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卷
 

939 三口通商大臣崇厚為葡使欲俟換約後商請澳門以西海口通商擬靜候商辦事致總理衙門函

*同治三年五月初五日(1864年6月8日)

  五月初五日三口通商大臣崇厚函稱:
  西洋國使臣於初二日來見時曾道及俟換約之後,尚有欲相商之事,彼時再当備具照會,現擬先將照會稿一二日內送來一看。当告以有事須俟薛大人到後,再爲公同商議。其翻譯官公姓鈔出底稿一紙函致委員,請代爲呈閲。
  查其稿內,係爲澳門以西之海口欲請通商之意,而文義未能明晰,恐即係廣東瓊州附近一帶海口。其爲覬覦幹求,已可概見。渠既雲於換約後再遞照會,其中有何詭謀,未能深悉,擬先不作覆,靜候覲翁年大人商酌辦理。兹先將來應如何辦理之處,即可就近酌商,以備到津與之辯論。

附件:葡使爲商請澳門西邊各口通商事致總理衙門照會底稿


  照録大西洋送來照會底稿
  爲照會事。
  照得貿易之上,相宜便行無礙,以爲一國之展舒、商民之福吉,此乃西洋各國皆明此中道理可知。
  貴國自通商以來,雖有定限,繼見舉盛,如粵(澳)門西邊各口,雖有相交貿易漢船,不如開闊通商,使各國商民貨物及往來舟楫皆隨時接濟而來,不獨利益加增,亦且免私行偷漏、夾帶違禁等弊。
  又查西邊各口地方,現海寇四處竄擾,居心憂患,賴有各國商船兵船通行,一則可以保護商民,二則可以肅清境地。是以本大臣將此情形縷細陳明貴大臣得知,想聰明練達,当能體會深心。務請轉奏大皇帝,派備全權大臣,與本大臣兩下(商)酌辦理可耳。
  (《澳門專檔》第三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