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5 總理各國事務大臣薛煥等為收到具奏葡使照會各摺片事致總理衙門諮呈
*同治三年六月十六日(1864年7月19日)
六月十六日總理各國事務大臣薛、三口通商大臣崇厚文稱: 案照本大臣等於本月初十日會銜由驛具奏,爲接到西洋使臣照會,意圖轉圜,現仍給與照覆辯論,以期漸就範圍一摺,於本月十三日遞回原摺,議政王軍機大臣奉旨:該衙門知道。單、片並發。欽此。欽遵。理合恭録諮呈。除原摺前經鈔録諮呈在案。 爲此,諮呈。 (《澳門專檔》第三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