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 總理衙門為澳門另有商辦之事俟有成議再行寄知照覆事致三口通商大臣崇厚函
同治七年四月初四日(1868年4月26日)
四月初四日致三口通商大臣函稱: 前月三十日接到總字四百五十一號來函備悉。大西洋阿使遞到尊處照會一件,並將澳門理事官詳報一併附呈。察其來意,祇因天津前次換約未能如願,是以擬請派員前赴廣東以就其便。現在澳門另有商辦之事,尚未定局,祇可稍遲旬日,俟有成議,再將此件應如何照覆之處寄知尊處查照辦理可也。 先此,佈覆。順頌勛祉。 (《澳門專檔》第三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