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4 總理衙門為將國書封固繳回事致軍機處諮文
同治八年十一月十三日(1869年12月15日)
欽命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爲諮行事。 所有本衙門籌辦澳門一事,因日國使臣病故,無人接手經理,擬從緩另辦情形一摺,已經本衙門於本年十一月十一日具奏。所有原頒國書,應由軍機處繳回內閣,相應將原件敬謹封固,諮送貴處查照辦理可也。須至諮者。 右諮軍機處。計送國書壹匣。 同治捌年拾壹月拾叁日 (軍機處録副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