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7 兼署兩廣總督張兆棟為彭玉赴澳係奉派前往查詢華商報稅情形事致葡國駐澳總督羅照會

光緒元年十一月十五日(1875年12月12日)

  爲照會事。
  案照光緒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接貴署大臣照會內稱:照得十月初七日,云云。照原來文寫。合行照會查照知悉。等情。當經本兼署部堂札行彭副將查明稟覆去後。兹據彭副將稟稱:竊卑職於十月初一日奉憲臺鈞諭,駐澳大西洋羅署大臣派委咉總兵官等來省謁見,嗣覆送閲告示八張,兹委卑職前赴澳門羅署大臣處面見,並帶告示送回。等語。卑職遵於初六日到澳,初七日會晤羅大臣,面述憲意,並將告示交收。再,卑職奉委時又蒙憲諭,大西洋咉總兵官面言澳門華商船隻常被海關巡船拏解上省,請爲酌量體恤,諭令卑職到澳門查詢情形具覆。卑職於會晤羅大臣時説及此事,隨於回寓後傳集各商曉示憲諭,妥爲商議。各商以行鋪俱在澳門,若赴省關報稅,恐致躭延,如能就近報稅,則商情更爲感激。等語。卑職旋即回省稟覆。此卑職到澳辦理之實情也。
  竊思卑職奉委親詣澳門,恭逢憲意,且帶有告示,面交羅大臣收回,豈卑職所能假託!至向各華商詢問報稅情形,亦係奉委採訪輿情,轉爲上達,仍須聽候憲臺與海關酌量辦理,豈敢矯命混傳!緣奉前因,理合據實稟覆察覈,請照覆西洋羅署大臣知照。等由到本部堂。
  據此,查前日接貴署大臣照會,派咉總兵官等來省謁見,所有公事俱由咉總兵官面述。嗣又據咉總兵官送來告示八張,本兼署部堂委彭副將前赴貴署大臣處,將告示送回,並令查詢華商報稅情形,均於(與)所稟相符。
  相應照覆貴署大臣查照。並候時祉。須至照會者。
  一照會駐澳西洋羅署大臣。
  光緒元年十一月十五日
  (《澳門專檔》第一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