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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意大利全權大臣臘為華人在意國商船傷斃人命搶掠財物等事致總理衙門照會
同治八年三月初四日(1869年4月15日)
照譯意大里國照會一件
大意大里國欽命全權大臣臘,爲照會事。
照得同治七年三月間,有中國工人乘坐本國從澳門前往秘魯國商船名帖列咱,在大洋中作亂,船上水手約有一成相助,致有傷斃人命、搶掠貨財諸惡作,並逼令該船主在乍浦海口下錨,將所搶貨物發賣後下船,登岸而去。該船主被以上所言殺人搶物之人放開後,仍乘帖列咱船前赴澳門。本國澳門領事官一經聞知,即行文兩廣總督,請其捉拏賊犯,還給在該地方官面前發賣並不攔阻之船上貨物。
竊查此事光景,該地方官並未按理保護意大里國船主,兼請查看地方官情形,此事現在只好隨其正理。然且爲欲悉得質訊所出之事,本國總領事官文雅爾欲立赴澳門及乍浦海口,乘坐本國兵船博林奇波撒柯樂迭里地,亦欲在本地方復查此故。順路該總領事大概暫住廣東省城,爲見該總督酌量定法也。本大臣並不相疑該總領事於辦差之時不遇貴國官員着急與有益之輔助,該員等亦必極力欲顯此等苦事可惜之意,而且此故與貴國和睦之邦,屬下之民頗有干涉也。須至照會者。
右照會大清國欽命總理各國事務王大臣。
一千八百六十九年四月十五日由日本國約廓哈馬城發
(軍機處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