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卷
 

951 總理各國事務大臣薛煥等為法國若助葡國我即用美國公使代爲開導事致總理衙門函

*同治三年五月二十三日(1864年6月26日)

  五月二十三日總理各國事務大臣薛、三口通商大臣崇函稱:
  二十一日接奉二十日鈞函祗悉。一是所給該使阿穆恩照覆,以中國並無不換約之定意,但須收拾不妥之處,期於妥善措詞,極爲得體,現已代填後衔,由厚送交該國領事官轉寄該使矣。所填後銜另單呈閲。
  此次該使匆匆回澳,實出情理之外。其始在公所會晤,一提商酌二字,該使不問所商何事即暴躁無狀。迨將第九款略提數語,彼即以盛氣凌人,決意不允,猶以爲武夫桀驁故態,不值與較,仍婉詞剖説。詎意十七日送來照會後,十八日居然解纜南旋,證以威使告赫德之言,是該使之不換約早有成見也。
  因思西洋換約,未屆瓜期即遣使前來,明係試探中國舉動,而其所以崛(倔)强不馴者,欲效英、法迫我換約故智。若我遷就,與之換約,則約中各條已成鐵案而不可移,此後動肆狂吠之狀,其要求定無底止。且持有國書,欲赴闕廷面遞,其心之奢望可知。經煥等告以中國屬國始有瞻仰天顔之事,彼不肯以屬國自居,自不能遂其所願。滿腹鬼胎,均爲我所覷破,不能不先行回澳,函致本國,另議辦法也。
  此間法國領事德微理亞係哥士耆學生,前數日來厚處,談及阿使換約之事,即有中國如不與之互換,彼即回澳之語。其時煥甫到津,尚未與阿使見面,可見阿使之定意,德領事早已知之。察其鬼祟情形,該國係令澳門兵頭前來試探中國主意不然而喻。雖該國是何意見難以懸揣,但得法國不爲相助,此後當易就我範圍。即使法國必欲相助,我用美國公使代爲開導,亦無不可,總以不令逞志爲要。
  (《澳門專檔》第三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