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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8 總理衙門為將給葡使照覆略作增改事致總理各國事務大臣薛煥等函
同治三年六月初九日(1864年7月12日)
六月初九日給總理各國事務大臣薛、三口通商大臣崇函稱:
初八日午刻接展來函,並收到西洋阿使覆本衙門照會一件,大意仍欲互換前定和約,並許互換後增減和約無不允從,措詞雖不能明晰,而其前倨後恭之情已流露於楮墨之間。
惟阿使照會前銜在京師三字,辭意甚屬含混,與前次照會閣下前銜不同,是以本處現在給與照覆,後銜仍用大西洋欽差全權大臣·內廷卿士·總督澳門暨各地方阿字樣。至閣下來函內所擬給阿使照覆內出語在澳門經收稅項一語,經收二字稍著痕跡,恐其預先知覺,又費周折。現經本處改爲辦理二字,詞意較爲包括。其在廣東互換一層,仍如來函所雲,與條約不符,本處更不敢有違諭旨,此意業已添入照覆內,更可藉此以杜别國要求。
繕就寄去,並望大才再加斟酌,如有未盡妥善之處,即將前次帶去空白照會紙另繕。交去阿使照會內寫明在上海發,究不知此人在滬、在津,此等鬼蜮情形,固令人難以懸揣也。
(《澳門專檔》第三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