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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9 兩廣總督劉坤一為請將華船灣泊處所指明並將港內章程鈔送覈辦事覆葡國駐澳大臣羅照會
光緒二年八月二十二日(1876年10月9日)
光緒二年八月二十二日照會駐澳羅大臣,將華船灣泊之所指明,並將港內章程鈔送覈辦由。
爲照覆事。
光緒二年八月十九日接貴大臣照會內稱:照得各服化之國,所有港口無不立有章程,云云。爲此,照會,並配送洋文一紙,粘鈔文稿二件。等情。本部堂均已閲悉。查來文僅稱立有港口章程,指明中國兵船緝私船灣泊處所。等語。究竟各船灣泊何處,來文並未分晰指明。又來文粘鈔文稿內有華船應行、求情入內之語,尤不可解。中國及外國各港口船隻往來,從無求准人情方入港口之事。貴國人在澳門地方居住,派船稽查港口以防匪船混入,亦在情理之中。但中國兵船緝私船均有中國旗號,不難一望而知,何以須求人情方能入港?接准前情,相應照覆貴大臣查照,即將港內章程鈔送,並將中國兵船緝私船灣泊處所分晰指明,如果所定章程允合情理,中國船隻不致有滯礙之處,本部堂自可通飭各船管帶員弁一體查照也。
爲此,照會。順候時祉。須至照會者。
一照會駐澳西洋羅大臣。
(《澳門專檔》第一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