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卷
 

1005 三口通商大臣崇厚為遵示照繕覆葡使函稿俟其到津再相機妥辦事致總理衙門函

同治六年四月二十一日(1867年5月24日)

  四月二十一日三口通商大臣崇厚函稱:
  昨奉津字第三百零五號鈞函並寄下原擬致覆大西洋信稿,敬悉種切蒙示。前擬續增一款內稱,按照各國商民在中國通商各口章程一語,恐其轉增疑慮,不若仍照前函,以續增一款渾淪出之,囑爲將原擬致覆阿使函稿照繕發寄,並承酌加數語,尤爲周密,曷勝欽佩。
  兹已遵照來示照繕,仍交寶順商人左欣那轉寄澳門,且看阿使如何舉動。如果欣然前來,俟其到津,再爲相機妥辦耳。
  (《澳門專檔》第三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