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 總理衙門為已悉澳門總督卸任並由施大臣暫兼署理欽差大臣事致葡使羅照會
光緒二年十二月二十日(1877年2月2日)
十二月二十日給大西洋公使羅照會稱: 光緒二年十二月初六日准貴大臣照會內稱: 本大臣已卸任,施大臣不日前來接篆,惟駐紥中國全權大臣,仍係本大臣辦理。本大臣已請准回國,所有印務即交施大臣暫行兼署。等因前來。查貴大臣自到任以來,辦理中外交涉事件,俱臻妥洽,今既擬請回國,將來施大臣接任後,仍然辦事和衷,共敦睦誼,是所望也。 (《澳門專檔》第三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