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卷
 

938 軍機處交出諭著派薛煥崇厚作為欽差大臣辦理換約事宜片

同治三年四月二十九日(1864年6月3日)

  四月二十九日軍機處交出二十八日奉上諭: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大西洋國使臣到津,請派員辦理條約一摺。
  著派頭品頂戴·總理各國事務大臣薛煥、三口通商大臣·兵部左侍郎崇厚作爲全權大臣,便宜行事,辦理條約事件。欽此。
  (《澳門專檔》第三輯)