經詳晰言明,貴大臣檢案查閲,自可了然也。
兹接前情,相應照覆貴大臣查照。順候時祉。須至照會者。
一照會駐澳西洋施大臣。
光緒四年六月十七日
(《澳門專檔》第一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