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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9 美國公使為收到招工出洋章程不准在澳門招工事覆總理各國事務恭親王奕訢照會
同治五年二月初三日(1866年3月19日)
大亞美理駕合衆國欽命參贊統理全權事務大臣衛,爲照覆事。
昨接貴親王來文,內以招工出洋議就章程二十二款,另不准在澳門招工,裝載承工,事期周密。等因前來。本大臣閲此章程,可免招工之患。但先寄本國國政鑒知,仍俟紳耆公會可無改除之處,得便轉知美商照行。
因思前十馀年,南方招工多是拐騙抑勒。壬戌正月間,本國紳耆公會憐恤中土章程未立,華民罹害無窮,議律不准美船往中國載工出洋,四年以來,罔不遵從。又前任本國大臣華,因總督勞查出有美船泊在黃埔,裝載三百三十馀人,有數人不願爲工者。照會通知,會同在南海衙門當堂問明,不料一一不願,是以全行釋放,終亦不能壓息流弊。兹貴親王以此仁心保護百姓,深見民爲邦本,本固邦寧之謂也。須至照覆者。
右照覆大清欽命總理各國事務和碩恭親王。
丙寅年二月初三日
(軍機處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